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个话题?来谈谈L1申请人们提出的好问题
近日,L1转EB1-C的申请量暴增,今天我们来为大家总结一下最近我们申请人提出的一些特别具有代表性的问题。
首先,大家都知道L1对美国境内的公司和境外的公司都是有要求的,公司的基本要求家都会很了解。
入股在申请L-1签证过程中,新成立一个公司和现存正在经营公司相比较,证明材料在要求上是否有所不同?
1.对于新成立的公司,只需提供办公室的租约或买卖合同,以证明办公地点是真实存在有保障的,对相应职位存在是不需要提供证明的。
2. 新成立公司需证明是有足够的资金支付员工的报酬,并且提供证据证明所有的资金都是来源于海外总公司的汇款。
3. 新成立公司必须提供详细的商业计划书,客观地介绍新公司目前所处的位置,特定的发展目标和为实现目标所制定的计划,表明在未来的一年里,公司的业务将会发展到需要一个符合L1要求的经理级高管的程度。这一点十分重要。在审理新公司的L1申请中,移民局更注重的是海外公司的经济实力。对于现存公司,移民局不但看重海外公司的经济实力,它更看重美国公司规模及公司的发展,重要的是雇佣了多少个美国员工,营业额还在其次,只要业务量足够发员工工资,有没有净利润并不重要。如果没有一定的人员规模,则无法证明美国公司需要一个外国的高级经理去做管理。
问题二:申请人供职的公司打算派申请人以L-1的身份去美国分公司工作,但是申请人并没有大学文凭,这种情况是否符合L-1的申请条件呢,没有文凭是否会增加L1申请的难度?
在L1的申请中,即使不具备大学文凭也仍然可以申请L-1签证,只要满足L-1签证类别的要求都可以申请。从法律角度上来讲,美国的移民局和移民法从来没有对L-1受益人的教育背景提出具体要求和最低限制,只是要求证明签证申请人具有担任“高管”或“经理”职位的必要能力,对能力的证明是关键,学历和能力并不可以划等号。
问题三:如果是一个新成立的公司在申请L1签证时是否必须雇佣员工呢?公司发展初期也许没有很多员工,会影响审批吗?
这个问题根据我们律所从业多年的经验,在首次申请L1签证的时候,并不要求公司已有雇员。但是,如有拥有一两名员工在实操过程中对申请是有所帮助的。
L1分公司的初期投资通常在15-25万美元之间,随着业务的发展,海外关联公司可能会提供额外的资金支持。在后续的L1延期申请中,移民官员会考察公司的经营状况,收入增长和员工人数的扩张情况,拥有五到六名员工是一个较为理想的数目。当准备提交EB1-C移民申请时,公司最好拥有十名以上雇员,并且年营业额超过一百万美元。这些都是我们的经验之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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