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海滩不成文规定?穿着比基尼别走太远,当心挨批
澳洲新闻集团报道称,澳洲以漂亮的海滩和闷热的天气闻名,而绝大多数澳人也对不成文的“泳装礼仪”有着自己的看法。
虽然你可能对穿比基尼(或Speedos)去Coles或Woolies购物没有太多顾虑,但似乎有一些不成文的规定,人们不能穿着泳装离开海滩太远,否则就会招致其他人的批评。
The Great Aussie Debate的调查结果显示,多达73%的澳人认为,那些穿着两件式比基尼或标志性Budgy Smuggler的人不应该远离海滩。
但对于离开沙滩多远才是“不可接受”,受访者存在很大分歧。最严厉的批评者(24%)认为,只有在沙滩上才能脱掉外衣。
有30%的人认为,穿着比基尼过马路去买冰淇淋或冷饮并不无礼,但要披上一套浴巾。
另有19%的人表示,穿着比基尼散步没问题,但最远只能到距离海滩一个街区的地方。
(图片来源:澳洲新闻集团)
然而并不是每个人都对穿泳装的不成为规则有强烈看法,剩下的27%认为人们应该可以在任何他们喜欢的地方穿泳装。
有趣的是,在支持“露肤”的人群中,男性占32%、女性占19%,“非二元或其他”占49%。
限制在海滩以外穿着比基尼的3个类别中,女性得票最高,特别是在“如果你不在沙滩上,请穿上衣服”这一类别中。
这可能是因为女性在着装选择上更容易受到批评,而男性则不会受到同样的批评。
(图片来源:澳洲新闻集团)
英国一名女子曾经因在纱笼里穿比基尼而被赶出商店,她愤怒地指出父权制度造成的双重标准。
她当时说:“保持理智。男人穿着背心走来走去,露肤度一样。”
2019年,一名澳人在巴厘岛度假时拍到一名女子身穿比基尼在便利店购物,并将照片分享到Facebook,标题是:“为你感到羞耻!Ps:前面部分甚至比后面更小。”
许多人认为穿丁字裤的决定很“垃圾”和“野蛮”,而另一些人则指责发帖者“行为怪异”,在未经该女子允许的情况下拍摄并分享照片,是在“羞辱”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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