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名红通人员”郭洁芳受审
广东省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1993年至2000年,被告人郭洁芳伙同其丈夫同案人张林生(已判刑),利用张林生担任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支队长、广州市交通安全技术服务中心法定代表人的职务便利,为相关单位在项目承揽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折合共计人民币487万余元。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郭洁芳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郭洁芳进行了最后陈述,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郭洁芳的近亲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群众十余人旁听了庭审。
本案法庭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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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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