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惨死家中,死后还被侵犯,体内残留物震惊法医,凶手身份令人愤怒
老话常说,哪有父母不爱自己的孩子,天底下最爱孩子的就是父母。
但是随着一些家庭悲剧被爆出,我们才知道原来真的有父母一点都不爱自己的孩子,不仅不爱还加以伤害。
2013年在广西,发生了一件令人不可思议的悲剧,一位花季少女的父亲不仅亲手杀死了自己的女儿,并且在女儿死后还性侵了女儿的尸体。
亲手杀死自己的女儿就够令人唏嘘不已了,没想到他居然在女儿死后还干出如此禽兽不如的事情。
案情回顾
时间回到2013年3月的一天,在玉林市的一家砖厂宿舍。
这一天是吴某发工资的日子,便约了工友晚上一起在自己宿舍喝酒,为此他还做了一大桌子菜。
做完之后他想到家里的酒可能不太够,就独自前往商店买酒。
在买完酒回家的路上的时候吴某没有忍住,喝了差不多半瓶的酒,心情极好的哼着歌回员工宿舍。
吴某刚一进门,就发现桌子上的菜已经被女儿吃过,自己本来做了一桌好菜准备招待工友,没想到却被女儿提前吃了,这怎么好意思再给工友吃。
在酒精的作用下,吴某的愤怒被放大,他把酒瓶放在桌子上就冲进了女儿住的隔间,随手拿起身边的东西就朝女儿扔了过去。
女孩看着父亲的样子就知道他肯定喝酒了,每次喝酒都会找各种理由打骂自己,这次自己吃了个饭菜居然都成了他打自己的理由。
她看着面前对自己恶狠狠的吴某,再也忍不住了,说吃了饭都是错,不想养活她那干嘛不在她一出生的时候就把她掐死。
吴某看着和自己顶嘴的女儿,直接冲过去死死的掐住女儿的脖子。
或许是想到自己如今不堪的生活,想到妻子离开自己时的决绝,又想到如今连自己养大的女儿都开始反抗自己,吴某掐着女儿脖子的手越来越用力。
很快,女孩便没了动静,吴某松开手探了探女儿的鼻息发现女儿已经死亡。
看着已经死去的女儿,他打算和女儿同归于尽,这样自己也就能避免为女儿的死负责,但是他却在却感受到死亡的那一瞬间害怕了。
但是忽然间,看着女儿年轻的身体,他居然产生了邪念,对女儿进行了侵犯。
结束之后,为了毁尸灭迹,他打算把女儿的尸体连同现场一起烧毁。
他在女儿身上盖了一条被子,然后点燃被子离开了现场。
可他万万没有想到,火并没有烧起来。
几天之后,吴某的工友们在员工宿舍闻到了腐臭味,查找了一圈发现气味来源于吴某的宿舍。
工友进去之后就发现了吴某女儿的尸体,随后报了警。
警方很快就赶到了现场,看到女孩身上已经长出了尸斑并且下半身不着寸缕,立马明白发生了什么。
警方把女孩的尸体带回派出所由法医进行检查过后,发现女孩是被掐死的。
强奸行为发生在女孩死亡之后,并且根据女孩身上其他地方的伤情显示女孩生前被殴打。
工友们说吴某已经有几天没有上班,且不知踪迹。
警方便怀疑吴某可能与其女儿的死有一定的关系。
而经过鉴定,吴某女儿体内遗留的精液竟然是吴某的。
这下警方已经基本确定了吴某应该就是杀害他女儿的凶手,并且在女儿死后强奸了她。
警方在全力搜捕吴某的同时,也调查了吴某的过往。
吴某在十几年前与赵某相识并相恋,赵某的家人在得知吴某家里特别贫穷之后,不同意赵某和吴某来往。
赵某却认定了吴某是自己的真命天子,一心一意想要和吴某结婚。
为了让家里人同意,赵某甚至在结婚之前就怀了吴某的孩子,张某的家里人也不得已便同意了二人的婚事。
吴某和赵某结婚之后过了一段幸福的日子,虽然经济条件不好,但是二人都愿意为了这个小家奋斗。
但是时间久了,赵某就发现吴某其实并没有什么上进心,最重要的是吴某喜欢上了喝酒,每次喝完酒之后还会发脾气,甚至会对赵某和女儿大打出手。
一开始,吴某每次喝完酒之后,都会向赵某保证不会有下一次,但是却次次都做不到。
最终,赵某受不了吴某的家暴,将女儿留给吴某,之后自己一走了之了。
赵某走了之后,吴某找到了这个砖厂的工作,砖厂的老板看着吴某带着一个女儿挺不容易的,便让她带着女儿住在了砖厂一间单独的员工宿舍。
吴某还是经常性的酗酒,每次喝完酒不开心的时候都会对女儿又打又骂。
因此,女孩的身上经常带着伤痕。
虽然工友们都看不下去,但是毕竟是吴某的家事也不好过多干涉。
警方在了解到这些后,都纷纷为女孩感到痛心,与此同时也在市郊外找到了吴某。
抓捕吴某后,吴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表示自己愿意接受一切处罚。
以案释法
在本案中,吴某主观上有杀死女儿的意图,因此犯故意杀人罪。
根据我国《刑法》第232条相关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因为吴某是在杀死女儿之后对其进行了性侵的行为,所以并不构成强奸罪。
但是他触犯了另一个罪名,那就是侮辱尸体罪。
吴某不仅对女儿的尸体进行性侵,而且还试图烧毁女孩的尸体,根据我国法律对侮辱尸体罪的定义,这属于猥亵和损毁尸体,因此吴某构成侮辱尸体罪。
根据我国《刑法》302条规定,侮辱尸体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吴某虽然在派出所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但是并不属于自首情节。
对于吴某的处罚,应当以故意杀人罪和侮辱尸体罪数罪并罚,最终,吴某被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结语
15岁的年纪正是花开的年纪,如果吴某的女儿生活在一个幸福的家庭,那这正是她人生刚开始的时候。
但现实就是她在15岁的时候被自己的亲生父亲夺去了生命。
在什么样的家庭是孩子没有办法选择的,既然选择了带她来到这个世界,那么就应该好好的呵护她长大。(源自#情感启示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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