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子怡汪峰离婚,分开后「共同养育」真的可行吗?
今天下午,章子怡和汪峰官宣「离婚」。
两人发声明说,「未来决定以家人身份共同抚养、陪伴孩子们长大,不会因分离而减少对孩子们的分毫爱意」。
一对夫妇分开后,依然可以当好父母吗?
今天的推文,就来聊聊「共同养育(co-parenting)」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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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关注好莱坞明星八卦,你会经常会看到类似的公告:某明星夫妻协议离婚,并声明会共同担负起养育孩子的责任。不久后,就会有记者拍到已经离婚的他们带着孩子一起度假、逛街、过生日。
这并不是简单的明星作秀。毕竟,在尽可能的情况下,如果离异夫妻能够实现对孩子的「共同养育」,对孩子的成长是最为有利的。
密歇根大学的 Kira S.Birditt 博士调查了 54 对离婚夫妇后发现,不管男性还是女性,当他们与前配偶仍有持续的情感连接时,孩子的共同养育质量更高。
英属哥伦比亚大学的副教授 Edward Kruk专门从事孩童与家庭政策研究,他是共同养育的提倡者之一。「共同养育的核心宗旨是:以孩子的成长利益为上,搁置你与前任配偶之间的争端和斗争,通过商议协定,共同养育孩子」,他说。
对于未成年的孩子而言,这会让他们意识到自己的重要性:因为父母将他的存在与价值放在成人的争议与冲突之上。
友好相处的父母,也可以为孩子创造一个更强大的支持系统,并让孩子也学到,两个大人之间如何妥协而成熟地互动。
从父母的角度考虑,共同养育也能分担双方的经济压力,时间精力,满足双方的心理需求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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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而言,除去一些极端状况外——如夫妻双方中有某一方在离婚后不适合养育孩子(如酗酒,家暴,债务问题等),共同养育会逐渐成为一种主流选择。这也是一个社会理性进步的表现。
在美国,有一些机构专门为离婚夫妇推出了「离婚律师+心理咨询师」的标准服务。离婚律师的责任是帮助处理一系列法律、财产、抚养权等问题。心理咨询师(多是婚姻与家庭咨询师)则是帮助处理离婚过程中的创伤问题,无论是夫妻的还是孩子的,同时也提供离异后的养育咨询。
共同养育是一个宽泛的概念,但也有一些基本的原则,值得参考借鉴:
1. 处理好离婚对孩子造成的创伤。这点很重要。当离婚已成既定事实,一定要记得和孩子认真沟通这件事。最最重要的,向孩子传达一个信息:你不是爸妈离婚的原因,爸妈离婚的原因是 XXX。你没有被抛弃,爸爸妈妈永远都在。同时,提前做好离婚后的抚养计划。在与孩子沟通时,向他们详细地说明这些计划,給孩子提供安全感。如果在离婚后,孩子依然显现出某些创伤后的应激障碍,记得及时寻求专业机构或人士的帮助。
2. 多花时间与孩子在一起。无论是物理空间上的还是精神上的。长时间的共同相处可以促进你与孩子的关系,精神上的相处则是指对孩子生活的方方面面都产生兴趣,并合理地介入、支持。
3. 维护孩子的「支持系统」。社会人都生活在各种各样的系统中,离异家庭的孩子在这些系统中会更具脆弱性(如被同龄人攻击等)。因此父母要在分离的情况下,依旧维护好他的家庭支持系统,朋友圈、校园生活等等,给予他们稳定感。
4. 不断地教育自己。孩子在不同的成长阶段有不同的需求,教养计划也需要不断调整。因此你需要自我学习,无论是线上教程,还是亲子书籍,又或是专门的培训项目,你都需要不断地汲取知识,以应对孩子的迅速变化。
5. 支持前任配偶在共同养育这件事情的角色。无论你和前任配偶之间有多大的纠葛,请将那些情绪放置一边,回到你们在共同教养中应负的责任上来。按照你们此前的协议与规划,担负起自己的责任人,同时支持对方的行动。
6. 在孩子的面前,与你的前任配偶保持通畅的、透明的沟通,给予对方以尊重,杜绝谩骂与攻击。这件事很重要。在共同养育中,尤其要注意的一种边界是:不要 De-triangulate 孩子(也就是,不要让孩子觉得,在爸妈中间只能选一个)。
这些问题可能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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酷玩乐队主唱的马汀和妻子格温妮斯离婚后,也用共同养育的方式来照顾小孩。在一次采访中,他们承认,共同养育是很艰难的一件事。
「因为无论你对对方有着怎么样的情绪:厌恶,不满,还是什么,你都不能在孩子们面前表现出来。你得定期带着孩子去见另一个家长,要一起吃饭,玩耍。但是,我们私下里也沟通过,无论我们怎么想,孩子都是最重要的,我们承诺过他们,也必须为此负责。」
▷马汀和妻子格温妮斯
「大人的事归大人,小孩子依旧需要保有自己的天地」。这是理想的状况,现实生活则残酷得多。
婚姻家庭学者 Ahrons 在他的专著《离婚家庭》(Divorced Families)中指出,一对有孩子的离婚夫妻,往往会在离异后形成 5 种关系类型。这其中,仅有 2 种关系类型是适合共同教养孩子的。
哪 2 种类型?
当你们的关系是「完美伙伴」或「可合作同伴」时。
▨ 完美伙伴:你们和平理性的离婚,真心实意地把对方当作朋友。你们有各自的工作,愿意制定一个以孩子利益为中心的养育方案。
▨ 合作伙伴:你们之间有分歧,有争斗与不满,但依旧把孩子的利益与共同养育计划放在最优先级。
另三种情况则糟糕的多,Ahrons 称之为「愤怒的合作者」「暴躁的敌人」「消融的双方」。
这三种状态各有不同,比如无法和你的前任实现彻底的情感分离,你憎恨孩子的父亲/母亲,你们不停地指责和怪罪对方,对自己应履行的责任没有明确的认知等等。在这样的情况下,共同养育孩子会将事情弄的更糟,有时候甚至会变成一种伤害(在此就不展开了)。
永远不要将婚姻破裂时的阴影加诸在孩子头上,他们并没有承担的责任。
我们每个人也都有能力从婚姻中离开,并给予孩子未来和期待。
希望对需要的人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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