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车人造型过于“别致”,被交警拦下!满屏的哈哈哈哈哈哈~~~~
全文共555字,阅读大约需要1分20秒。
网友点评:有安全意识,但不多
满屏的哈哈哈哈哈哈
这一操作
承包了当天当地人朋友圈的笑点
这“别致”的造型
一夜之间火遍了仙居县的朋友圈
👇
9月29日下午3点半左右
台州仙居县公安局白塔派出所
在穿城中路某路段
查处电动车违法行为时
遇到一位头戴红色水瓢的男子
正开着他的电瓶车在穿城中路
由北向南行驶着
据了解,该男子姓王
面对民警的询问
他说头盔忘记带了
知道交警查头盔查得紧
所以就一路佩戴着水瓢过来
也知道佩戴这个水瓢
是不对的行为
后来,民警根据
《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之规定
对其进行了20元罚款的处罚
交警提醒
骑乘二三轮电动自行车,应当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而不是想着怎么蒙混过关。
头部是人体最脆弱也是最容易受到致命伤害的部位,电动车事故发生时,对驾驶员的冲击力很强。在电动车交通事故中,不戴头盔的致死率远远高于其他因素。
事故发生时,在速度加惯性的冲击下,头一旦与坚硬的路面或电线杆、行道树碰撞,无异于以卵击石。头部受到撞击后,容易出现颅骨骨折、颅内出血等,危及生命。
来源:仙居FM101、仙居交警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向原创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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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辑:张 铭
主 编:齐冰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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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 制:杨 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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