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德医院“擅自”救人一命,正义媒体愤然上门质问!
就在几天前,阿宝写了两篇文章,聊了聊发生在河南某地的“做完手术再找医院要回专家会诊费”的奇葩故事。
一位马姓患者家属,在当地县中医院住院手术,因为手术难度较大,医院安排上级医院专家来医院给患者做了手术,并让马先生支付了3000元的会诊费。
马先生同意请专家,也痛痛快快交了钱。等术顺利完成后,马先生扭头找到河南都市频道一个叫做“都市接到办”的栏目组。声称自己被“莫名其妙”的收了三千元现金。节目组一个姓姬的“记者”(阿宝未在中国记者网查到其证书信息)气势汹汹的带着马先生到医院和卫健委一通猛烈输出,最终大获全胜。不出意外的话,马先生的3000元会诊费肯定能全额退回来,备不齐医院还得赔偿他不少钱。
就这样,在河南都市频道的“记者”配合之下,马先生成功的白嫖了一次上级医院专家。
说实话,刚看完这个报道的时候,我认为:这个马先生和这个姬“记者”,已经无耻到了不能再无耻的地步,已经无耻的无以复加,已经达到了人类无耻的极限。
但很快,我发现自己对生物多样性的了解还远远不够,对某些物种在无耻方面所能达到的高度,更是远远认识不足。
昨天,阿宝意外的发现:在河南都市频道“都市街道办”栏目的另外一期涉医采访报道中,一对吊炸天的组合闪亮登场,轻松碾压了马先生加姬“记者”的黄金组合。
大家先欣赏一下河南都市报道在自己抖音平台上发布的这期采访内容的大标题:
男子胸部疼痛独自就医,被医生私自植入两个心脏支架!男子:这支架把我一辈子都毁了!医院:多次协商无果,走法律程序!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子的:
视频中这位王先生,2020年8月3号早上7点10分突发胸疼,因为疼痛一直不缓解,遂开车到河南省第二人民医院急诊就诊,急诊立刻给予急救。
经急诊检查,王先生被诊断为:急性下壁心肌梗死;急性后壁心梗;高血压。
王先生这种病情,毫无疑问极其凶险,随时有死亡可能。
急诊科随即将王先生转到心内科继续抢救,为了挽救王先生的生命,心内科紧急为他安排了介入治疗。王先生是孤身一人来的医院,且家属在几百里之外无法赶来。主管医生让王先生自己签署了《冠心病特殊医用高值耗材选择知情同意书》和《介入诊断及治疗知情同意书》后,为王先生进行了心脏介入手术,术中为其安放了2个心脏支架。
手术非常成功,王先生的性命保住了。
但是,王先生却不乐意了,他声称:自己签字时候没有时间细看,而且自己术前明确对医生说了坚决不放支架。
王先生坚持认为:心脏装了支架之后,整个人就报废了,不仅不能干重体力活,还不能断药。而且,因为这属于重大疾病不能隐瞒,谈女朋友时候人家一听就都退了。
王先生于是将医院告到了郑州市卫健委,卫健委经过调查认为:两份知情同意书中虽然有患者签名,但是未显示告知患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替代治疗方案等内容,也没有明确所需要的耗材明目、数量并取得患者同意。
总之一句话就是:卫健委认为,虽然王先生当时严重心梗生命垂危且身边没有家属,但是医院依然应该认认真真仔仔细细一条一条一款一款充分满足王先生的知情同意权,应该花费足够时间和当时疼痛难忍随时可能死亡的王先生进行全面充分的沟通,而不应该为了救王先生的命救争分夺秒一切手续从简,仅仅让王先生在知情同意书上签个字就给他手术。
拿到卫健委的调查结论后,王先生去和医院交涉,医院同意给他退还支架费用,并给予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
但是王先生不满意,他眼含泪花的控诉医院,指责医院对他的生活、工作、感情造成的影响全然不顾,对他终身服药的治疗费用全然不顾,对他这不可逆的创伤也全然不顾!
在这种情况下,医院建议王先生走法律程序解决问题。
然后,王先生找到了河南都市频道的“都市接到办”栏目组,这次帮王先生讨公道的,是一位叫韩鸿宇的“记者”。
阿宝在中国记者网对这位“记者”进行了检索,未查到其记者资格证书。
这也很正常,阿宝之前文章里说过,这些都市报道类的媒体“记者”,绝大部分都是无证的假记者。
面对媒体镜头,王先生发出了灵魂之问:难道这么大医院,就是这么对患者负责的吗?
而这位无证的韩记者,则手持一个大号矿泉水瓶,面对镜头,斩钉截铁的做出了如下结论:因为一个心脏支架,给王先生的的生活、工作以及健康造成了不可逆的损伤!
然后,韩“记者”和王先生一起来到医院讨说法。
有记者帮场的王先生,愤怒的质问医院领导:你知道一个支架,让我一辈子都毁了!给我判了死刑了你知道吗?
而韩“记者”则沉痛的表示:自己不明白为什么院方态度始终是等法院判决出来之后才做决定!
看完事情经过,你是不是已经气的想拍桌子骂娘了?
要说清楚这件事情的是是非非并不难,只要理清楚几个基本问题就可以了。
首先说:医院给王先生做介入手术并安放心脏支架,从医疗角度有没有过错?
这个问题,从医疗角度完全没有争议。
王先生当时诊断是急性下壁心肌梗死和急性后壁心梗,通过心脏介入手术找到和打通狭窄甚至闭塞的心脏血管,并在狭窄部位安放心脏支架保持血管通畅,这在医疗上没有任何过错!
从医疗角度,医院和医生的处置不仅没有过错,而且挽救了王先生的生命。医院及时正确的紧急处置(包括安放心脏支架),不仅使生命垂危的王先生免于猝死,也帮他大大降低了今后因为再次心梗死亡的风险。
毫不客气的说,王先生这条命,就是医院和医生救回来的。如果没有医生及时正确的处置,王先生现在坟头上的草大概都已经老高了。王先生别说没机会找女朋友,连找记者讨公道的机会都没有。
第二,这两个支架把王先生一辈子都毁了吗?
王先生坚称:这两个支架把他整成了废人,给他判了死刑,害的他干不了重活,谈不上女朋友,而且得终身服药。
王先生这样的说辞,如果不是愚昧愚蠢到极致,就是在故意装傻耍流氓!
王先生是因为严重心脏疾病到医院就诊的,入院时已经出现严重心肌梗死,随时有死亡危险。
王先生之所以干不了重活,之所以需要长期服药,之所以因为健康问题谈不上女朋友,是因为其有严重心脏疾病,而不是因为支架。
恰恰相反,两枚支架植入后,帮王先生打开了至少两处严重狭窄的心脏血管,最大限度的挽救了王先生的健康。没有这两枚支架,王先生的健康状况只会更糟,甚至可能根本活不到现在!
第三个问题:医院在术前告知上存在过错么?
这件事,无非就是三种可能性:一是王先生术前同意必要时安放支架,术后反悔;二是王先生术前没有明确表态,术后表示反对;三是王先生术前就明确表示坚决拒绝安放支架。
在患者明确清楚的表明坚决拒绝安放支架的前提下,有几个医生会坚持违背患者意愿强行放置支架呢?
而且,按照常规,如果患者明确拒绝某项必要治疗,医院肯定会让患者签字确认是自己主动拒绝治疗,且后果自负。
所以,王先生到底属于哪一种,大家自由心证吧。
更重要的是:无论属于哪一种情况,医生在道德上都没有瑕疵。
如果患者没有拒绝安放支架,那医生在程序和道德上都没有瑕疵。
如果患者拒绝安放支架,但医生为了挽救患者的生命和健康,冒着被投诉被处罚的风险,“擅自”救患者一命。那这样的医生,简直就是仁心仁术的典范,在道德上更无可指摘!
当地卫健委对此事的调查结论,在阿宝看来,完全就是一群严重脱离一线严重脱离实际,高高在上不食人间烟火的官老爷的杰作,是官僚主义的典范!
在临床一线待过的人都知道:急性心梗这样的急危重症,救治时必须争分夺秒!
王先生当时是孤身一人,家属不在身边,而且他正在承受严重的疼痛折磨,随时有死亡危险。
在这种情况下,要求医生面对一个病情危重随时有死亡风险的患者,进行全面周到细致耐心的告知,充分彻底的满足其知情同意权,不仅愚蠢,而且荒唐。
事实上,在患者随时可能死亡情况下,为了争分夺秒的抢救患者生命,医院绝大部分情况下都不敢在告知上浪费太多时间,只能用最短时间进行简单告知。
生命权是最基本的人权,生命权高过知情同意权。
在紧急情况下,要求医院和医生漠视患者的生命权,而充分彻底的满足患者的知情同意权 ,这纯属本末倒置,脑子进水!
调查结论中那句“未能也没有明确所需要的耗材明目、数量并取得患者同意”,脑子里没有几吨水的人,根本写不出来。
且不说在患者濒临死亡的情况下,医院有没有时间和患者详细交代所需耗材数目数量并取得患者同意。脑子稍微正常点的人都应知道:医生只有在手术中确认血管情况后,才知道应该安放几个支架。难道这时候医生应该暂停手术,先和手术台上的患者讲清楚需用几个支架,让他签字确认后,再上台继续手术么?
可以说,这件事从头到尾,就是刁民愚民、昏官庸官以及无良媒体联手炮制的一场闹剧。
河南这地方,人杰地灵,历史上出过很多英雄人物。
若要从其中选一个最令老百姓敬仰的,那自然是大名鼎鼎的岳飞岳武穆。
忠心耿耿,一心匡复河山的岳武穆,最终被昏君奸臣陷害,屈死风波亭,成了千古奇冤。
精忠报国的岳武穆,后继有人,所以才有了不惧风险“擅自”救人一命的苍生大医。
陷害忠良的秦桧,后继有人,所以才有了造谣生事歪曲事实陷害好人的无良媒体和无良记者。
不辩是非的赵官家,后继有人,所以才有了指责医生面对需要争分夺秒抢救的危重垂死患者时候没有尽到充分告知义务的昏官。
岳武穆九泉有知,当为河南家乡父老,捶胸一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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