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领馆提醒:持中国公务护照人员转机赴中东欧9国需办理签证
持公务护照人员转机赴中东欧9国需办理签证!
罗马尼亚、保加利亚两国将于2024年3月31日部分加入申根区(适用于空中和海上交通)。根据双边协议,持我公务护照人员可免签赴罗马尼亚、保加利亚、克罗地亚、波兰、匈牙利、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立陶宛和马耳他9个新申根成员国,但如需过境其他申根国转机(如德国法兰克福机场),须提前办妥该国过(入)境签证或上述国家申根签证,否则将被过境国要求原机返回或绕道其他非申根国家前往上述国家。
以前,曾发生个别团组因未办妥签证导致在法兰克福等机场受阻情况。中国驻法兰克福总领馆提醒持公务护照赴上述9国人员,务必根据行程安排,提前办妥有关经停国家签证,以免影响出访行程并造成损失。
关于妥善办理坦桑尼亚入境签证的领事提醒
近期偶有中国公民入出境遇阻情形出现,鉴此,中国驻坦桑尼亚使馆提醒广大来坦中国公民遵守当地签证及入境政策。
一、如无坦桑有效居留许可,建议提前通过坦桑移民局网站(www.immigration.go.tz)申请电子签。
二、如未提前办好签证,需备好签证费用在机场申请落地签,坦签证申办要求详见坦移民局网站(https://immigration.go.tz/index.php/regulations?download=15:visa-guidelines)。请注意,办理落地签需提供返程机票行程单,如离境后径赴第三国则需提供第三国居留证件或最终目的地为中国的返程机票。
三、如入境后签证到期需要续签,请及时前往坦境内移民局更新签证,以免影响日后出境。
四、办理签证时请做好同移民官员进行简单英语沟通准备,如回答“去哪里”“来坦做什么”“在哪家公司工作”等基础性问题。
同时,欢迎来坦中国公民提前阅读《中国公民访坦领事服务和保护指南》,尊重当地政策和习俗,树立文明守法的良好形象。
驻坦桑尼亚使馆领事保护协助电话:00255-754075128
驻桑给巴尔总领馆领事保护协助电话:00255-772148768
外交部全球领事保护与服务应急呼叫中心电话:+86-10-12308或+86-10-65612308
达累斯萨拉姆华助中心电话:00255-626120120
文 | 中国驻法兰克福总领馆 中国驻坦桑尼亚大使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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