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律师当下该乐观还是悲观?社会2024-02-02 17:02在《人民日报》发布“整个国家都洋溢着乐观向上的氛围”这天下午,我暂时丢下与我过年的家人,从昆明乘高铁去广西,紧急会见一位被羁押了近一年半刚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犯罪嫌疑人。而前几天,我分别去了西安、西宁、长春、衡水等地会见羁押太久了的被告人,他们都在期待着属于自己的公正判决,只是等得太久了。我不想在春节万家团聚的时候,身处铁窗内的他们,内心没有一丝丝的安慰。在年终岁末盘点自己一年的办案履历,成了很多刑辩律师的常规操作。很多人看到2022年十大无罪案件候选名单中,我独占两席,总觉得我今年肯定也是春风得意。如果出于虚荣心,我可能也会像某些律师那样凡尔赛一下自己的战绩。但是,办理刑事案件越久,我越如履薄冰,越不敢表现出乐观向上的心情。与整个国家氛围格格不入的,是我逐渐寒冷的心。我牵挂的,是那些本该获得公平公正结果的人,为何最终走向了本不属于他们的结局?2023年的1月,我是在四川内江中院开庭过程中,度过了自己的生日。那个案件开得很艰难,几乎只有我一位北京律师在孤军奋战,而大多数本地律师都过早选择了有中国特色的“投降”:认罪认罚策略。后来那个案件判下来,果然不太理想。不过得益于最高人民法院提高和促进二审开庭的策略,该案得获在四川省高院开庭审理。限于程序性事项,庭前会议后至今还未开庭。这一年年末,我们团队涉黑涉恶案件都获得了二审开庭的机会。1月底,江西失踪学生胡鑫宇尸体被找到,被证实是自杀。我曾在前一年撰文分析证据认为不是谋杀,也不是器官移植,而是自杀,招致了一番大规模的网暴。这次官方公布结论后,很多阴谋论者和博取流量的炒作者预言破产,再度把矛头对准我,网暴加剧。他们不相信官方结论,由此认为我也是他们买通的,依然言之凿凿阴谋论。当然,这一年里我不乏被网暴,更大规模的则是围绕着江西劳案对我展开的持续一年的网暴,包括死亡威胁。2月份开庭的两个诈骗案件,一个在河南滑县,一个在安徽合肥,均做的无罪辩护。可惜的是,河南滑县的案件将近一年仍未判决,而后者则在年末来了一纸令我至今困惑的“诈骗未遂”判决。按照当地政府的要求拆迁,报补偿方案也是经过审核,怎么后来明明是决策者过河拆桥,变成了申报者诈骗了呢,还是个“未遂”?第一被告人明明对后续细节不知情,遭遇办案人员的威逼利诱,身患重大疾病,连看守所都拒收,就变成了最重刑期了呢?诈骗案件和合同诈骗案件,真是最容易出冤案的,我们这些年来就有很多有效辩护案例。比如青海西宁的某重大诈骗案件,实际上相关民事案件均在省高院和最高院胜诉,败诉方动用关系立上刑事案件,硬是一审判被告人无期徒刑。2月发回重审后,举报人因其他案件锒铛入狱,其关系人某厅长也落马了,但该案的平冤却不容易,因为羁押时间太久,原一审法院重新以合同诈骗罪改判有期徒刑,我们不得不再次上诉,等待省高院开庭。3月份比较欣慰的一个案件是某飞行员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的案件,西安某检察院召开了听证会。我和助理靳法扬律师全面阐述了无罪理由,获得了三名听证员的认可。这个此前备受舆论关注的案件,被刑事立案也完全是拜舆论所赐,但实际上根本就不符合该罪名的构成要件,也没有造成任何实质性后果。听证会这种方式,实际上也分担了检察院不起诉的压力。这个案件最后是以检察院不起诉结案的,也算是无罪案件吧。4月份开庭的江西某涉黑案,可能是本轮扫黑除恶以来,我最有效的一次辩护。被告人在侦查阶段是作为一号人物被通缉的,但实际上他作为民营企业家,与外逃的涉黑成员只在近二十年前有过商业合作,早已分道扬镳。很多指控都是为了拔高凑数,叠床架屋搞的罪名。通过三个阶段的艰难辩护,他从组织领导者到积极参加者,再到一般参加者,最后定的是不涉黑,在所有被告人中排名最末,以单罪名判得很轻。但四川绵阳的曾建斌案就没有这么好的运气了。我是在审判阶段才加入的,辩护人团队中本就大咖云集,很多都是熟知的刑辩精英。所以从5月份开始的庭审,断断续续持续了两个多月,创造了四川司法审判史上最长的庭审记录,光庭审笔录就有260万字。曾有段时间,我常住绵阳,每天的日常就是锻炼,开庭,吃饭,我也与几位小伙伴创造了打卡三十几天的锻炼记录。这个案件的庭审不可谓不公正,但结果却差强人意,我眼中纯粹的民营企业家曾建斌仍被定黑。这年里面最大的亮点,可能出现在6月1日。那天我在四川绵阳开庭,赵德芳律师在湖南益阳开庭。天津某法院希望我们去参加唐某文案的宣判。这个案件从2019年起诉到法院,拖了四年,开了多次庭,我们一直做无罪辩护。可每次开完庭证据不足,公诉人又去补充证据,没完没了。我们已经精疲力尽,对结果并没有抱太大希望。没想到,被告人拿到的是无罪判决,而且检察院也没有抗诉。唐某文在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对我们表达了感谢,并说要把国家赔偿的钱捐出来支持我们为其他人伸冤。自己淋过雨,知道为他人打伞。我认为这就是唐某文的同理心,很多司法人员恰恰缺乏的就是这种同理心。我们在山西晋中开庭的某非法占地、非法采矿案,让一个打工者承担主要责任人应该承担的责任,家属感觉特别冤,我们也意难平。山西吕梁的放火案,更是一个完全没有犯罪事实的冤案,犯罪另有其人,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把替罪羊薛某某硬判八年,实在是突破底线。这种“一眼冤”的案件如果没看出来,那是专业水平问题。如果看出来了,还判,那是心眼坏。不过,一审法官判后当面承认该案证据不足,也是令我震惊的。我们当下的刑事司法,连起码的脸面都不要了吗?同样让我意难平的还有乌兰察布老刑警邢某的正当防卫案。1995年因追缉逃犯,在被严重刺伤的前提下,造成对方伤亡,被毫无争议地认定为正当防卫。这二十年多来,他奋战在刑侦一线,冒着生命危险破获各类大案要案,获得公安部二等功三等功无数。即使在遭人恶意举报,也没有查出一分钱的经济问题。就是这么清廉而勇敢的一位老警察,竟然在二十多年后被指控为故意杀人,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时依据的就是下面检察院汇报的片面而错误的材料。尽管一审开庭效果很好,所有旁听群众都认为应该无罪,没想到乌兰察布中院仍判其无期徒刑。这个冤案二审不平反,会是我的耻辱!我发现,曾被国家鼓励的民间借贷,在这次扫黑除恶中,被定黑定恶的非常普遍。明明是应借款人的再三要求才出借资金,利息、借期和违约责任也都是双方议定的,借款人还不了款后,就借着扫黑除恶去举报债权人。曾建斌案如此,益阳罗树中案如此,九江都昌的吴某案如此,长沙的刘某强案也是如此。刘某强案以涉恶起诉到法院后,两年多时间里不开庭。2023年11月的开庭也是分案在长沙两级法院开的,程序上依然存在问题。而山西太原那个最不像涉黑案的田某跃案,开完庭两年多后,还是在2023年末被勉强认定涉黑。我完全不懂其中的定罪逻辑。这一年最漫长的折磨还是云南红河州中院审理的“宇宙最大黑社会”案,2000本左右的卷宗应该是创了历史记录。但这个审理了三个多月的案件,并不复杂,我的当事人陈某国就是一个老实本分的民营企业家,从未参与过任何暴力性犯罪,最多就是有一些可能连成本都没收回来的民间借贷。只因为第一被告人是他哥哥,就算他与大多数被告人都不认识,也被内定为第二被告人。而他哥哥呢,也是被云南省官方认定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一堆荣誉。如果这种为当地经济发展作出巨大贡献的民营企业家都要被定黑,那刑辩真的要进入寒冬了。该案目前仍在合议阶段,期待能有公平公正的判决吧。当事人家属总说吴老师辛苦了,我辛苦啥呢,无非是工作充实一点,陪孩子的时间少一点,最辛苦的其实是冤案被告人的家属。他们要承受亲人可能分离多年的痛苦,被冤判错判而难申的委屈,想着案情夜不能寐的煎熬,以及随时肝肠寸断的折磨。很多家庭可能因冤返贫,因案致病,妻离子散,这才是人间悲剧。相比于他们的天降横祸,我们的那点辛苦简直不提一提。可是,家属所要求的,无非是:不求法外开恩,但求公平公正。这一年,我们的团队开始发挥出更大的战斗力,比如江苏连云港案,辽宁北票案,青海西宁案,河北涿州案,黑龙江大庆案,湖南长沙案,都是在我跟助理或者团队协同作战下完成的,也表现出了很好的庭审效果。这些案件虽然还没有最终结果,但青年刑辩律师的那种勇气、韧劲,以及对公正的执着追求,还是让我动容。假以时日,我们这辈老律师退隐了,或者为法治献身了,他们将会是刑辩的中流砥柱!你们说,刑事辩护律师当下该乐观还是悲观?微信扫码关注该文公众号作者戳这里提交新闻线索和高质量文章给我们。来源: qq点击查看作者最近其他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