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局长落马!42岁被提拔为副科级,自认为“大器晚成”,在同伙被留置后还天天打牌喝茶,“没觉得分利、分钱违纪违法”公众号新闻2024-06-08 10:066月7日,廉洁四川发文《忏悔实录丨冉红升:鞍前马后甘当“掮客”,我竟对送钱的人说“感谢”!》,揭露了遂宁市船山区发展和改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冉红升。基本情况冉红升,男,1970年11月生,曾任遂宁市船山区镇江寺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委员、副主任,船山区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船山区发展和改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等职。2023年8月,接受遂宁市船山区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2023年12月,因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犯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2024年3月,因犯贪污罪、受贿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3年2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案情介绍42岁被提拔为副科级领导干部的冉红升,一直认为自己“大器晚成”,本应对组织的重用心怀感恩,然而他却与组织的期盼背道而驰。在担任遂宁市船山区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区发展和改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期间,冉红升与船山区某领导干部邓某(另案处理)形成利益联盟,在邓某与融资团队之间鞍前马后地扮演起了一个“穿针引线”的“掮客”角色,促成了邓某与多个融资团队间的“合作”,共同收受融资团队赠与的巨额感谢费。此外,冉红升还利用其担任船山区发展和改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共财物共计9万元。冉红升纪法意识淡薄,将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他所追逐的“发财梦”最终也变成了“黄粱一梦”。忏悔书节选在组织的关心、教育下,我痛心疾首、后悔不已。我触犯了党纪国法,我对不起党,对不起组织的培养教育,对不起父母的养育之恩,对不起妻儿。金钱欲太重、贪欲心太重,没有守住纪法的底线,导致自己犯下大错。自己在平时工作中只注重业务技能、业务水平的提升,没有认真学习党纪国法,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比如在党支部组织学习党章、党纪时,左耳进右耳出,笔记也只是记了个题目,学习完了什么也没记住。一天天大而化之,无方向、无原则,导致自己在思想上、精神上、观念上、法纪意识上出了大问题。几年前,邓某(船山区某领导干部,另案处理)叫我留意并推荐做融资业务的团队和人员,说我们自己也可以在里面分点利润挣点钱。当时根本没觉得分利、分钱是违纪违法行为,还到处打听团队和人员,忘记了自己是国家公职人员和党员领导干部的身份。邓某被留置的消息传来后,我还觉得与自己无关,认为邓某是分管融资的,他利用了职务可能违法,我是外单位的,没有利用职务之便,一天天还打牌、喝茶,当什么事都没发生。直到被区监委留置后,经过专案组的释纪释法才知道自己早已犯下了大错。现在想来多么可笑、多么可悲!记得我参加工作就在原市中区农机局下属单位,从事车用油料经营工作,也就是“做生意”。从参加工作开始就在生意场上摸爬滚打,所以潜意识就想挣钱。而且长期在与生意场上老板们打交道过程中看到别人花天酒地、挥金如土,自己思想上渐渐被同化,也就放松了对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改造。人的思想观念一旦变化,行动上也就会随之改变,所以在工作上、生活上根本没有把纪法放在心里,不知道红线在哪里、底线在哪里,不知道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在向组织交代所收贿赂款后,这些数目犹如一把尖刀插入我心窝、心痛不已,触目惊心啊!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不敢相信自己会收这么一大笔钱,而且是违法的钱,这哪里是钱啊!这明明是刀、是炸弹。看到这些数字,我瘫坐在座位上,泪水夺眶而出。党的十八大以来,组织三令五申“莫伸手、伸手必被捉”,教育党员、干部不能腐,我全当成了耳边风,仍然我行我素,殊不知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其实身边有很多惨痛教训,我却视而不见,认为离自己很远,心中对纪法没有丝毫敬畏……回想起自己从一个党员领导干部蜕变成一个腐败分子,从干部职工心中的好大哥、好领导变成阶下囚,从父母、妻子、儿子心中的好儿子、好丈夫、好父亲变成罪犯,也就在那一念之间,自己真的是悔之晚矣!编辑|段炼 杜恒峰 杜波校对|孙志成本文转载自:廉洁四川感谢关注每日经济新闻,每天都有精彩资讯微信扫码关注该文公众号作者戳这里提交新闻线索和高质量文章给我们。来源: qq点击查看作者最近其他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