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普和布洛克争论:你看懂了吗?公众号新闻2024-02-03 15:02文丨古原昨天,发了一篇文章,讲述奥派内部的一次争论。简单介绍两位背景:布洛克——《百辩经济学》作者,奥派学者,罗斯巴德的学生;霍普——《私产伦理 》《民主:失败的上帝》奥派学者,罗斯巴德学生;其中霍普在俄乌战争、巴以战争中的观点,的确是引发了巨大的争议,评论区也有不少批评。上篇文章的评论区,基本上不筛选,全部放出了(我一般不喜欢筛选,除非是威胁到文章的安全,或是完全言之无物的)。不过通过留言,却是有一种感受,这种大咖过招,很多人却没有看懂,当然文章本身很长,近万字,特别是霍普的回应,是有着很多学术腔,我也是用机翻,略作调整就放上来了,也许很多人没有真正读完。有几个常见的误解需要说明一下:1、这不是一个关于哈马斯对还是以色列对的立场文章有不少人一看到只要霍普没有力挺以色列,那马上就说霍普在力挺哈马斯,然后就开始选择站队了,这基本上是没有看懂文章。霍普将以色列与哈马斯之间的战争,认定为是黑帮战争,这与他对俄乌之间的战争定性是一样的。在这一定性中,他将政府与民众进行了剥离。也即,他认为政府是黑帮、是统治者,这一定性源于,他对处于战争中的两个政府性质的认定——强制征税征兵的黑帮组织,而非自愿合作产生的组织。因此,霍普并没有说站在哈马斯一边。但布洛克则是认为以色列政府为正义方,哈马斯政府为不正义方,并呼吁西方社会全力支持以色列政府对哈马斯政府的战争。这是二者的第一个区别。2、霍普对布洛克对这场战争起因的理解不一致布洛克认为,战争起始于10.7恐袭事件,哈马斯进攻在先,以色列政府反击在后,因为以色列政府有了反击的正当性。而霍普认为,作为一场战争,战争的发起方是谁,与理解战争的成因,这二者应该区别对待。理解战争的成因,是经济学家的一个重要任务。经济学家不能仅仅根据谁先动手,就是战争的因,而是要进一步追溯战争的来源。贸易阻断、战争就会来临,这就是著名的经济学论断。在这句话中,并没有将战争的原因仅仅归结于某一统治者的战争命令,而是向前追溯到两国地区的贸易中断。因此,霍普用同样的思维方式,对巴以战争的由来进行了追溯,他认为,以色列政府几十年来与巴勒斯坦地区民众就土地产权的纠纷,是战争的重要原因。说明这一原因,并不代表着,否定哈马斯的战争责任。3、布洛克对土地纠纷的认知与霍普不一样上篇文章误解多,当然还有一个原因是,霍普是批评了布洛克的三篇文章,但我只放上了布洛克的一篇文章,因此,有些人会认为霍普是在树稻草人。这倒不必要担心,毕竟是专业的经济学家,树稻草人这种辩论手法是不可能用的。布洛克的确用“先到先得”的财产权原则来解释犹太人获得土地的正当性,理由是两千多年前,这一片土地就是以犹太人占据为主。而霍普认为,这是一种集体主义的思维模式,以族裔、族群数千年前的历史来诉求产权,除非有确切的证据,否则是违背个人主义的。4、布洛克与霍普对战争的形式持有不同的观点霍普认为,为了消灭哈马斯,同时消灭大量平民,是有种族屠杀倾向的,虽然他认为这本质上是帮派战争,但是,区别帮派成员和一般平民,还是有必要的,同时反对原子弹这种无差别的攻击工具。而布洛克则认为,战争下平民伤亡不可避免,加沙地区民众不管伤亡多少,最终的责任者就是哈马斯 ,而不是以色列政府。5、布洛克和霍普对于西方国家的援助看法不同布洛克认为,为了捍卫西方文明,各国政府应该全力支持以色列政府在加沙的军事行动。而霍普由认为,这是不正义的,因为这些支持的实质,是钱财和装备 ,而他来源于税款,强制西方国家民众交税来支持以色列,这违背了自由主义者的基本观点。好了,这就是双方大致的观点总结。接下来,我要谈一谈经济学家们面对这类事件的一般角度应该是什么:第一个角度:功利主义角度功利主义的角度是评估某一手段能否达成某一目的,他可以先把伦理规则放在一边,把历史恩怨先不管,就某一个组织或个人,他当下采取的手段,是否能达成他的目标(或是宣称的目标)。在巴以冲突中,就分为两个角度:以色列政府当下的行动,能否达成他要的达成长久和平的目标;哈马斯发动恐袭的行动,能否达到他这一政治组织不断扩张的目标?因为在过往的历史中,以色列政府花了八十年时间,组建了强大的军队,但依然没有未能让这一地区保持和平,未能达成持续的和平,就是一种失败。而哈马斯则从加沙地区从几个人的小团队,现在发展成为加沙地区唯一的统治者,并且拥有了威胁以色列平民安全的强大军事能力,这对他们来说,就是一种成功。功利主义不区分善恶,只谈手段是否能达成目标。进一步讨论,那就是如果要实现加沙地区与以色列的长期和平,哪一种手段是更容易达成目标的。是杀死一半的加沙人,用强大的武力长期震慑加沙的反以份子,还是寻找另一种能和平相处的方式?当然很多人的观点是,对于原教旨无法和平相处,必须消灭干净。功利主义不评判这种观点的是非,而是会继续问,那么,中东地区有这么多所谓的原教旨,以色列政府是不是要对整个中东所有的原教旨主义者宣战?否则,他们怎么获得和平呢?这就是功利主义的讨论方式。进一步理解历史事实,需要回到战争或和平的决策者的具体情境中,因为以色列并不是一个分析对象,只有具体的个人才是。那就需要用功利主义的思维方式去理解内塔尼亚胡的决策,或哈马斯高层的决策,包括中东各国元首,以及美国总统拜登的决策 。他们的真实目的是什么?他们宣称的目的又是什么?这些手段是否有利于他们达成个人的目标或宣称的目标?第二个角度:权利主义角度权利主义看待问题的角度,更关注于个人私有财产权,更关注个体不能成为集体的附庸。在权利主义的视角下,不存在巴以冲突,只存在于哈马斯中的组织成员,与以色列的一部分国民之间,存在着财产权冲突——哈马斯的人杀了一部分国籍为以色列的人。权利主义反对将国拟化成为人,说是巴勒斯坦打了以色列,然后以色列回击,这种说法中,只有国,没有人,将所有人列为国的附庸。从来不存在两国战争,大多数政府战争是两国统治者之间的战争,不管战争的起因是如何。权利主义是试图以个人主义、个人财产权的思维方式,替代集体主义的思维方式(因为在集体主义下,个人权利就荡然无存了,财产和生命都成为国家的工具或成为统治者战争责任的承担者)。不管如何,一个优秀的经济学家,当他应用这两种方式来讨论巴以冲突时,都需要记住一个基础,即,只有具体的人,才是分析对象。切不可掉入以色列如何,巴勒斯坦如何这种集体主义的分析方式当中。只需要用个人主义的分析方式,就可以对战争中不同的群体进行分析。政客的利益是什么?官僚的利益是什么?参战的民众的利益是什么?在旁边叫好的另一批民众的行动动因是什么?等等。而不是将所有人装在一个国进行分析,这种分析,永远是不可能有什么正确的结果的。有人问我,霍普和布洛克,我支持谁。其实,谁对谁错,并不重要。我只能说,布洛克没有展示出经济学家的分析方式。二者采取同一种分析方式,我们才能比较谁对谁错。题图:Peter Barker上一篇:这个人很低调,但比米莱段位高很多直播预告:本周天继续和老贾直播聊天,《薛兆丰经济学讲义》最后一讲,老贾说现在基本上遇不到什么很难理解的问题了,所以我重点会讲一下哪些地方不同意薛老师,也就是用奥派视角来看芝派的案例和观点,欢迎预约。扫码或者点击阅读原文可以加入微信扫码关注该文公众号作者戳这里提交新闻线索和高质量文章给我们。来源: qq点击查看作者最近其他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