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隐瞒行程,多名核酸阳性人员,被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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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某(男,阳性)
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被刑拘
10月4日,海南三亚发布警方通报:
近日,三亚警方查处一起妨害传染病防治案,刑事拘留1人。
2022年10月3日,三亚市在常态化核酸检测中发现外省1名低风险地区来琼人员,居家健康监测“三天两检”中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经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经对该名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密切接触人员进行排查,发现1名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王某某。
经查,王某某(男,37岁,居住于三亚市海棠区南田居委会海棠月色小区)在三亚市流行病学调查队对其进行流调时,王某某故意隐瞒其与他人于10月2日前往海棠区海棠湾免税店二期停车场、汉堡王(海棠湾免税店二期店)相关行程轨迹,未如实交代与其前往海棠区蜈支洲岛码头停车场、后海沙滩同行密接人员,造成疫情传播风险。
目前,王某某因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已被三亚市公安局依法立案侦查,并刑事拘留(因王某某已进入方舱医院接受治疗,待其治疗结束后执行)。
苏某(男,阳性)
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被立案侦查
10月4日,成都天府公安发布警方通报:
2022年10月3日,成都天府公安局接天府新区公卫中心关于苏某(男,51岁,10月3日诊断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案件线索移交函。
经受案调查,现查明:2022年9月29日,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布“对近7日内有新疆乌鲁木齐市等地旅居史的来(返)川人员,自抵川当日起实施7天集中隔离;对近7日内有新疆除乌鲁木齐市、巴音郭楞州、伊犁州、吐鲁番市以外的地区旅居史的来(返)川人员,自抵川当日起实施3天居家隔离。居家隔离期间,足不出户,上门采核酸”等相关要求。苏某于9月29日从新疆塔城途经乌鲁木齐返蓉后,隐瞒行程,未按要求进行居家隔离,擅自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外出活动,多次进入农贸市场、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存在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严重危险。
苏某的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之规定,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我局已依法立案侦查。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示:遵守疫情防控规定,是阻断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重要举措,也是广大市民应尽的义务。因拒绝执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造成传染病传播或有传播严重危险,涉嫌违法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黄某某(女,阳性)
陈某某(女,阳性)
故意隐瞒行程
被立案侦查
10月3日,深圳福田通报:
10月1日,深圳福田疾控部门在对“10混1”初筛阳性人员黄某某(女,32岁)、陈某某(女,39岁)开展流调过程中,二人存在故意隐瞒行程、拒不配合疫情防控管理等行为,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传播造成严重危害。
根据深圳卫健委10月3日发布的信息,目前,黄某某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已送深圳市第三人民医院隔离收治,陈某某已被隔离管控,涉及的场所和密接者、次密接者已纳入闭环管控。黄某某、陈某某因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已被福田公安分局依法立案侦查。
疫情当下,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认真执行政府的相关决定、命令和通告,积极配合疾控部门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不主动报备、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造成疫情传播重大隐患的,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来源:三亚发布、@成都公安、幸福福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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