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副县长落马!他曾为平复内心恐慌到寺庙捐赠“功德款”,被留置时还带着“符文”
2024年6月19日,《中国纪检监察报》警钟版刊发《以权敛财当股东 贪欲不遏酿苦果——四川省荣县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县长郝功德严重违纪违法案剖析》。
郝功德,男,1974年10月出生,1996年7月参加工作,1999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四川省自贡市荣县乐德区公所干部;乐德镇农经站干部,农业服务站副站长、党委副书记;荣县农业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双石镇党委副书记、镇长;过水镇党委书记;旭阳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荣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旭阳镇党委书记;荣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
2020年12月,自贡市纪委监委对郝功德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立案审查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2021年7月,郝功德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2022年12月,郝功德因犯受贿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五万元。
2020年10月,四川省自贡市纪委监委接到关于郝功德有关问题的信访反映,并按规定进行初步核实。此前,就相关问题接受组织函询时,郝功德心存侥幸对抗组织审查,与他人共谋串通,掩盖其参与投资入股行为,甚至在得知利益关联人接受调查并被采取留置措施后,仍不相信组织、依靠组织,不寻求组织帮助和挽救,反而伙同他人前往寺庙烧香拜佛求符,祈求“平安”,但这一切终究是痴人说梦,只要违纪违法,必受严肃惩处。
思想滑坡,迷失方向掉入“围猎”陷阱
1996年,22岁的郝功德大学毕业被分配到荣县乐德区公所,回到家乡这片熟悉的土地,那时的他踌躇满志、干劲十足。凭借自己的专业所学和踏实肯干,郝功德很快就成为单位骨干,29岁就被提拔为镇党委副书记。在任镇党委副书记时,他牵头打造了荣县境内的一处红色梯田景观,成为当地“美丽乡村”的一张名片,后又在县农业局及多个乡镇一线锻炼,工作能力和成绩得到组织认可。
“随着职务的升迁、手中权力的增大,总有人来求你、总有人围着你转,各种诱惑也随之而来。”郝功德在被留置后,回忆自己人生轨道发生偏移,正是在任乡镇党委书记期间开始的。
2015年7月,郝功德由荣县过水镇党委书记转任县城所在地的旭阳镇担任党委书记。旭阳镇辖区工业企业众多,手握权力的郝功德成为“别有用心”的商人老板们竞相追捧和恭维的对象,他们打着各种旗号、请托各种事项,在饭桌酒局上与郝功德推杯换盏。在享乐主义和拜金主义等不良社会风气的影响侵蚀下,郝功德心中的贪念似野草般疯长,追求金钱和物质的欲望也愈发强烈。
一次饭局上,荣县某房地产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某请托郝功德在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方面给予关照和支持,并且提出给予20万元作为“感谢费”。
“第一次听到这么大的金额,我既兴奋又害怕,经过一番心理斗争后,贪欲最终战胜了理智,我接受了请托。”因为长期与李某某吃吃喝喝、交往在同一个“圈子”里,郝功德感觉李某某可以放心交往,便欣然接受了他的请托,收下了这笔贿款。
然而,正是这一次的“不劳而获”,如同打开了潘多拉魔盒,郝功德开始盘算起以权敛财的“生意经”。他利用担任镇党委书记的职务便利,在棚户区房屋拆除、拆迁补偿款拨付等方面接受请托,并在事成后收取老板们的“感谢费”,先后受贿45万元。
权力是一把双刃剑,用得好则造福于民,用不好则害人害己。“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不知敬畏权力、管好权力、慎用权力,让自己走上了一条不归路……”郝功德忏悔道。
办案人员介绍,自2015年起,郝功德利用职务便利,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多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并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廉洁防线在觥筹交错中逐渐崩塌,继而由风及腐、风腐一体。郝功德“亲”“清”不分、在“围猎”中丧失了党员领导干部的原则和底线,并且在党的十八大后顶风作案,情节严重、性质恶劣。
欲壑难填,充当“影子股东”妄想背后捞钱
2018年,在基层工作了22年后,郝功德开始担任荣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成为分管住建工作的县领导后,他手中掌握了工程建设审批、城乡规划编制等更大的话语权,众多私营企业负责人、个体工商户、工程老板们带着不同目的和“心意”找上门来。
此时的郝功德面对种种诱惑,已经彻底放纵了自己。看到商人老板们从自己分管领域的工程项目建设中获得了大额回报,他渐渐不满足于这些商人老板们的“小恩小惠”,谋划着自己也要当老板,获取更迅速、更大额的金钱利益。在与商人老板吃喝时,某混凝土公司负责人龚某某通过言谈看穿了郝功德的心思。
2020年3月,龚某某找到郝功德,提出计划新建一个预拌混凝土搅拌站项目,声称项目建成后,可以为附近的国道升级改造提供原料,利润相当可观。早在10多年前,郝功德便与龚某某相识,他在心里安慰自己,“只与少数几个人打交道就不会出事,特别是像龚某某这样的朋友……”
为了拓宽自己的“挣钱”渠道,郝功德和龚某某一拍即合,表示愿意帮忙并出资入股,谋取“双赢”。了解到当时附近的国道改造升级工程确实正在积极推进,混凝土销路好、回报高,对于这个“挣大钱”的机会,郝功德十分上心,自己出资60万元,并由龚某某为其补齐剩余出资份额,以龚某某代持股份的方式占股25%成为隐形股东。
作为预拌混凝土搅拌站项目建设审批的关键责任人,郝功德在明知该项目没有进行审批立项的情况下,利用手中的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力,违反原则为龚某某搞变通、打招呼、开绿灯,默许该项目先行建设。
为了尽快让自己的生意分红得利,在该项目未办理任何国土、建设、规划环保手续的情况下,郝功德利用自己分管国土、建设等工作便利,召集相关部门开会,推进部门协调,要求相关部门协助推进预拌混凝土搅拌站项目的建设。荒唐的是,郝功德在向相关市领导汇报工作时,声称建设该项目是为了县里发展;在向县主要领导汇报时,谎称市里已同意建设该项目;在向相关部门安排工作时,则强调该项目系市、县重点项目。
然而,预拌混凝土搅拌站项目由于并无规划、未批先建,还未正式投产就因群众举报被关停。2020年8月,当组织就该项目建设情况对郝功德进行函询时,他心存侥幸,一口咬定没有参与该项目的投资入股。
党中央明令禁止党员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郝功德作为一名有着20多年党龄、且长期担任领导职务的党员,对此心知肚明,但他无视纪律规矩,一心痴迷“发财梦”,亦官亦商走向了“错位”人生,亲手为自己的事业发展画上了沉重的休止符。
心存侥幸,表里不一欺瞒组织
“在组织第一次对我函询时,我没有直面问题、刮骨疗毒,而是回避问题、隐藏真相,对组织的函询应付了之。”郝功德在忏悔书中写道,在得知组织对自己违纪违法问题进行初步核实时,依然没有“迷途知返”,而是采取各种手段逃避组织审查调查。
当组织就郝功德违纪违法问题的信访反映对其开展函询时,郝功德将函询回复内容发给他人统一说法、共谋串通,并同龚某某商议,由其妻子刘某某出具虚假借条,以掩盖郝功德实际出资60万元入股的事实。同时,为避免收受贿赂事实被发现,郝功德找到自认为“靠得住”的老板李某某,与其商议共同向组织隐瞒收受其35万元贿赂的事实;找到一些认为“不保险”的商人老板,分别退还贿赂款共计14万元。
此时郝功德的理想信念已经完全崩塌,不仅不相信组织、依靠组织,反而“不信马列信鬼神”,企图靠烧香拜佛寻求护佑。2020年12月,龚某某等人相继被监察机关立案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在得知某寺庙“很灵验”后,为平复内心恐慌,追求心理安慰,郝功德前往该寺庙烧香拜佛求符并捐赠“功德款”,直到被采取留置措施时,他还随身携带着求来的“符文”。
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郝功德自认为耍“小聪明”就可以瞒天过海,殊不知再“高明”的手段不过是自欺欺人,一切对抗组织审查调查的行为都是徒劳。经查,2015年至2020年期间,郝功德利用担任旭阳镇党委书记、荣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等职务上的便利,在推进项目等方面为多名商人老板提供帮助、谋取利益,收受财物共计200余万元。
“人只要有了贪欲,就会堕入欲望的深渊,年轻时的雄心壮志,年轻时的理想抱负,全部都抛之脑后,想得更多的是如何将手中的权力变现。”郝功德被留置后交代说,“我把自己的政治生命和前程完全断送了,也断送了全家人的幸福和安宁,把全家人生活的压力和重担甩给了常年生病且无固定工作的爱人,更令人痛心的是,让年幼的儿子、女儿心灵遭受沉重打击,蒙受巨大的阴影。”
鱼为诱饵而吞钩,人为贪婪而落网。贪婪的代价是沉重的,愚昧的行为也终究带来苦果。2022年12月,随着法槌落下,郝功德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针对郝功德案暴露出的问题,自贡市纪委监委深入剖析案中人违纪违法的思想根源,拍摄警示教育片、编印警示教育读本,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同时,围绕在查办案件中发现的系统性、行业性和典型性问题,撰写案件分析报告,制发《以案促改通知书》,要求案发单位、系统深入查摆剖析、认真整改。
编辑|程鹏 杜波
校对|王月龙
封面图片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成都商报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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