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律师还在观望时,AI判案已不能满足法院胃口
近日,全国两会落幕,除了最高法的工作报告引起法律界普遍关注,最高法次日在微信公众号上推出的AI解读也十分引人注目。在这份解读中,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借助百度的 AI 生成技术,策划了全网首个通过 AI 生成式视频解读最高法工作报告中的案例。
在AIGC的风口浪尖上,最高法这一波将最新技术应用到法治工作的操作让人眼前一亮。这已不是最高法首次“炫技”,其在2022年、2023年均发布过AI解读工作报告,这绝不仅仅是法院追赶潮流秀的一波操作,更是人民法院全面推进人工智能司法应用的一个缩影和案例。
一
AI判案只是关键一环,司法AI的征途是星辰大海
早在2022年12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就发布了《关于规范和加强人工智能司法应用的意见》。《意见》提出将进一步推动人工智能同司法工作深度融合。对于人工智能司法应用的发展目标,《意见》提出到2025年,基本建成较为完备的司法人工智能技术应用体系,为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提供全方位智能辅助支持。到2030年,建成具有规则引领和应用示范效应的司法人工智能技术应用和理论体系,为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提供全流程高水平智能辅助支持。
《意见》的内容高屋建瓴,各地法院对人工智能的广泛应用则可以带领我们从抽象走进具体,用直观体会感受政策文件的现实意义。
2023年11月,苏州中院试点建设生成式人工智能辅助办案系统。这套系统在各类电子卷宗、法律知识等数据基础上,结合“人工智能通用大模型”技术,构建了法院专用大语言模型,可以模拟法官思维逻辑,生成相关法律文书,当事人信息及“事实查明”部分准确度超过95%, “裁判文书”完成度达到70%左右,全流程用时从原来至少1小时缩短到20分钟左右。
这套系统正逐渐延伸到金融借款、劳动争议、买卖合同、房屋租赁等纠纷领域。苏州中院介绍,未来还将拓展人工智能在其他复杂类型案件和法院其他工作场景中的应用。
同样在江苏,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的“家事案件要素式智能审判系统”也是人工智能辅助审判的生动案例,该系统将人工智能技术与法官审判逻辑相结合。据悉,江苏高院2022年组织全省22家法院参与全链条要素式审判技术攻关和创新应用试点工作,围绕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房屋买卖合同、抚养费、侵害商标权四个案由研发全链条要素式审判应用系统。
在加强人工智能全流程辅助办案方面,不少法院都展开了积极探索。在浙江,杭州上城法院推出AI法官助理小智;在上海,上海高院2017年即推出“206”刑事案件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在北京,北京高院2018年推出全球首个AI法官;在广东,“ZHI系统”为代表的智能辅助审判系统,可使裁判文书智能生成率达95%……
智能辅助审判不仅只应用于科技发展水平相对领先的地区,也早已普及到内陆地区。在内蒙古鄂尔多斯,东胜区人民法院“全链条要素式审判系统”生成的裁判文书初稿内容完整率达80%左右,实际开庭时间减少近40%,案件平均审理时长下降15天。在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人民法院的人工智能平台实现了基于大数据、人工智能的相似案例与相关法条推送、裁判文书智能生成等功能……
从各地法院对人工智能的应用可以看出,人工智能不仅普及到高院、中院,更落地到广大基层法院;不仅流行于科技领先地区,也在更广泛的内陆地区得到应用实践。而人工智能在辅助裁判领域的应用,还仅仅是《意见》明确的诸多应用范围中的一个。
《意见》从人工智能为司法工作提供全方位智能辅助支持、显著减轻法官事务性工作负担、有效保障廉洁司法、提高司法管理水平、创新服务社会治理等角度,明确了人工智能司法应用的主要场景:
加强人工智能全流程辅助办案。支持证据指引与审查、法律法规推送、类案推送、全案由裁判辅助、法律文书辅助生成、法律文书辅助审查等智能化应用,促进裁判尺度统一,保障司法公正,维护司法权威。
加强人工智能辅助事务性工作。支持电子卷宗自动分类归目、案件信息自动回填、案件繁简分流、送达地址及方式自动推荐、司法活动笔录自动生成、执行财产查控辅助、电子卷宗自动归档等智能化应用,降低各类人员工作负担,提高司法效率。
加强人工智能辅助司法管理。支持案件裁判偏离度预警、终本案件核查、不规范司法行为自动巡查、廉洁司法风险防控等智能化应用,提升司法管理质效,保障廉洁司法。
加强人工智能服务多元解纷和社会治理。支持司法资源推荐、诉讼和调解咨询问答、诉讼预期辅助评估、社会治理风险预警与辅助决策等智能化应用,为化解社会矛盾、服务社会治理提供新的途径和方式。
不断拓宽人工智能司法应用场景和范围。结合人工智能技术创新进程和人民法院改革发展实践,积极探索诉讼服务、审判执行、司法管理和服务社会治理等领域的重大应用场景,不断拓展新的应用范围。
人工智能在司法领域的应用未来还存在无限想象空间。《意见》明确提出,要不断拓宽人工智能司法应用场景和范围,以智慧法院新一代人工智能示范应用为契机,努力推动司法人工智能应用取得突破。
二
历史变迁有目共睹,技术变革将再重塑法院生态
无古不成今,中国法院过往的信息化建设历程对法治形态和律师生态产生的变革性影响,足以证明人工智能在未来能发挥的作用将超出人们想象。
中国法院的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建设经历了以数字化为核心的1.0时期、以网络化为核心的2.0时期和以智慧化为核心的3.0时期。
“法院信息化1.0版”肇始于90年代,1996年召开的“全国法院通信及计算机工作会议”上,最高法对全国法院信息化建设作了总体部署,其核心任务是解决法院案卷由纸质版向电子版的转换。
“法院信息化2.0版”始于21世纪初,其核心任务是实现法院办案方式由线下向线上转换。2015年,中国法院建成以互联互通为特征的人民法院信息化2.0版,人民法院基本实现了网上立案、网上办案、网上办公。
2014年开始,法院信息化建设由2.0版向3.0版过渡,“十三五”时期全国法院建成人民法院信息化3.0版,信息基础设施不断完善,网上办公办案深入推进,人民法院大数据管理和服务平台、四大司法公开平台发挥重要作用,形成全业务网上办理、全流程依法公开、全方位智能服务的智慧法院。
随着中国法院信息化建设的不断推进,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5G等各类层出不穷的科技手段,被广泛应用于诉讼服务、诉前调解、案件审理、审判管理、裁判执行等各领域。
在线诉讼实现从起诉立案到审判、送达、执行的全流程在线完成。截至2022年9月,人民法院在线服务接收网上立案申请2100余万件,在线送达文书5400余万份。
大数据深化司法公开,截至2022年9月,中国庭审公开网累计直播庭审2000余万场,中国裁判文书网累计公开裁判文书1.3亿余篇。
区块链实现电子送达、电子证据和卷宗全流程存验证及可信管理,最高人民法院的“人民法院司法区块链统一平台”完成超过27.7 亿条数据上链存证固证。区块链更可以支持律师资质核验,区块链+律师调查令也为律师取证护航……
中国法院的信息化建设在推动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进步的同时,毫无疑问对律师的执业活动、执业形态、执业流程产生了变革性影响。
2021年,最高人民法院印发《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五年发展规划(2021—2025)》,着力建设以知识为中心、智慧法院大脑为内核、司法数据中台为驱动的人民法院信息化4.0版,实现全方位智能化、全系统一体化、全业务协同化、全时空泛在化、全体系自主化。
智能化正是人民法院信息化4.0的重要方向。《意见》提出,要按照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部署,设计完善智慧法院人工智能相关信息系统体系架构和技术标准体系,丰富拓展人工智能司法应用场景。
由此足见,人工智能并非只是对法院传统办公技术的更新升级,更将对重塑法院形态产生深远影响,触及法官思维转变、法院结构调整等一系列深层次问题。
人工智能技术在案件程序上的应用,能够高效处理繁琐重复且类型化的任务,从而让法官们能够将精力更多集中在事实认定、法律适用、作出裁决等案件审理的关键环节,提高审判效率,缓解“人案矛盾”。人工智能技术在案件审理上的应用,则可以通过分析大量历史判例,实现案件检索、推送相似案例和对比分析等功能,为法官提供参考,促进“类案类判”。人民法院通过积极拥抱AI技术,不仅提升了司法效率,缓解了案多人少的矛盾,还推动了司法公正和透明度的显著提高。
从电子卷宗的数字化到在线诉讼的全流程覆盖,再到智能审判辅助系统的广泛应用,每一步都标志着法院信息化建设的深化。这些变革不仅在重塑法院的运行形态,同时也极大程度影响和改变了律师的诉讼参与方式,为公众提供了更加便捷和高效的司法服务。我们有理由相信,随着人民法院信息化、智能化建设,人工智能将得到更加广泛和深入的应用与拓展,律师参与诉讼方式将发生更加深刻的变革,人工智能也将更好服务于法治社会和人民群众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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