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话“上网求助博导”薛鹏:被停止招生资格前后,发生了什么?教育2024-02-08 10:02 2.8知识分子The Intellectual图源:薛鹏教授课题组http://www.csrc.ac.cn/groups/xuepeng/members.撰文丨苏惟楚 ● ● ●2月4日晚,北京计算科学研究中心教授、博士生导师薛鹏发布一则实名求助视频,表示自己事先未接到任何通知,就被剥夺了招生资格。 次日,北京计算科学研究中心(下称计科中心)发布声明,称薛鹏教授于2023年7月26日提交离职申请,离职申请告知希望于2023年10月31日离职。中心在2023年8月31日报送的2024年度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停止了薛鹏的招生资格。据北京计算科学研究中心信息,薛鹏自2018年加入中心。在国际顶级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30余篇,文章被国际主要学术期刊5000次引用。先后主持江苏省杰出青年基金、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研究计划重点支持项目及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等。入选江苏省六大人才高峰,荣获王大珩光学奖中青年科技人员奖、谢希德物理奖。 此后舆论发酵,关于薛鹏和计科中心纠纷,争议焦点有二:一是薛鹏目前主持的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涉及变更项目委托单位始末;二是提出离职申请之后,薛鹏何以认为自己还在新一年招生名单上? 《知识分子》就此事与薛鹏教授进行了对话。薛鹏回应,2023年7月自己提交了离职申请,并就每个学生的事宜、竞争性项目的问题做了具体安排。 薛鹏称,9月末,与中心主任的沟通中,对方口头答应离职请求。随后负责具体办理离职手续的科研办主管曾多次表示,对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变更依托单位的问题,如果离职的老师提出申请,中心都是同意的,并以之前离职老师的重点项目为例,说中心还提醒并催其转结。然而,10月初薛鹏准备正式离职手续时,对方改口不同意项目变更委托单位,要求薛鹏更换项目负责人或个人提出申请项目终止。但根据规定,杰青项目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 此后,薛鹏提议不变更依托单位,也不终止项目,由其继续完成项目,涉及的知识产权归属计科中心。但提议被计科中心全部否决。对方坚称,如果不申请变更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终止,无法给其办理离职手续。 多次协商未果的情况下,薛鹏在10月末与中心沟通,愿意留任到项目结束再做打算。“对方说,薛老师,只要人事关系一天没走,你还是中心的职工,你也是这个项目的负责人,所有的权利和义务都跟现在一模一样。” 从8月到事发,薛鹏表示,从未有人以任何方式告知自己被停止招生,从2024年的招生目录上被撤销。 一位学生在今年1月初与她沟通过报考意愿,考虑到这位学生报考的3年制的博士研究生,薛鹏与其沟通,明确其有离职打算,但承诺按照研究生院规定,完整地将学生培养至其毕业。然而,2月初,这位学生在系统报名时发现薛鹏不在名单上。“如果我早知道自己不在名单上,我可以告诉他,自己没有招生计划,但我可以推荐他跟其他相关方向的老师更早地沟通。” 薛鹏还表示,“事实上,这份名单上还有多位早已明确离职的老师,人家有自己的全职工作,甚至多年在中心没有招生计划,名字依然出现在招生名单上,如果有学生报考他们,中心怎么对学生负责?”此外,在这次对话中,薛鹏就离职原因、与中心沟通的具体过程、发布视频的缘由等进行具体回应。 此事公共讨论价值在于,20世纪90年代后期以来,科研机构不断通过相关项目计划重点引进和支持了高层次科技人才,但在人才流动过程中,出现了诸多纠纷和争议。人才流动本身基于自身发展、学科建设的需求,但对于用人单位和个人来说,如何有序进行,如何保障双方利益?都需要更多讨论。 2月8日,《知识分子》就此向北京计算科学研究中心相关人员求证,对方表示,一切以2月5日中心发布的公告为准。 以下是对话全文: 知识分子:在这次的事件中,关于你和北京计算科学研究中心的争议焦点有两个,一是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变更依托单位的问题;另一个则是招生名额的问题。可以就前者讲一下,去年7月你提出离职之后和中心的沟通过程吗? 薛鹏:我在2023年7月26日在系统中提交离职申请,提交申请之后按程序会有层层审批,但肯定要中心主任点头同意之后,大家才会开始执行。直到今天,没有一个人处理我的离职申请,它就停在那里了。 我也完全理解这种情况,直接找中心沟通。我们谈了三次,最后一次是2023年9月27日。早在7月26日的离职报告中,就谈到关于学生的问题、项目变更的问题,总之就是人、财、物,我都进行了沟通处理和安排。 其中包括我的每个学生和博士后的安排,他们预计什么时候毕业,以他们目前的情况,包括论文发表、获得的工资经费补贴完全可以毕业和出站,经过跟本人沟通,我希望能够继续指导学生毕业,保证对他们负责。 我很早跟学生沟通过,我个人的工作调动不会给大家带来太多影响。 关于项目的问题,我提到比如竞争性项目,就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变更依托单位。 在9月27日的谈话中,中心口头同意我的离职。 随后负责具体办理离职手续的负责人曾经多次表示,之前对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变更依托单位的问题,如果离职的老师提出申请,中心都是同意的,并以之前离职的老师的重点项目为例,说中心还提醒并催促其转结。 所以当时,我觉得沟通得都挺好。 10月9日,科研办和综合办两位主管与我协商办理离职手续的事宜。提出实验仪器清点、打包、封存,实验室关闭。关于学生,他们认同这些学生能够如期毕业。提出学生要一起打包带走,不能留在北京,个人须对他们负全部负责。这些学生学籍不变,但所有人物理转移。关于这一点,因为我之前就与学生们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他们没有问题。所以这两点我没有任何异议。 涉及到科研项目的问题。这时候他们跟我说,现在不同意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变更依托单位,你有两个选择,一是变更项目负责人,另一个是你自己申请项目终止。 但明文规定,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是不得变更的,给我的只有第二个选择。但我不想申请终止,我明明可以完成,为什么要申请终止,我就说我倾向于完成这个项目,不希望申请终止。 图片来源:《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 知识分子:关于项目变更委托单位的问题,涉及到经费的迁徙。一些单位出于鼓励科研人员承担国家科研项目的目的,还会给予科研人员配套经费,更好完成项目。在你的项目中,涉及这一点吗? 薛鹏:我们中心没有配套经费。根据中心规定,收取了部分管理费用,这些我都没有异议。 知识分子:如果你不希望终止项目,只能做其他的沟通和让步。 薛鹏:在这之后,我给出的建议是,经费不动,项目不动,可不可以? 10月下旬,我也请第三方来帮我和中心协调,当时的诉求是希望不要终止项目,也是对中心、对基金委有一个交代。 我这边的提议是,经费我不带走,项目在这边完成,人事关系过去,项目还正常地做,涉及的知识产权都归属于计科中心。但这些提议被全部否决。 代表中心跟我交涉的负责人的态度是,首先,如果你不去申请项目终止或者变更负责人,就不能办离职手续。还说,如果没办离职手续,查后台监控查不到你的人,你又没请假的情况,我们就会以单位的名义申请项目终止。 每年学术假的天数也有限,虽然中心明确规定科研人员不要求坐班,但从去年10月末到现在,我只能尽量减少学术活动或出差,来办公室,表示我人还在。 当然,我讲诚信,不会黑不提白不提地走人。在所有协商渠道都失灵的情况下,那我只能认了,走不了了。 10月31日,也就是我离职申请书提到的希望离职的日期,我表达了态度。我希望把这个项目完成之后再做打算。我问这样可不可以? 我被告知这样是可以的,只要人事关系一天不走,你就是中心的职工,也是这个项目的负责人,所有的权利和义务都跟现在一模一样,原话是这样的。我说那就可以了。 知识分子:关于招生,你可以具体介绍下情况吗?根据计科中心的公告,因为你在7月提了离职申请,后续的时间线上他们才把招生指标取消。在你决定留下之后,招生目录已经发布了。 薛鹏:关于招生这件事,从8月到现在,没有任何一个人通知我:薛老师你提出了离职,我把你从招生目录上拿走,你在2024年没有任何招生名额。 事实上,我去年提出离职申请之后,没有主动招生,也没有做任何招生宣传。我觉得这件事看缘分。硕士的招生比博士招生要早,2023年3月,有学生联系我,希望报考2024年的硕士,我当时想着要离职,就不招生了,跟学生讲的也是,今年不招了。 学生的事情是红线,对谁来说都是这样子,学生出了问题你必须承担所有的责任。 10月31日,我决定留下,也被告知跟之前一样享受同样的权利和担负同样的义务。这种情况下,我是不会想到自己从招生目录上被拿掉,自然不会刻意地去查。 我是博导,每年都在这个名单,如果没有人提醒,我自己怎么会特意去查?就像我的户口一直在南京,有一天有人注销了我的户口,我后来知道才会去查证。正常的情况下,我其实不会去查自己的户口是不是还在。 知识分子:你后来怎么知道这件事的? 薛鹏:今年1月11日,一位老师推荐了硕士毕业的学生给我,希望报考我的博士研究生。对方发了一份简历给我,条件很好,他读博计划和方向跟我未来要做的事情非常契合。 根据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研究生院的规定,类似变动发生,学生如果能够预计在之后两年内毕业,可以不用强制更换导师,以保证学生培养要尽量平稳过渡。 我手里的两个项目,一个2025年年底结题,另一个2026年年底结题。今年入学的博士生是三年学制,而我们组的学生迄今为止没有一个硕士或博士延期毕业,甚至有两个博士生是提前了半年毕业并取得学位。到了2026年年底,按照我们组的所有先例,今年招的博士是可以在那之后两年内毕业,这点我觉得没问题,我可以保证把学生带到毕业,而且带得很好,因此,与他进行充分沟通并告知未来我有可能会更换单位后,其无异议的情况下我就答应了他的报名申请。 2月1日报名系统开放。那天这个学生去报名,才发现我不在招生名录里。我们都陷入了尴尬的境地,对学生也很不公平。如果我早知道自己不在名单上,我就可以告诉他,自己没有招生计划,但我可以推荐他跟其他方向相近的老师更早地沟通。但是这时,大部分高校2024年的博士招生已经结束。 图片来源: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研究生院2024年博士招生专业目录 知识分子:当你发现这件事之后,是否跟中心进行沟通? 薛鹏:是的,我马上就和中心领导沟通。中心的解释是,薛老师你提出离职,我们就把你从名单上去掉了。我说,从我提出离职,到你们不给我办理离职手续,再到10月31日我提出继续留下来把项目完成再做打算,这么长的时间内,为什么没有人以任何方式通知我,他们就讲不出来了。 知识分子:刚才我们谈了基金项目变更依托单位、招生等问题,外界还比较关心的是,你为什么会选择离职? 薛鹏:2018年,我选择来计科中心,因为当时这个机构是非常开放和包容,学术氛围非常好。它的上级单位是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这个中心成立的初衷就是提供一个开放的窗口,有点像美国洛斯阿拉莫斯国家实验室,引进优秀的海外人才全职或兼职加盟,此外,还会吸引到很多国内外的学术大咖来访问交流,学术活动频繁,各种学术思想交流碰撞,开阔了我和学生们的眼界,提高了我们的学术品味和认知。 那时候对于我来说,它比高校更为开放,能提供给我更多交流成长的机会,这也是我看中的一点。从2018年到2021年,这几年,这里跟我当初想象的比较一致。 2021年之后,中心的风格有较大的改变,氛围跟之前也不太一样。从那之后到现在,中心陆续有人离职,分别有院士、海外优青、优青。 知识分子:这种情况下,对你有哪些影响? 薛鹏:2021年领导换届之后,中心的管理风格发生了变化。之后的半年,我们被要求重新签署劳动合同。其中与已生效的原合同相比较,对于住(租)房和工资等福利待遇方面都有巨大的变化,新的合同不再对我有任何吸引力。 同时,沟通变得非常不顺畅,很多政策的推行都不公开透明,其中包括新合同涉及到的住(租)房和工资调整等政策。 很多时候,我感觉自己陷进了一个逻辑怪圈,没有人真正解决和正面问题。 在与中心多次交涉无果之后,加上林林总总的类似之事,思前想后,我才决定离开中心。这实在是个无奈之举。 知识分子:在现在的网络讨论中,很多人认为是中心成就了你,依托平台你才能拿到国家杰青项目,但你取得成就之后,抛弃了平台。 薛鹏:首先,杰青项目是一个个人项目,看的是个人的成果。在其他项目里,你可能会提到,我的项目团队有院士、有长江学者,看起来团队很强,即使我作为负责人实力弱一点,但我的团队很强,这是可以的。但杰青项目,只有一个负责人,你只允许写个人的成果,甚至不能提这个中心除我之外,其他人都特别厉害,所以你应该资助我。这是不可能的事情。 大家说依托平台拿到杰青项目,我不能理解,是想表达平台的硬件条件优越?还是指有平台会帮助运作?这些都跟项目评审原则完全相悖。 我的科研能力和独立性比较强。在这一点我觉得不会有太多人来反驳。 在人才帽子的评选问题上,发生政策倾斜,有可能会对于中西部地区(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总部位于四川绵阳)的人才而言。但我从东部来到北京(计科中心位于北京),有哪些政策的倾斜?据我了解,中心从2009年成立到现在,任职期间申请到杰青项目的,我是第一个,2023年还有一位老师获得了杰青项目的资助,就我们两个。 当然,你如果说,我一直在其他单位,就申请不到杰青项目,也非常有可能。科研界与其他行业一样,竞争非常激烈和残酷,每个人在申请项目时,付出的努力都很大,甚至也不排除运气的成分。我没办法对没有发生的事情做假设。 我是从最底层的科研人员一层一层闯关过来的,所以我自己都在讲,如果是之前,我看到这样一个人诉苦,也很难跟她共情。现在这个阶段的我,已经获得了很多认可,相比更早阶段的我,处境肯定是好一些。但不管是谁,遇到了不公平不合理的事,都有理由为自己的权益发声。 知识分子:你在朋友圈提到,你和中心谈好继续留任,但后续在经费使用上遇到阻碍,可以介绍情况吗? 薛鹏:我的项目有一个量子随机数发生器芯片的定制需求,有它才能继续后面的实验。从决定留下之后,我就开始着手这件事。基金委的项目经费拨到中心,我如果使用经费,要向中心提出采购需求,论证需求是否合理。要写一个本子,向分管领导和行政人员证明我的需求是合理且必要的。 本子通过之后,中心根据规定,指派了一个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从专家库中抽选专家论证其中的指标是否合理,需求是否合理,是否是为项目服务。论证完,第三方公司公开招标,他们经过询价、比价,最终谈判,找到一家公司,可以满足我们的需求。 然后就卡在了签合同的环节。 合同内容是第三方公司根据科技部的模板提供的。到了中心相关负责人手里的时候,合同一遍遍退回,我们前后改了十数回。到了后来,已经没有什么具体的修改意见了,就给一句话:请咨询科研办,切实履行职责防控合同风险。 可是,科研办数次与我们和乙方一起修改过合同,且科研办确定通过,才到中心相关负责人手里盖章。 合同被退回后,科研办最新的修改意见是,合同有一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出现不可抗因素,研究部分失败或造成一方或双方损失,按照约定分担风险。”他认为这个内容可能对我们造成不利,但这个条款里说明了是不可抗因素,不可抗因素是什么?地震、火灾、战争。关于这点,乙方公司已经不再同意退让并修改了。 这件事就拖在这里。我写邮件申诉,回复跟之前一样,有问题找科研办。我又陷进了这个怪圈里,问题就在那里,没有人解决。 对于科学家来说,完成项目需要经费设备,需要学生,需要科研梯队,但现在我的经费的合理使用就卡住了, 新的学生无法招进来,团队中的助理研究员今年1月也被解聘,所有都停下来了。 我还能做什么呢?如果有顺畅的沟通渠道,我怎么可能去上网做这件事?这不是一个做科研的人会做的事,但确实没有其他办法了。 知识分子:网络发声之后,单位有人联系你吗? 薛鹏:没有任何人找我。 知识分子:你考虑过后续如何解决吗? 薛鹏:大家说,都是做科研的,都在一个圈子,搞这么大没办法收场。但我已经到了无法忍让的地步。这件事本可以讨论得更多,比如涉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变更依托单位,涉及科研人员的流动,但事情发展得像一个闹剧,我觉得不是很好。 我的诉求很简单,要么你让我离职,要么让我正常做科研。当然,你可以给我划出一条线,告诉我哪些不能做,比如不能招生,我能不能招科研助理,能不能招访问学生?解聘了团队之前的助理研究员,我是否可以再招聘依托于项目的助理研究员?关于购买设备仪器材料和测试加工方面,你也可以列出来,哪些我可以,哪些不可以。我朝这个方向努力,大家磨合一下,但不能任何沟通都没有,不要我想出一个办法,你掐掉一条路。让我陷进现在的状态,学术访问和开会需要与出勤率平衡,经费使用受阻,无法招生,团队的助理研究员被解聘。 我希望能够完成现有的项目。项目是面向国家重大需求的,我才执行了三年,还有两年的空间,我觉得我可以做得更加深入,做出更有显示度的工作。现在的探索已经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我希望把探索做到应用层面,或者说更深入一步探索更好的工作,我有能力做到。 我未来还有很多工作要做,不能一直耗在这件事上。我还可以做更多的贡献。这只是我的起点。关注《知识分子》视频号get更多有趣、有料的科普内容END微信扫码关注该文公众号作者戳这里提交新闻线索和高质量文章给我们。来源: qq点击查看作者最近其他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