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富管理行业:光鲜的社会闲散人员集散地
怪盗团特邀嘉宾 秦贤
怪盗团团长按:这几年,随着传统金融行业见顶,“财富管理”成为了一个热门细分行业,尤其是层出不穷的“家族办公室”(包括但不限于家族信托)。我的很多朋友就在从事这个行业,虽然现在大环境不太好,有钱人毕竟还是很多,谁不愿意为有钱人服务、赚有钱人的钱呢?
但是,行业热门,不代表从业者专业。尤其是在当前法治环境还不够完善的情况下,财富管理鱼龙混杂,成为了坑蒙拐骗分子的聚集地。本文就是我的一位朋友、财富管理从业者,写下的肺腑之言。当然,我们不能以偏概全,不能把财富管理行业视为“洪洞县”。财富管理不是目前国内唯一一个光怪陆离、看似光鲜实则藏污纳垢的行业,只有认识事实才能改变未来。
以下为原文。
2024年3月,我从原本的公司离职,开始独立的律师执业。如果让我来说对财富管理行业的的印象的话,可能和社会闲散人员集散地差不多吧,少有很高冷专业的机构;也有衣着履历光鲜亮丽、想要“拓展业务”的红圈所corner office的合伙人,当然更多的还是浑水摸鱼、偷鸡摸狗的从业者。
我原本就职的公司,在财富管理行业中属于是非常知名的一家了,尤其以专业著称:老板是信托法起草人,为多家信托公司提供战略规划服务,落地了业内多个首单业务。可能这么一说,业内人士就已经知道这是哪一家公司,乃至于我是谁了。
当时,这也没什么可避讳的,毕竟我也不会说前东家的任何坏话。相反,我很佩服我的前老板,在如此混乱的行业中,没有去用自己的名头坑蒙拐骗。一直坚持让我们在专业领域深耕,静下心来学习,颇具学者风范。同时在企业管理上更是一位不折不扣的“哲人王”,管理极其宽松,全凭自觉。但是在道德水平上又极高,受人之托忠人之事这一点上做的很好,同时也拒绝了社会上各类“偷鸡摸狗”的业务。但是也正是因为如此,整个企业只能靠老板在行业中的地位生存。
其实,前老板想要蒙骗几个有钱人还是非常容易的。像2021年时某杜的前合伙人侵占某南制药企业股权的事情,就是通过家族信托的安排,虽然说最后被委托人的女儿在法院起诉,归还了股权。但是这个案件本身就非常的曲折,如果不是委托人女儿在美国收到过专业的法学教育,根本就难以胜诉。那么对于一般的受益人,就我的经验来看,在海外没有专业律师的协助,几乎可以说是一条在砧板上的鱼,等待着受托人的切割。且不说发生侵吞财产这样过分的事情,就我自己的经历,都能举出不少例子:每年各层企业年检,经济实质申报,报税,护照信息更新,等等……
各个收费项目层出不穷,且不仅收费比市场上的各类服务机构贵上一两倍,而且如果你不采用受托人的服务商自行解决时,对于存在受托人处各类资料的提供是非常推诿,效率极低的。像之前张兰的家族信托被认定为财产没有被装入到信托中,依然是在其掌控下,其实就是(我服务过)这类客户存在的普遍痛点。甚至张兰的信托被击穿,虽然说很大程度上是自己操作的问题,但是,受托人服务没有到位,没有准备好财产交付证据,没有阻止张兰操作账户都是比较严重的失职。甚至在张兰案件中很严重的证据就是受托人公司员工对于张兰的调侃。这样的服务,很难说有什么服务品质,什么都不能算是服务,在我看来可以用XX来形容。
这还只是服务过程中存在的瑕疵与不专业,还是没有起到私吞这种特别违反信义义务的想法。但是实际上,很多的从业者在我沟通的过程中是没有信义义务的意识的。很难说这样的某南药业这类案件出现在公众视野中,是不是激发了某些人在这个行业中大捞一笔的想法。毕竟,信托制度下,委托人需要将财产的所有权转移给受托人。有一句话叫,“我凭本事借的,为什么要还?”那么我都凭本事拿到了所有权,财产不就理所应当是属于我的了吗?前述的这位大律师在精通法律的前提下,都依然做出了这样的事情,更不要说某些没太受过教育的从业者了。
这还是在我国的受托人大多数是信托公司的情况,财产的所有权还在这些信托公司的名下。像某些团队师在大力推广的什么“民事信托钱包”,在当前信托财产登记制度缺失的情况下,与代持协议有什么区别呢?或许只是换了个名字。还有些团队声称可以通过信托架构中的受益权,还挂靠所谓的“以房养老”概念,将无法上市交易的小产权房大红本切割成一个个的受益权,进行交易。这类异想天开,或者居心不良的业务,在行业的宣传口径中多如牛毛。
当然,除了从业者存在“偷鸡摸狗”的嫌疑外,大多数的客户也是有着“偷鸡摸狗”的想法,并没有真正的想要传承财富。很多的客户,遇到我的第一句话就是,“Q律,您这边的理念非常好,架构也非常好,是我在遇到这么多从业者中最专业的,但是——”这句但是后边,往往接的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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