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批准!扎克伯格愿赔偿加拿大人5100万,430万人有资格领钱
BC省最高法院法官批准了 Facebook 与BC省和其他三个省约 430 万用户之间达成的一项 5100 万加元的集体诉讼和解协议,这些用户的照片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被用于该网络巨头的“赞助故事”广告。
根据和解协议,BC省、萨斯喀彻温省、曼尼托巴省或纽芬兰和拉布拉多省的任何用户,只要在 2011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5 月 30 日期间在 Facebook 注册或发布过个人资料照片,都将受到该和解协议的影响。
诉讼称 Facebook 违反了这四个省的《隐私法》,并因此对用户造成了损害。
和解协议称,这“并不代表 Facebook 所有者 Meta Platforms 承认其责任、不当行为或过错”,而提供 5100 万加元是“提供给该集体全面解除对其在集体诉讼中所有主张的”交换。
在 Meta 和代表原告 Deborah Douez 的律师于 11 月宣布达成和解后,该诉讼本月在温哥华获得了 Nitya Iyer 法官的正式批准。
根据一名律师的说法,大约430万名用户最多可以获得每人200加元的赔偿,但大多数人获得的金额要少得多。
Branch McMaster 事务所的克里斯托弗-罗纳(Christopher Rhone)在法院批准后表示,“这取决于注册索赔的人数。”他说,集体诉讼的参与率通常不高。
他说,在美国,平均认领率通常为 5%,而本案的认领率预计为 20%。
Rhone 说,集体成员预计可获得 20 加元到 55 加元不等的赔偿金,平均为 35 加元。
他说,获得法院批准的在线注册表格将在大约两到三个月后推出。
此案可追溯到 2012 年,当时 Deborah Douez 的一位朋友向她询问了她在 Facebook 上为一家障碍赛公司代言的情况,之后 Douez 给律师打了电话。
Douez 随后从网站上了解到,她无法选择退出 Facebook 所谓的“赞助故事”。
在BC省的这起诉讼中,Facebook 的一项政策引起了争议,该政策将用户对产品的“赞”等同于允许在广告中使用该用户的姓名和照片,这些广告只出现在其 Facebook 好友的页面上。公司向 Facebook 支付费用,让这些赞助故事重复出现。
例如,如果用户点击了某公司赞助的赢得旅行的比赛,Facebook 就认为用户被允许成为该品牌的代言人。
2012 年,当被要求对这起拟议诉讼发表评论时,Facebook 在电子邮件回复中告诉 Postmedia,“这起诉讼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我们将积极为自己辩护”,尽管这起诉讼是在 Facebook 未能使美国法院驳回类似挑战的四个月后向BC省法院提起的。
在 Facebook 于 2014 年修改政策之前,如果用户点赞了某个页面或评论、RSVP 了某个活动、对某个页面的问题进行了投票、在某个地方签到、使用了某个应用、玩了某个游戏或分享了某个网站,那么该政策规定它可以用用户的姓名或照片创建一个赞助故事。
当时,Facebook 还在其网站上表示“赞助故事尊重您的隐私设置”,并且只与用户已经分享活动的人分享。
和解协议将那些在诉讼界定的三年多时间里,在 Facebook 上使用真实姓名或个人照片注册,且 Facebook 在其中一个广告中使用了其姓名、照片或两者的人列为集体成员。
但集体管理人 MNP(mnp.ca)网站上的常见问题解答称,“无法确定每个 Facebook 用户是否以及何时出现在赞助故事中”,这四个省的任何用户都有可能在该时间段内至少出现在一个故事中,因此有权获得赔偿。
法院还批准了律师事务所因处理集体诉讼而收取的 33.1% 的和解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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