香港石棺藏尸案:合谋杀人后,三凶手带上同居女孩逃往台湾
2016年3月6日中午,香港北角警署走进一名年轻女子。她报案称,两天前的3月4日早上,28岁的同居男友出门就没再回来,不仅电话打不通,她苦寻一天后也没有任何结果……
没想到随着调查深入,香港警方揭开了一起残忍的自制石棺藏尸案,而涉案多人更是已经逃往了台湾省。被抓回香港后,三个嫌犯讲了不同版本的案发经过,到底什么才是真相?
下面由青鹤完整讲述这起案件。
之所以推迟婚礼,是因为2014年,张万里将500万港币的积蓄都投资到绰号为“阿T”的朋友公司,需一年后才能将这笔钱取回,以至于那份“未来婚房”的预付款都得向高利贷借,身边已经没有余钱支付婚礼开支。
可屋漏偏逢连夜雨,订婚几个月后张万里任职的PCCW(电讯盈科有限公司,香港最大电讯服务商)裁员,虽然此时他已经在客服部当上高管,但由于资历较浅,最终失去了这份工作(也有报道说他是主动离职)。
眼看婚礼遥遥无期,甚至连基本的生活开销都无法维持,郭琪恩便劝张万里将500万投资的本金取回,还清300万的购房借款,顺便把婚礼也提前办了。
3月4日上午,张万里告诉女友,他已经和阿T商量好相关手续,马上就去对方住所签个字、拿回本金票,让她在家等好消息。
谁知临近晚饭时间,郭琪恩也不见张万里身影。从傍晚5点开始一直到凌晨2点,她拨打了几十通电话,手机始终处于关机。3月5日白天,她外出寻找,只知道男友最后出现的地点是荃湾一带,便没有其他线索。
更麻烦的是,虽然阿T与张万里相识十年之久、关系较好,但郭琪恩却和阿T接触很少,不知道对方真实姓名、具体住址和手机号码,无奈只能报警求助。
(张万里和郭琪恩居住的健康邨康智阁)
调查组查询到张万里通话记录,发现3月4日他最后一通电话就是在荃湾灰窑角街拨出的。
然而香港办理手机号无需实名制,和他通话的那个号码在电讯公司登记的姓名同样为阿T(只是绰号,非实名),而电话拨过去也处于关机状态……不得已,调查组只能又通过电讯公司查询阿T的通话记录,找认识他的人核实他的身份和下落。
可诡异的是,就连和阿T常联系的三个号码同样处于关机状态(其他有联系到几个人,但和郭琪恩一样都不知道阿T的具体信息)。无奈,调查组再次请电讯公司协助查询那3个“失联”号码的通话记录,试图从他们的关系圈入手。
经过数天的摸排,3月29日下午探员们终于找到一名24岁的唐姓男子,他是阿T和三个“失联”号主的共同好友。谁知该男子一看到上门的探员,就拿出十几天前WhatsApp上收到的一条发信人为阿T的讯息。在那条消息里,阿T称他与好友阿豪、阿K等在住所杀了人,大家都逃往了台湾省。
唐某自称,他以为阿T是开玩笑,所以也未太在意……
取得这一线索后调查组的探员们丝毫不敢懈怠,下午4点整,他们就按照唐某提供的地址驱车赶往荃湾灰窑角街2-6号的DAN6工厦九楼一单位。
此时该单位房门紧闭,探员们敲了门无人应答,只能一边联系业主前来开门,一边下楼调取大厦的监控录像。
根据监控录像显示,3月4日中午1点整,张万里与两名男子乘坐电梯来到九楼,之后就再未离开过。经大厦管理证实,其中一名男子就是阿T,另一人则是与阿T合租的好友阿K,但他们也不知道两人真实姓名;
3月4日下午3点左右,阿T、阿K与另一名合租的男子阿豪多次进入电梯并离开工厦,每次回来手中都提着些东西;
3月5日凌晨5点57分,阿豪独自一人进入电梯,6点02分离开工厦后数日不见踪影;
3月5日早上9点36分,阿T与阿K用手推车将6包水泥推进电梯;
3月6日凌晨5点04分,阿T与阿K手持卷尺出现在电梯内,似乎在测量电梯门的长、宽;
3月7日上午9点,阿T外出一个多小时后返回,手里拿着三个像是千斤顶的物品;
3月8日中午,离开数日的阿豪返回工厦,晚上8点49分他和阿T、阿K推着一个硕大的水泥墩进入9楼电梯,可由于该物体过重,触发电梯警报系统,3分钟后几人只能将水泥墩搬出电梯;
又过了两分钟的8点55分,三人第二次推着水泥墩进入电梯,谁知电梯依旧不断报警并引来巡逻保安,不得已他们再次将水泥墩推出;
晚上10点07分,阿T独自一人第三次走进另一部电梯,观察了一会后就离开;
3月9日白天,阿T和阿K多次进出大厦,其中一次手中提着一个黑色行李箱;
3月10日上午9点,阿T、阿K和阿豪一同离开大厦,之后就再未回来过。
一个多小时后,接到消息的业主匆匆赶到事发工厦,可对方也没有单元间的备用钥匙,只能找来开锁匠撬开房门。
发现石棺
进屋内后里面空无一人,但空调却一直开着,空气中还充斥着清新剂的味道,部分地板砖也莫名被人撬开,客厅的一个水泥墩更是引人注意……
探员们一眼便看出,这个庞然大物就是监控视频里三名男子抬进电梯的那个水泥墩。凭着多年的办案经验,他们瞬间就有了一个最坏的猜想。
二十分钟后,消防坍塌搜救队携专业工具率先抵达案发单元。
这个水泥墩长、宽均为100cm,高50cm。经过5个小时的忙碌,消防队员总算把它给凿了开来。它的底部用一个拆除了外边框、面积为87.5*87.5cm的标准麻将桌面封底,桌面上还放着一床厚3cm的被褥;四周则围有80*40cm的装修用木板,最上层还用一块80*80cm的木地板块遮盖。
一具呈跪姿状态的腐烂男尸就这么装在6块桌木板内:
死者身体瘦弱头朝下、左手搭胸前、右手放身旁,上身穿着一件白色衬衣,下着一条黑色西裤;
头部套有一个白色枕头套,枕头套外还用两层塑料袋包裹,最后又用一卷透明胶缠住眼睛部位,一根麻绳捆绑住脖颈部位;
而在塑料袋和枕头套内,探员们寻获6粒樟脑丸,尸体周身也找到数颗樟脑丸。不过由于腐败严重,取下枕头套和塑料袋后已经无法辨认死者容貌……
凌晨1点30分,高级法医潘伟明以及痕检科专员也连夜赶到案发现场展开勘查。
不过一番搜寻后探员们仅在现场找到一张27岁廖姓男子的工作证,除此之外并未发现有价值的物证。于是痕检科便将一个行李箱、多个塑料箱、黑色塑料袋以及大量生活用品等带回警署化验。
凌晨4点,葵涌殡仪馆将尸体运至殓尸房进行解剖、化验,“石棺”复原后也被运至荃湾物证室。
经郭琪恩和家属辨认,死者的确就是28岁的张万里,30号晚上,法医潘伟明的初步尸检结果就顺利出炉,主要有以下几点发现:
2.头骨完整,但颅脑有一个重20克的创伤性血凝块,法医认为这是死后重击所致,即便为生前伤,也不致命;
3.尸体从四肢软组织开始分解,导致左脚膝盖以下、右手腕、左脚踝与身体分离。左上肢更是由肩膀至左手肘中间部位脱落,并伴有粉碎性骨折,因此推断可能四肢并非自然脱落;
4.肋骨位置有两处长约11cm的深度割伤,致胸腔外露,其余腹部和背部同样有多处利器伤口,但由于衣裤上没有沾染血迹,初步推断以上伤口均为死后造成;
5.脾、胃已经完全分解,肾脏也正在分解,左肺比右肺腐烂程度更严重,推断可能左肺有穿刺伤;
6.心脏有撕裂,两处心室外露,横膈膜多处撕裂,肝脏亦有撕裂,因此同样推断由利器造成,不过法医认为这些脏器伤均为死后造成;
7.大腿内侧及脚踝处有多个针眼,推测生前可能被注射了酒精;
8.化验科在肝脏内验出一种挥发性化学物质二氯甲烷,过量吸食会损害中枢神经导致昏迷、神志不清或呼吸系统停顿;
9.具体死因应为窒息,只不过由于腐烂严重,也无法判断究竟是勒毙还是药理作用所致。
逃跑四人组
警方根据各种线索得知,3月11日共有4人乘机前往台湾,分别是:案发单元楼租户、26岁绰号阿T的曾祥欣;合租的23岁绰号阿K的张善恒;合租的21岁绰号阿豪的刘锡豪;18岁绰号小草的何静雯(后改名为何菱瑜)。
接着,重案组迅速联系了台湾省警方“协助”调查,并在同一天中午(3月31日)逮捕了5名涉嫌参与案件的嫌疑人,他们分别是:
阿T的27岁好友廖某国,因为前文提到,在案发房间发现他遗留的工作证;
24岁的重要“线人”唐某,因为他收到那条WhatsApp信息后却没有第一时间报案;
21岁男子梁某贤和他16岁女友蔡某怡,查询监控后发现这两人在案发后有进入过单元间,怀疑曾协助几人处理尸体;
令人惊讶的是,张万里的未婚妻郭琪恩竟然也成了嫌疑人,原来警方调查后发现她隐瞒了重要事实!
他们查询完阿T曾祥欣的通话记录后发现,3月5日起,郭琪恩与阿T有过三次通话,可报案时她却一口咬定自己不知道阿T的任何信息。她究竟为何要隐瞒这个细节呢?
面对警方的审讯,郭琪恩给出了自己的解释:
她虽和阿T认识,但确实不知道对方电话,因此在张万里失踪后立即打开电脑查询阿T的联系方式。
在台式电脑上,她发现3月3日一整天,张万里共向阿T发送了106封电子邮件和信息,内容都是催对方将本金退出来;而在张万里的笔记本电脑上,郭琪恩还找到了阿T的手机号码,但或许是对方已经睡着,3月4日没有接听。
3月5日一大早,郭琪恩再次拨打了阿T的手机,这次总算有人接听了。谁知阿T却称3月4日张万里的确来找过自己,可并没有拿走本票,两人简单聊了一会后张万里就说有事走了,倘若郭琪恩急需这笔钱,可以到自己的住所来拿回本票。
郭琪恩知道本票上的名字是男友的,自己即便拿到后没有他的亲笔签名也是废纸一张,便没有去拿。更重要的是阿T还告诉她千万不能报警,因为这笔投资并不符合规章程序,很有可能警方调查后会没收本金。但又找了一天实在找不到人,她才在3月6日决定无论如何也要报警。
郭琪恩的话是否可信警方一时也无法判断,只能静等台湾方面的消息,幸好很快他们就有了收获。
这里有一段曲折的过程。
香港和台湾都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但互相之间却不存在引渡条约,台湾省也不属于国际刑警组织成员。
3月31日台湾刑事警察局收到协查信息后,立即将情况报给“移民署”,很快查询到4人于3月11日进入台北,并入住在火车站附近的旅社。
于是4月1日便将他们列为“不受欢迎旅客”,理由则是“来台目的与申请项目不符”,又将该情况反馈给香港警方。
根据台湾的“外籍人士停留、居留规定”,台湾警方不能直接将4人驱逐,逾期1~10天只能罚款2000,再逾期者才能驱逐离境……4人的签证都是一个月,3月11日入境,4月12日才到期,如果几人愿意交2000台币罚款,就得等到4月23日才可以驱逐了。
将近半个多月的时间,谁知道会发生什么变数?毕竟台湾方面以“例行查看居留证”为由见过他们,会不会已经打草惊蛇了呢?
果然就在“移民署”看管这四人的4月4日,他们突然不见了!
如此一来港台两地就炸开锅了。四个残忍的杀人嫌犯就这么在眼皮子底下溜走了?
案件曝光后四人的一些基本情况也被网友扒出。
根据知情人士反映,小草私生活极度混乱,她虽有一个正牌男友阿贤,并与对方同居在葵芳,可时不时就跑去案发房屋过夜。不仅每次都和阿T睡在一张床上,也跟阿K、阿豪同床共寝过,甚至她在个人社交媒体上自称是“淫妻”……
正当所有人都在忙着“吃瓜”的时候,小草竟“投案自首”了!
4月10日晚上7点40分,小草慌慌张张地走进新北市新海派出所报案称,自己在香港目睹了一宗凶杀案,并被三名凶手挟持到台湾,护照还被他们没收。
刚到台湾的那段时间,四人先藏匿在北投的一家温泉旅馆,接着又换到松山某酒店,之后还去了西门町某旅馆,最后于3月28日入住火车站旁的一个便宜旅社。
眼看着带来的10万块钱即将挥霍一空,领头的阿T只能通过朋友的介绍在新北板桥区幸福路租了个房间,每天每人就吃一个三明治度日。
到4月8日,他们身上的钱加起来仅剩900港币,于是三个男人趁小草睡着之际,商量着干脆把她卖到妓院换钱……
小草并未真的睡着,听到这番对话顿时吓坏了,天亮后她溜出出租房找了个公用电话,拨通了男友阿贤的手机号。4月9日接到求助信息的阿贤更是不顾一切地飞到台北“营救女友”。
据阿贤4月13日回港后的说法,小草告诉他报纸上有关自己的那些八卦都是假的,她虽然长期和阿T同床共寝,但始终坚持底线、没有与对方发生过性关系。当然,她也一口否认参与谋害张万里。
阿贤听完很感动,当即决定无论如何都要带小草安全回到香港,事后接受采访时还表示“你们说我是绿帽男也无所谓,我相信小草的为人”。只不过当时小草的护照被阿T扣押了,无法够买机票,他只能让女友在台北报警求助……
4月11日晚7点,香港警方派出探员到桃园机场护送小草返港。而航班一落地,港警重案组便将她拘捕,指控其涉嫌串谋谋杀。
另一边,台北刑事局也根据小草指认的地址找到藏匿的三人。待飞机刚飞离台北,探员们立刻冲进房内,控告三人逾期滞留、需交纳6000新台币罚款,否则就注销签证。
可他们哪还有钱交罚款?再加上他们实在饿得慌,只能跟着探员回刑事局“蹭饭”。
一顿饱饭过后,三人爽快坦诚了自己在香港犯下的罪行,但都不承认是自己动手杀的张万里,声称只是帮忙处理尸体。
台北探员致函香港当局,心照不宣地以“逾期居留有危害公共安全之虞”为由,让港警过来领人。这也是自香港回归以来,台湾省首宗驱逐涉刑事案港人返港事件。
4月12日中午12点,共50名特警和“移民署”人员押着三人前往桃园机场办理出境手续;
晚上7点58分,飞机抵达赤腊角机场,刚走出候机大厅,港警侦缉处警长黎俊业(也在飞机上)便示意重案组将三人收押,并指控他们涉嫌串谋谋杀。
而一戴上手铐,阿豪立即高喊是阿K勒住张万里的脖子,阿T注射酒精,自己全程没有参与,仅负责事后处理尸体。
探员们并未理睬,第一时间将三人押往荃湾等待提审,谁知他们却给出了多份不同证词……
由于小草在本案中并非直接参与者,2016年8月12日转做污点证人(特赦证人),所以我们主要以她的证词来还原大致案发经过。
据小草供述,她出生于内地,2岁时跟着父母到香港定居,但读到高二便辍学打工,2014年她在旺角某餐厅打工时与阿T结识,就此成了好朋友。
2015年,因和家人及男友阿贤发生不愉快,小草第一次搬到案发屋子住了数月。当时阿T还与阿K睡阁楼,阿豪则和另外两个房客(也就是前文提到最先被逮捕5人中的那对情侣梁谋贤和蔡某怡)住在下层隔间,因为小草要搬进来住,那两人便被阿T“赶”了出去。
随后阿K也搬到一楼,小草就此与阿T睡在阁楼,不过她再次强调,自己从未和对方发生过关系。
同住期间,阿T等人经常以「There」这个“组织”名义开会,讨论的都是违法犯罪活动,并邀请小草也加入“组织”,帮忙记录会议内容。而由于之前几人讨论的那些犯法活动都没有实行,小草觉得他们就是“口嗨”罢了,加上阿T答应每月支付8000港币的工资,她答应加入。
就在案发前两天,4人又在开会,这次阿T提议,实在不行就杀了生意伙伴张万里,因为此人虽表面上看似穷光蛋,其实非常有钱,几个月前,张万里还向他提及一个澳洲房地产投资计划,杀了他不仅能掠夺财产,还可以获得“组织”给的3000万美元奖赏。
听完这话,阿豪和阿K都心动了,开始讨论如何杀人、抛尸,小草则又以为他们是在“口嗨”并未放在心上,3月3日还离开案发单元,去葵芳的租房与男友阿贤见面。
3月4日上午9点,小草返回工厦,几人一边鼓搞一支针装有酒精的针筒,一边忙着在地图上查询些什么,她这才明白三人真要杀了张万里。甚至凌晨6点,他们还一同去了观塘海滨实地考察“抛尸地”,只不过逛了一圈下来发现沿路监控太多,不得不另寻办法……
正巧3月5日小草要和男友阿贤去大屿山游玩,听完他们的讲述后插嘴提议不如将尸体丢在大屿山,三人觉得可行,立即动身外出购买麻绳等工具。
回来以后,三人一同上到阁楼,打开一支事先购买的哥罗芳(含有三氯甲烷的迷药,并非检测出来的二氯甲烷,但两种物质的性质差不多,媒体都用“哥罗芳”表述)。阿豪还翻出自己前女友留下的一条黑色内裤,将哥罗芳倒在上面闻了闻。接着阿T告诉小草和阿豪留在案发单元不要外出,自己马上和阿K到荃湾的新天地接张万里过来。
中午一时许,张万里进入案发单元间,但此时小草已经在阁楼上睡着了,直到突然被楼下的打斗声惊醒,才意识到张万里正被袭击。她非常害怕,蒙在被子里不敢起身查看情况,过了好一会阿T上阁楼告诉她,张万里已经死亡,紧跟着上楼的阿K和阿豪则告诉她:“不关你事,继续睡。”
也就是说小草并未亲眼目睹案发的经过,甚至都没听清楚几人打斗时喊了些什么。接下来的半个多小时,三人就在客厅商量要如何处理尸体。
有人提议将尸体放血后装进衣柜运走,有人提议将尸体肢解后运走,还有人提议干脆将尸体煮熟后分食,最后几人达成一致——将尸体封进水泥再运走!
下午3点,三人分头外出购买木板、水泥、砂石等工具,接着便回来自制“石棺”。谁知由于水泥买的太少,只能勉强封好最底层的麻将桌面,晚上建材店又不开门,只能等第二天天亮后再买。而眼看屋内躺着一具尸体,小草觉得很不自在,当晚十一时左右就回了葵芳的男友那。
3月5日晚上7点38分,小草回到单元间查看情况,发现客厅已经建好一座水泥墩。可血水从水泥中渗出,整个房间也充满腥味。她提议用空气清新剂、樟脑丸、熬中药的方式除臭,接着再次返回葵芳住所。
至于为什么会被带去台湾,小草也说不清楚,她只知道3月10日下午正在葵芳家中休息,突然阿K打电话说她惹上大麻烦了,因为目睹了杀人却没有报警。还说自己有亲戚是警司,懂得如何捏造证据,倘若她不跟着三人一起去台湾,就把罪责都嫁祸给她,还会杀了她的男友阿贤。
由于小草和阿T去日本游玩过,护照也一直放在他那,因此被吓傻的她只拿了个手机就稀里糊涂地答应在深水埗碰头。
不一会三人搭乘的士前来接她,随后便一同去了位于深水埗黄金商场的阿T朋友唐某成处,让对方帮忙打印入台证明。甚至四人还抽空去理发店、纹身店换了个形象……
飞机刚落地台北,小草的护照又被阿T没收了。
以上就是小草供述的大致案发、逃亡经过,但最关键的杀人过程她并未亲眼目睹,所以究竟案发的那半个小时经历了什么呢?三人给出了三种不同版本,先来看看阿T的说法。
根据阿T供述,他在1点与阿K去新天地二期接回张万里后就上了阁楼,并睡在小草旁边。没多久,就听到楼下发生争执,阿豪和阿K还大声叫他下去帮忙。
来到客厅,看见三人正叠罗汉,阿K垫在下面,中间是张万里,阿豪压在上面,并用沾有哥罗芳的内裤捂着张万里口鼻。阿豪怒气冲冲地对阿T说“快点打针”,不得已阿T只能照着刘锡豪的指示翻出准备好的酒精针扎向张万里大腿。
50毫升的酒精注射完后,张万里依然还有微弱的呼吸,阿T提议抢救一下,于是大家七手八脚地将张万里搬进厕所,阿K还替他做了心肺复苏,只不过为时已晚。
刚开始,阿T建议大家去自首,然而阿豪和阿K坚决不同意。
期间阿豪和阿K提议煮熟了食尸或者分尸,但阿T觉得太变态一一否决,甚至还打了个电话去咨询朋友唐某,直到有人提议做个“石棺”搬到公园或健身房,才同意了此方案。
而第二天一大早,阿豪又要去新加坡参加舞蹈比赛,之后的几天就都由阿T和阿K负责制造“石棺”。3月8日阿豪返港后他们才开始着手搬运“石棺”。不料这个水泥墩实在太重,两次进入电梯后都发出警报,甚至血水也顺着水泥缝隙流在电梯里,没办法他们只能将“石棺”搬回案发单元间……
3月9日凌晨,不知所措的几人又在单元间商议如何运送尸体,阿豪提议干脆砸开水泥把尸体清理出来后装进行李箱丢弃,阿T也同意了这个方法,于是又开始制定抛尸地,天亮后他就和阿K出门买行李箱、凿水泥工具,还顺道去了西贡、朗屏等地踩点。
然而他们动手后却发现水泥已经干涸无法凿开,只能坐下来继续商量对策,并最终一致同意弃尸逃跑!
之所以选择台湾作为目的地是因为阿豪说他对那里比较熟,阿T便找家里要了10万港币作为逃跑经费。不过他一开始未打算带小草一起走,只是阿豪坚持要将她也带走,阿K便打电话恐吓她一起上了飞机。
另外阿T还强调,去台湾后他也一直想自首,没想到被小草抢先了一步。
(嫌疑人阿豪刘锡豪是个街舞爱好者,图为早年他参加《亚洲星光大道跳舞吧》节目时拍摄的宣传片截图)
以上就是阿T讲述的经过,可另两人却都不认同这个说法。
首先阿K表示,自己和阿T是在兰桂坊的一次万圣节派对上认识的,当时就觉得阿T很有本事,背后还有个神秘、强大的“组织”,甚至这一年来自己的衣食住行也确实都由阿T负责开销,因此对他非常崇拜甚至言听计从。
而案发的时候,他正听从阿T的指示在隔间翻看“组织”文件,客厅只有阿豪和张万里在聊天。谁知突然两人打了起来,他急忙放下手中的活上前查看,发现阿豪正拿着一条内裤捂住张万里口鼻,迅速上前想要将两人隔开。然而此时阿T戴着白手套、拿着酒精针也从阁楼下来了,朝着张万里大腿、脚踝扎针。
阿K觉得实施心肺复苏或许还能抢救一下,便进行急救,可最终还是没能救回来。
至于后面的事,阿K说自己全程都是听两人指挥,仅协助买水泥、砂石、木板并制作、搬运“石棺”,阿T没有提过自首的事,自己没有参与对尸体放血(根据他的说法,张万里胸、背部的死后伤都是阿T和阿豪为放血造成的,可那两人却说是处理尸体时不小心弄到的),哪怕打电话给小草也是他们指使的。
总之阿K认为,自己就是个“打酱油”的喽啰……
而阿豪的说法又更不一样了,他表示,案发时自己正在一楼隔间睡觉,甚至都不知道两人已经将张万里带回来。突然他被客厅中的打斗声吵醒,没等起身,张万里就冲进来摔在他身上,阿K又压在张万里身上,就这样三人在隔间“叠罗汉”(和阿T说的叠罗汉顺序相反)……
缓过神来后,阿豪想要开口让两人冷静,却听见阿K朝阁楼喊:“我搞定了,快点下来帮忙”,还抽出一只手用沾有哥罗芳的内裤捂住张万里口鼻。(如前文所述,小草说计划期间,阿豪曾拿女友内裤沾取哥罗芳。)也就在这个时候,阿T拿着酒精针筒快步从阁楼走来,朝张万里下半身和脚踝扎去,过了大概三、四分钟,张万里没了动静。
因担心自己也受牵连,阿豪不得不与两人商量如何处理尸体。他先提议丢进大海,被他们否定;阿T提议肢解,被他否定;最后阿T又提议做成“石棺”得到一致赞同。因为阿T不敢看张万里的脸,还拿塑料袋和枕头套套住尸体脖颈。
而第二天凌晨阿豪就去新加坡参加舞蹈比赛,那两人还威胁说比赛完一定要回来处理尸体,所以拖到3月8号才开始搬运水泥墩。
阿豪表示并非自己提出要带走小草的,甚至他还说“带着一个有公主病的女人只会拖累我们”。可阿T认为将小草这个知情者留在香港容易说漏嘴,非得带她一起走,便命令阿K打了那个恐吓电话。
三名嫌疑人各执一词,究竟谁的证词才是真相呢?
最后,阿T曾祥欣被控方列为首被告,阿豪刘锡豪为次被告,阿K张善恒第三被告。2018年4月10日本案开庭,但审讯至第27天时主法官突然患病,不得不解散了陪审团择日续审;
2019年3月18日再审讯,污点证人小草怀孕,不得已又推迟到10月14日再审;
2019年10月14日,高等法院选出四男三女陪审团续审。
(由于审讯过程非常复杂繁琐,10万字都写不完,所以我只是做个总结)
首先,阿T表示,案发前一日,张万里并非向他催债而是找他借钱的。刚开始张万里提出借500万,后来又说借30万就行,自己一时心软就答应了下来。只不过3月4日张万里上门后,他却突然反悔了……
也就是说,他辩称自己并没有杀人劫财和摆脱债务的意图,然而控方和张万里未婚妻通过种种证据,当庭驳斥了他的这番谎言;
其次,前文说了,阿T在落网后声称自己两次提出想要自首,但小草表示并未听到过,阿K也在法庭上表示,逃往台湾后,自己就提出向警方自首,可阿T却不同意;
第三,阿K和阿豪都表示,阿T并没有说要抢救一下张万里,反倒是阿豪也称确实阿K有主动给张万里做心肺复苏;
第四,阿K辩护律师指出,阿T与阿豪曾多次调制迷魂水,更用小草和阿K做实验品测试迷魂药的效果。小草也回忆,某次阿T逼自己喝下一杯饮料后,的确看到杯子里有粉色药末;
另据阿T好友、也就是帮4人打印入台证明的唐某成指认,案发前一个月的2月初,阿T曾问他哪里有卖迷药,唐某成也不知道哪有卖,没搭理他……
总之辩护律师认为,阿T曾祥欣早有预谋要杀张万里“劫财”的计划,主法官和陪审团同样认为,曾祥欣(阿T)满口谎言、不知悔改、始终试图推卸责任。
于是,待三名被告自辩完后,主法官向陪审团解释道:
“需考虑三名被告是否共谋犯事,以及是否有意图杀死死者张万里,或令他身体受严重伤害。若陪审团认为以上问题皆是,则判三名被告谋杀罪成立。
若认为三名被告虽共谋犯事,但并没有意图杀死张万里,或令他们身体受严重伤害,陪审团应考虑误杀。
若认为三名被告并非共谋犯事,仍需要考虑个别被告在案中的意图和行为。
以各自情况为例,首先,需考虑在案中向张万里打酒精针的曾祥欣(阿T),是否意图透过打酒精针,对张万里身体造成严重伤害。若认为他有此意图,则应裁定曾祥欣(阿T)“意图导致他人身体受严重伤害罪”成立;若认为打酒精针不足以造成严重伤害,则考虑为“袭击致造成身体伤害罪”。
若接纳曾祥欣(阿T)的供述,即他当时是受刘锡豪(阿豪)胁迫才打的酒精针,则应判曾祥欣(阿T)无罪;
若接纳刘锡豪(阿豪)的供述,即他和张善恒(阿K)纠缠期间,自己被压在最底下,无法做出任何反应,则应判刘锡豪(阿豪)无罪;
若接纳张善恒(阿K)的供述,即在纠缠期间,他只是分开刘锡豪(阿豪)和张万里,则应判张善恒(阿K)无罪。”
经主法官这么一解释,2019年12月13日,陪审团退庭商议后宣布:首被告曾祥欣(阿T)谋杀罪名成立,法官依例判处他终身监禁。另本案所涉及的阻止合法埋葬尸体罪的做法实属恐怖,因此采取最高的七年刑罚为起点。但由于曾祥欣(阿T)主动认这个罪名,可减扣三分之一刑期,故该项罪名判处监禁4年零8个月,两罪同期执行;
另外两被告刘锡豪(阿豪)以及张善恒(阿K)谋杀罪名不成立,但误杀罪名成立。连同阻止合法埋葬尸体罪,部分刑期同期执行,两人都被判17年监禁。
(注,陪审团无需向外界公布自己为何如此判定,因此也只能根据主法官的那番解释做出推测,即结合各种证人证词后,陪审团先认定曾祥欣(阿T)为主谋,谋杀罪成立;而刘(阿豪)、张(阿K)两人虽属“共谋犯事”,本意也非要置张万里于死地。)
最后补充一些其他问题:
1.其实郭琪恩是误以为张万里被那些高利贷或房地产开发商关起来逼还钱了,因此遭到阿T恐吓后担心,报案的话500万本金会被没收、没钱赎人,这才在报案时没完全说实话;
2.所谓“There”的“组织”就是阿T建立起来骗钱用的。具体成员不明,只知道包括之前住在案发单元间的那对情侣梁某贤、蔡某怡等都是成员之一,这两人每月还要交给阿T1.5万港币的“会费”,阿K一开始也需要交4万(包括住宿费),但后来都被阿T免了,所以阿K确实对曾祥欣言听计从;
3.阿T身高1米5,长相猥琐,因此知根知底的朋友都经常欺负他、让他出丑。然而他非常能包装自己,也确实颇具商业头脑,不仅阿豪、阿K都被他骗去找金融公司贷款,而且张万里、小草等也被他骗得团团转,前女友阿Yan还被他骗财骗色,甚至阿T还和张万里合伙骗过一个内地商人200万;
4.法庭上,小草称自己和阿T是干爹与干女儿的关系。可控方追问后却改口说,阿T的确追求过她,所以也不清楚自己到底和对方属于什么关系。控方还想继续追问,却被主法官以“不应受与本案无关的传闻影响而对当事人有误判”为由打断……所以到底两人同床共寝那么久发生过什么,也只有他们自己知道;
5.最先逮捕的梁某贤、蔡某怡、廖某国、唐某也和案件无关,梁某贤和蔡某怡案发后确实到了工厦,可没进屋就被打发走,廖某国的工作证则不知是什么时候遗落在案发单元的。
这个闹得沸沸扬扬、轰动港台两地的大案,历时三年多,终于收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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