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林外传》官微发文,矛头直指浙江卫视
8月27日10时左右,电视剧《武林外传》官方微博发布浙江卫视《我们的客栈》节目侵权电视剧《武林外传》情况说明。
该情况说明称浙江卫视《我们的客栈》侵权,要求浙江卫视立刻停止所有侵权行为,在公开渠道承认自身侵权事实,向版权方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
说明中还强调,《我们的客栈》在开播前两天才联系版权方,希望获得音乐授权,版权方拒绝后,“浙江卫视完全无视我方的侵权预警邮件,执意上线了该档综艺节目。”同时,官微提出浙江卫视在《王牌对王牌》《青春环游记》等综艺节目中多次在未获得授权或许可下使用《武林外传》版权元素进行改编,“属于典型的重复侵权”。
截至发稿前,浙江卫视和《我们的客栈》节目组暂未正式回应。
原文如下:
北京联盟影业投资有限公司为《武林外传》系列作品的出品方、版权方,北京比邻耐尔文化科技有限公司为《武林外传》系列作品的独家商业代理方。现就浙江卫视《我们的客栈》节目故意侵犯《武林外传》著作权一事,我方作如下说明:
《我们的客栈》系浙江卫视于2023年1月6日播出的综艺节目,在该节目开播前两天,浙江卫视工作人员联系我方,表示该节目第二期将以《武林外传》剧组重聚为主题,希望获得《武林外传》的音乐作品授权。此时我方发现《我们的客栈》第一期节目的预告视频、后续的正片内容及下期预告中出现了大量《武林外传》元素,包括但不限于原剧播放、原剧的世界观、场景、人设、服化道、音乐等等,明显超出双方所沟通的音乐授权。因此,我方明确告知浙江卫视,其行为已构成侵权,在其未获得官方授权前,我方不同意任何包含《武林外传》元素的综艺节目上线播出。
《我们的客栈》第二期节目截图
但浙江卫视完全无视我方的侵权预警邮件,执意上线了该档综艺节目。该综艺节目以第二期为代表,全方位侵犯了《武林外传》的版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多次、大量使用《武林外传》电视剧原片;
2.嘉宾的人物设定、妆发造型及服饰道具等均完全拷贝《武林外传》;
3.节目搭建的场景完全还原《武林外传》中“同福客栈”的场景,并使用“同福客栈牌匾”等核心元素;
4.节目中多次使用《武林外传》相关音乐作品;
5.在社交媒体端多次使用“《武林外传》回忆杀”、“梦回武林”、“《武林外传》杀青宴”等宣传文案;该节目于新浪微博建立了多个嘉宾名+《武林外传》角色名的互动话题并登上热搜。
《我们的客栈》官微文案及热搜话题词
我方进一步调查发现,《我们的客栈》节目早在2022年9月招商阶段就开始使用电视剧《武林外传》的相关角色及素材,宣传该节目为“武林外传综艺版”,为该节目增加关注度及背书,使得《我们的客栈》节目成功与多个品牌达成商业合作,赞助金额上亿元。
《我们的客栈》节目招商方案
实际上,不只《我们的客栈》这一档节目,浙江卫视此前已经在《王牌对王牌》(第一季第二期、第四季第六期)、《青春环游记》(第三季第八期)等综艺节目中多次使用《武林外传》版权元素进行改编,该等改编均未获得我方的授权或许可,浙江卫视此次的侵权行为属于典型的重复侵权。
《我们的客栈》节目播放并模仿《武林外传》原片片段
综上所述,我方认为,在制作节目前取得相关授权应为广电行业基本的实践规范及义务,浙江卫视作为我国知名传媒机构,却对此熟视无睹,在未获得授权的情况下直接上线侵权节目,彻底无视我方的合法权益。且浙江卫视的误导性宣传客观上使观众认为《我们的客栈》节目与《武林外传》存在授权关系,该节目因攀附《武林外传》的知名度获得了更高的关注,并据此获得了上亿元的商业化利益。浙江卫视的该等行为属于故意侵权,应根据《著作权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现我方要求浙江卫视立刻停止所有侵权行为,在浙江卫视官方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抖音账号等公开渠道承认自身侵权事实,向我方赔礼道歉,并赔偿我方因此产生的所有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
对于浙江卫视的侵权事宜,我方保留法律规定的所有程序和实体权利,特此声明。
北京联盟影业投资有限公司
北京比邻耐尔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2023年8月27日
封面图片来源:@武林外传官微,首图来源于豆瓣,每日经济新闻综合自@武林外传官微
值班编辑 | 吴擎
排版 | 菲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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