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醉驾撞车花18万“私了”,“车子”却叫来了警察
“民警同志,事故责任我们双方已经自行划分好了,你就不要管了。”10月25日凌晨1时40分许,重庆市江北区江北城西大街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民警赶至现场时,被撞车辆的车主王某称双方已经协商好了,希望民警不要管这个事情了。
在事故现场,民警看到一辆越野车偏离车道撞上了对向行驶的车辆,造成该车严重受损无法启动,而越野车的安全气囊也已弹开多个,所幸人员没有受伤。
被撞车辆的车主反复强调让民警不要再管此事,并对事故原因闭口不提。一旁的越野车驾驶员刘某也一直故意回避跟民警交谈。这一系列异常情况引起民警的警觉。
于是民警找来刘某进行询问,一近身,就闻到了刘某身上一股酒气。随后,民警对刘某进行呼气测试,结果为155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经过询问民警得知,在发生车辆碰撞事故后,刘某为了逃避法律打击,与被撞车辆驾驶员沟通,要求私了不要报警,并谈妥给对方18万的赔付费,且现场手机转账12万余元,支付现金4万余元。因此,双方当事人都想让民警不管此事。
令刘某纳闷的是,既然双方都已经谈妥,那为什么警察又到现场了呢?
此时,刘某的电话正巧响起,是其驾驶的汽车品牌救援中心来电。对方告知系统监测到车辆发生强烈碰撞事故,已帮其自动报警,询问警察是否到达现场。
民警对当事双方驾驶员进行了普法教育,醉驾发生交通事故,涉嫌刑事犯罪,当事人会被追究刑事责任,这是公诉案件,不可以私了。此外,民警还对被撞车辆的驾驶员王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告知其明知赔付款金额已远超车损还心安理得地收下巨额赔款,小心事后被其反告敲诈。最终,王某现场将刘某的16万余元赔偿金退还,并配合民警处理该起交通事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刘某将面临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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