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绿色周报|46家上市公司暴露环境风险 辽宁成大子公司收超百万元环保罚单
辽宁成大控股子公司收超百万元环保罚单,道森股份子公司超标排放……2022年7月第四周哪些上市公司的环境保护与信披责任亮起了红灯?且看A股绿色周报第85期。
每日经济新闻联合环保领域知名NGO公众环境研究中心(IPE),自2020年9月起,基于31个省市区、337个地级市政府发布的环境质量、环境排放和污染源监管记录等权威数据来源,每周收集剖析中国数千家上市公司及其旗下数万家公司(包括分公司、参股公司和控股公司)的环境信息数据,发布“A股绿色周报”,旨在借助环境数据库及专业解析、传播能力,让资本市场的上市公司经营活动中的环境信息更加阳光透明。
根据2022年7月第四周搜集到的数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发现,共有46家上市公司在近期暴露了环境风险。其中,26家属于国资控制企业,8家为千亿市值企业。
一周绿鉴:道森股份新登榜
子公司超标排放收罚单
在企业管理能力、财务状况、行业竞争等因素之外,环境风险日渐成为上市公司重要的经营风险之一。环境风险关乎企业发展,也关乎企业形象。
环境风险榜涉及上市公司分布情况(7月第四周)
总体来看,在2022年7月第四周,生态环境领域违法违规等负面信息共关联到46家上市公司。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梳理发现,46家上市公司背后有多达710.97万户的股东,投资标的登上环境风险榜,将可能使他们面临投资风险。
本期,一批上市公司新登环境风险榜,其中包括近日筹划募资15亿元投向电解铜箔领域的道森股份(SH603800,股价38.50元,市值80.08亿元)。
道森股份主要从事石油、天然气及页岩气钻采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井口装置及采油(气)树、井控设备、管线阀门等油气钻采和油气加工设备。此次道森股份登上环境风险榜源于其子公司江苏隆盛钻采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暴露了环境风险。
具体而言,江苏隆盛钻采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在今年4月8日,被检查发现,存在超标排放水污染物的违法嫌疑,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条第一款之规定。由此,江苏隆盛钻采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被罚款了21万元,处罚文号为碧综罚环字﹝2022﹞第13号。
受到处罚的江苏隆盛钻采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隆盛”)是道森股份去年收购的企业。
道森股份2021年半年报显示,去年3月份,公司通过控股江苏隆盛,获得其具有的自主知识产权多向模锻技术和产能,为公司筑固和开拓锻件市场能力打下良好的基础。
道森股份使用自用资金4550万受让了江苏隆盛 70%股权。其2021年年报提及,江苏隆盛2021年净利润亏损574.5万元。年报显示,上市公司2021年归母净利润亏损3560.17万元。
亏损之下,今年以来道森股份动作频频,6月收购了锂电铜箔设备领域企业洪田科技51%的股权,7月,为剥离低效资产,公司接连出售旗下子公司美国道森、新加坡道森及成都道森100%股权。在近期的投资者关系活动中,道森股份提及上市公司未来的发展规划称,大力发展锂电铜箔设备与电子电路铜箔设备产业,不断剥离低效资产,优化上市公司资产结构,提高上市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实现从传统石油能源设备制造商向新能源智能装备制造商的战略转型。
环境信披观察:
5家公司应履行环境信息依法披露要求
随着绿色环保理念愈发受到重视,更加严格的强制性环境信息披露要求加速落地——2021年,生态环境部印发了《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方案》,并印发《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配套文件。而今年2月8日起,《管理办法》正式施行,其中明确规定,企业应当依法、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环境信息,披露的环境信息应当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此外,根据《管理办法》和《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格式准则》,对于生态环境行政许可变更、行政处罚、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市场关注度高、时效性强的信息,要求企业以临时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报告形式及时披露。企业应当按照准则编制年度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报告和临时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报告,并上传至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系统。
目前,多地已经公开2022年度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名单,下一步,将加快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系统建设。“A股绿色报告项目”关注到,本期收录的生态环境监管记录,涉及被纳入“2022年度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的公司。
其中,上市公司辽宁成大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新疆宝明矿业有限公司被纳入“2022年度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
“A股绿色报告”项目关注到,新疆宝明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宝明”)于2022年6月9日,因“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于2022年3月31日至4月1日对该公司进行了调查,发现该公司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1.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安装、使用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2.未有效收集处理VOCs气体;3.洗矿排转池防渗膜破损致废水溢流;4.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5.贮存危险废物煤焦油的数量同申报危险废物煤焦油数量不符。”从而被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罚款人民币172.69万元,并被作出限制生产3个月等行政处罚。处罚文号为:昌州环罚字〔2022〕4-03号。
对于上述处罚的披露情况、披露管理机制等问题,“A股绿色报告”项目记者于8月4日下午向辽宁成大(SH600739,股价13.28元,市值203.15亿元)发送了采访邮件。
8月5日,辽宁成大通过邮件回复了采访问题。其中对于这则行政处罚情况,新疆宝明是否在公开渠道进行了信息披露的问题,辽宁成大表示,由于系统原因,新疆宝明暂时无法进行相关信息披露,后续将按照《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尽快披露。
在上市公司公告方面,辽宁成大则表示,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将在半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中披露环境和社会责任信息。
对于处罚所涉及5个环境问题的整改情况,辽宁成大也进行了回复,公司表示,因在线自动检测设备在新疆宝明存在技术适用性问题,经监管部门同意,新疆宝明暂时摘除在线自动监测设备,并按照环保法律法规要求,采用手工检测。本次环保检查处罚之前,新疆宝明已经启动解决在线自动监测设备的问题,目前正进行升级改造中。
对于未有效收集处理VOCs气体的情况,辽宁成大称,新疆宝明已进行系统相关密封和处理,目前正推进VOC s气体集中处理项目。
对于洗矿排转池防渗膜破损致废水溢流,辽宁成大回应称,新疆宝明转排池按照环保要求建设,但因汛期水位上升,超过设计标高。目前已经完成对淹没区域施工。新疆宝明已经启动矿泥压滤处理项目,届时矿泥转排池彻底停止使用。
对于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问题,辽宁成大则表示因新疆宝明加热炉烟道阀门临近检修清理,存在少量内漏情况,在加热炉切换过程中会出现瞬时值超标情况。目前已完成加热炉所有烟道阀门的检修和清理,已经解决了阀门内漏问题。
此外,辽宁成大称,新疆宝明按照危险废物贮存、处置标准已完成煤焦油的网络平台申报变更工作;并将历年贮存的煤焦油销售给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第三方公司进行合规化处置,全过程已向危废监管部门做了合规报备。
在新疆宝明之外,上市公司八一钢铁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新疆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上海电力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江苏阚山发电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利柏特也均被纳入“2022年度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上市公司天宇股份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昌邑天宇药业有限公司则被纳入2022 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根据《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应当按照办法的规定披露环境信息。
“A股绿色报告”项目收录的数据显示,近期上述公司也均受到环境处罚。
其中,江苏阚山发电有限公司于2022年7月19日,因“2022年4月28日,执法人员针对非现场执法发现的问题线索对该公司开展现场核查发现,该公司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进行烟气脱硫,脱硫塔配套安装5台浆液循环泵,脱硫系统设置有二氧化硫浓度超保护值报警系统。2#锅炉于2022年4月25日20时38分启动,锅炉启动前同步开启了脱硫系统第一台浆液循环泵,约21时,脱硫系统二氧化硫浓度超保护值,报警系统开始报警,但当班脱硫主值班员在值班期间未按该公司脱硫运行规程要求及时开启下一台浆液循环泵提高脱硫效率,并两次关闭报警信号,导致2#锅炉废气排放口4月25日21时至4月26日00时二氧化硫监控四个小时数据超标。4月26日01时30分,接班人员启动了第二台浆液循环泵,二氧化硫监控小时数据达标。”被徐州市生态环境局罚款人民币10万元整。处罚文号为:徐环罚决字〔2022〕032号。
天宇股份旗下的昌邑天宇药业有限公司则存在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开展自行监测的环境违法行为。文号为:潍环罚〔2022〕CY048号的处罚显示,该公司排污许可证规定外排废水中二氯甲烷和总氰化物的自行监测频次是1次/季,而昌邑天宇药业有限公司自2021年6月底开始调试至2022年5月17日未自行监测二氯甲烷和总氰化物。由此,昌邑天宇药业有限公司被潍坊市生态环境局罚款人民币9.3125万元。
新疆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则于2022年5月19日,因“未采取清扫、洒水等措施,控制减少粉尘和气态污染物的排放。”被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局罚款人民币3.177万元。处罚文号为:乌环罚决﹝2022﹞DB-004号。
利柏特受到的处罚事项则来源于其“使用排放不合格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从而被苏州市生态环境局罚款共计人民币0.5万元。处罚文号为:苏环行罚字〔2022〕82第179号。
对于上述处罚的披露情况、披露管理机制等问题,“A股绿色报告”项目记者也于8月4日下午向上述4家上市公司发送了采访邮件。
其中,利柏特(SH605167,股价7.48元,市值33.59亿元)在8月5日通过邮件回复称,该行政处罚是公司厂区内两台柴油叉车尾气检测结果不合格,排气烟度超标。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及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了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追责。
对于具体的整改情况,利柏特表示,第一,其针对厂区内两台排气烟度超标的柴油叉车,已加装、更换污染控制装置,使其尾气排放达标。第二,定期进行叉车尾气排放检测。第三,叉车使用专人管理。
在处罚信息披露方面,利柏特则称,此次受到的行政处罚金额为0.5万元,从处罚金额上来看,并没有达到重大违法的披露标准,其次,从处罚告知书上来看,并没有出现停产、搬迁、关闭等通知,因此,公司尚未单独进行披露。并表示,公司会在定期报告中环境与社会责任章节披露上述信息。
天宇股份(SZ300702,股价26.99元,市值93.92亿元)也于8月5日通过邮件回复了采访问题。其中对于昌邑天宇药业有限公司受到处罚的披露情况,天宇股份表示该行政处罚已在山东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系统进行公开披露。而上市公司公告方面,天宇股份称公司将按照信息披露的要求在2022年度报告中披露相关内容。
在整改方面,天宇股份称,针对处罚情况,昌邑天宇及时按要求对外排废水中的二氯甲烷、氰化物进行了第二季度例行监测 ,数据达标;昌邑天宇日后将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自行监测要求的监测因子、监测频次对外排污染物进行监测。整改后通过监管机构的核查。
此外,天宇股份表示,由于《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于2022年刚实施,公司正在制定环境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目前公司已向披露网站申请和注册,待完成相关流程后及时上传并披露。
截至发稿前,记者未收到上海电力(SH600021,股价9.05元,市值254.92亿元)、八一钢铁(SH600581,股价4.57元,市值71.01亿元)对采访问题的回复。其中,在8月5日通过上海电力总机转接证券事务代表方面的电话中,接电人员表示他们不直接负责采访的事务,而对于能否提供确认采访函的邮箱等相关问题其表示不太清楚。八一钢铁接电人员则在8月5日的电话中表示其无法确认采访邮件,但已将确认事项转达给领导。
环保处罚:辽宁成大控股
子公司收超百万元环保罚单
2022年7月第四周,数据库搜集到53家关联企业收到与生态环境相关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等,涉及46家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及其控股企业因环境违规违法被罚金额10万元以上
本期收录数据显示,辽宁成大旗下新疆宝明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宝明”)录得本期最高处罚金额——共计罚款172.69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在共计超百万元的罚款之外,新疆宝明还被限制生产3个月,生产负荷降至设计负荷的60%以下,即要求该企业干馏炉日处理油页岩精矿数量不得超过14400吨。
新疆宝明专门从事油页岩开采、页岩油生产和销售。今年以来随着国内油价上涨,曾有不少投资者问及新疆宝明情况。
辽宁成大今年6月28日在投资者互动平台表示,2022年,新疆宝明页岩油计划产量35万吨,并努力于2025年实现页岩油产量60万吨,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后续新疆宝明将根据资源开发规划,对吴家湾矿区适时进行开发。
辽宁成大2021年年报则显示,公司去年页岩油的生产量、销售量以及库存量同比下降。对此,辽宁成大披露原因为 2021 年前三季度页岩油销售价格仍处于较低水平,为控制亏损,新疆宝明平衡生产安排,没有追求产量目标;此外,2021 年中的几次突发疫情及年初新疆宝明调整更换采矿队伍,阶段性影响了供矿能力;辽宁成大同时提及,采矿进入破碎带,矿体破碎率超出预期,现阶段块精矿(经过洗选的大粒径油页岩矿石)相对减少。
新疆宝明去年实现销售收入9.50亿元,同比增长7.42%;实现净亏损1.01亿元,同比减亏94.21%,剔除上年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因素,2021年净利润同比减亏89.75%。
对于此次处罚涉及的限制生产执行情况以及对公司的影响,辽宁成大回复称,“公司和新疆宝明一直以来十分重视并不断加强和完善企业的风险管理工作。限产目前在执行中,对新疆宝明有一定影响。我们将排除万难,积极应对,全力以赴把限产影响降至最低,争取完成公司年度经营目标。”
近年随着ESG(环境、社会责任及管治)投资理念逐步升温,投资者越来越注重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上市公司财务投资和战略投资的环境责任也应受到重视,因此直接或间接参股企业环境数据被纳入A股绿色报告项目数据库。
需要说明的是,环境信息数据的公开均有赖于环境监管信息公开水平的不断提升。从2008年《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到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五章专章确立“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信息公开从制度建设上得到保障。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享有获取环境信息、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的权利。各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依法公开环境信息、完善公众参与程序,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提供便利。公众环境研究中心(IPE)及自然资源保护协会(NRDC)编写的《2018-2019年度120城市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指数(PITI)报告》也指出,环境信息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逐渐成为政府和社会公众公认的原则。
如对本项目环境数据存在疑问,或需就榜单涉及环境问题进行沟通反馈,请联系蔚蓝地图。
(实习生张钰惠、雷晴岚、胡济钊对本文亦有贡献,本期部分制图工具为镝数图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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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宋可嘉
编辑|程鹏 陈俊杰 易启江
校对|王月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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