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4年著名冤案:“上海知青强奸案”
来源:老知青家园
1974年,轰动一时的“上海知青强奸案”发生在安徽省五河县:一个上海女知青真心爱上了一个农村小伙子,却在“山乡知识青年保卫运动”中,被一群想获得认可和奖励的人虐待。
不管真相如何,他们将农村小伙子标记为“强奸和掠夺年轻受过教育的女性”的罪犯,试图获得政治资本。一时间,此案轰动安徽全省。
1969年初秋,刚满18岁的孟凡(化名)离开繁华的上海,来到安徽农村,接受贫下农的再教育,成为集体户的新成员。五河区东吉大队。很快她就认识了剧组会计刘古光,也是她后来的恋人。
当时顾光20岁。1965年考入区高中,文革期间被赶回东集。他成了“归来的圈内人”,成为了生产队的会计。他的父母开始催促婚礼。有人要求他尽快迎娶童养媳萧粉儿,刘古光却断然拒绝了这门封建联姻。
1974年夏天,刘古光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检查联户房屋时,发现知青孟凡发烧了39度。他转身跑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帮她买感冒药。从那时起,孟凡的心里就开始生出一种奇妙的感觉。
刘古光和孟凡的关系在日常的工作接触中逐渐升温。孟凡也得知了对方对童养媳的担忧,但她仍然坚持和刘谷光约会。直到她第五次放假,回上海过节,她才恍然大悟,自己已经爱上了刘古光,而且爱得深沉难舍难分。
当他们再次见面时,他们坦白了自己的感情,并开始秘密做爱。后来无意中被刘古光的童养媳小粉儿撞到。她没有表示反对。相反,她却出奇的宽容和通情达理,主动解除了与刘古光的婚约。
从此,刘谷光和孟凡的恋情在村里公开,并被刘谷光的父母接受。一时间,一些无望回到城市的受过教育的女青年嫁给了农村的小伙子。他们被视为“打破旧传统观念”的先进典范,受到极大鼓励。
然而有一天,政治风向发生了变化,以往恋爱娶知青的农民突然变成了扰乱知青上山下乡的“坏人”。刘古光被认为是“坏人”,其罪名是“强奸、侵占知青妇女”。五河县还为此成立了“刘案”专案组。
随后,刘谷光又到全市100多个村庄进行示威、批评。孟凡极力为自己辩解,称他们是自由恋爱。经过她的努力和哭诉,宿县人保大队终于确认两人是自由恋爱关系,并为刘古光平反。
这一刻,我以为已经结束了,但《新安徽报》却在显着位置发表了一篇关于“知青刘古光强奸案”的文章,并发出了直白的质疑:宿县人保集团为何包庇罪犯?
原来,五河县“刘案”专案组个人写《新安徽报》,指责谷光“强奸知青”的“罪名”,宿县人保团队“包庇”罪”,并多次派人。他到上海向孟凡父母“报案”,并以欺骗、威胁手段逼迫孟凡父母向上海市、安徽省革委会写检举信。
“刘古光强奸上海知青案”迅速引起两省市革命委员会的重视,很快成为震惊全省的大案。两省市革委会最高领导的批示和报纸批评的巨大压力,迫使宿县人保队再次派出专案组再次调查“刘案”。东集调查后,再次得出“刘古光没有作案”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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