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与镇干部夜泳后溺亡?官方通报
8月7日凌晨2点多,身在江苏打工的曹义接到老家湖南省娄底市双峰县杏子派出所电话,称其32岁的妻子陈某溺水身亡已送往殡仪馆,让他前往认尸。曹义的老家位于双峰县杏子铺镇石坝村。接到警方电话后,他打电话给妻子的二姐陈林,焦急的陈林当即前往事发地溪口水库大坝查看,只看到了妹妹的摩托车。
曹义称,妻子在8月6日晚在溪口水库游泳溺水出事后,与妻子一同抵达溪口水库游泳的杏子铺镇3名干部驾车逃离,并将陈某的手机及摩托车钥匙丢进河里。“他们是相约去游泳,只有刘某勇和陈某下水了,其他2人在岸上。”8月10日,杏子铺镇镇长朱晓涛向上游新闻记者介绍。
10日上午,杏子派出所工作人员介绍,目前双峰县公安局正对该事件进行调查。
32岁女子与镇干部水库游泳溺亡
今年32岁的陈某共有3姐妹,其排行老三,与丈夫曹义2011年结婚,育有1女。
曹义称,他此前在广东中山上班,今年想多赚点钱就去工地做工,在广东和江苏两地跑。他最近一次出门是6月25日,让他没想到的是,再次回家是因为妻子溺亡的消息。
曹义称,8月6日18时许,杏子铺镇干部刘某勇打电话约他的妻子陈某去溪口水库游泳。当晚8点零8分,陈某骑摩托车到达污水站并停放。杏子铺镇政府的刘某勇、王某文、易某武等3名干部驾驶一辆越野车将陈某带至溪口水库游泳。
陈某的二姐陈林说,据她了解到,妹妹事发当晚出门时跟婆婆说,她和女儿同学的妈妈去游泳。事发前一天,陈某曾与二姐及二姐的两个小孩在溪口水库游泳。“她们几个下去游泳,我怕下水。”
曹义在举报信中称,陈某溺水后,刘某勇等3人并未积极采取救护措施,也没有第一时间拨打110,而是拿走陈某的手机及摩托车钥匙,跑到污水站将摩托车骑到事发点,最后驾车离开。此后,当地一家饭店的老板报了警,但这已错失了最佳的抢救时间。
镇长称双方系相约游泳
曹义称,刘某勇曾任杏子铺镇高速公路指挥部成员、王某文系杏子铺镇污水站站长、易某武系杏子铺镇移民站站长。
陈林介绍,8月9日上午10点,在家属要求下,刘某勇、王某文、易某武三人在杏子派出所与她和大姐见了面。“刘某勇说这完全是个意外,我问他为什么要制造假象,把我妹妹的手机、车钥匙丢到河里。他说是慌张了。”陈林说。
陈林说,刘某勇称与陈某认识是缘于去年因修高速陈某家的水井被污染一事,后来发现,刘某勇家的小孩与陈某女儿是同学。
曹义和陈林均向记者表示,陈某不会游泳。
刘某勇妻子在电话中对上游新闻记者称,事发当天,系陈某主动约其老公刘某勇去游泳,而不是刘某勇主动约的。
“他们是相约去游泳,只有刘某勇下水了,其他2人在岸上。”10日上午,杏子铺镇镇长朱晓涛对上游新闻记者介绍,事发后镇政府及派出所第一时间介入调查,据他了解,陈某与刘某勇系相约游泳。“她是自己骑摩托车过来的,然后上车去的溪口。”
朱晓涛介绍,事发时岸上有20多名村民在乘凉,陈某在事发前2天都在游泳,并不是不会游泳。之所以事发后刘某勇等人制造假象,“是因为慌了。”
杏子派出所工作人员介绍,他们已对刘某勇、王某文、易某武等3人作了笔录,目前双峰县公安局已介入调查。
曹义介绍,8月9日双峰县公安局对陈某进行了尸检,基本结论是符合溺水特征,并将于近两天给出一个正式结论。
目前,曹义已将举报信递交到双峰县纪委监委。
来源:上游新闻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向原创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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