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岁少年将四岁女童骗至菜园,掐晕后塞入粪缸致死,他说自己的动机是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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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5日的深夜,一位父亲发文,讲述自己4岁半的女儿A在两个月前被11岁男孩残忍杀害的经过。
倘若不能降低刑责年龄,或许我们可以参考英美法系中的“恶意补足年龄”(Malice Supplies the Age)规则。这条规则是指“即使没有到刑责年龄(通常7到14岁之间),但在实施犯罪时有能力辨别是非且具有主观恶意的未成年人”,也将承担刑事责任。
也就是说,只要能证明你是明知故犯和出于恶意,就算你远低于刑责年龄,照样可以刑事起诉。
对于那些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少年犯,更适合应用“恶意补足年龄”规则,不再按年龄一放了之,而是留有追责的余地。
wapi,公众号:没药花园有着“免死金牌”的小恶魔,我们该拿他们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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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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