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说唐山事件:民警举报,能翻盘吗?
【出来混,迟早是要还的,无论黑道白道,欠了债,最后都得还。】
1
距离唐山烧烤店打人事件,过去两年了。
万万没想到,两年后,这事居然还能有后续重新溅起水花。
先简单复盘一下两年前的唐山烧烤店打人事件经过。
“大哥”陈继志,带着几个小弟,在一家烧烤店吃夜宵,碰到几个漂亮女子正好也在聚餐,借着酒劲发浪,陈继志去骚扰调戏对方,调戏中还要去抓人家的胸,对方拒绝并开骂,陈继志发飙打人,最后变成群殴,以陈继志为首的团伙,将对方四个女子打成轻伤。
原本,喝了酒打了人,要么赔钱要么拘留几日,这事也就能翻篇过去了。
偏偏,打人视频被放到了网上,陈继志又被唐山当地人给认出来了,“这货就是黑社会涉黑涉恶势力,是惯犯了”。
事情一下子捅破了天,扰乱治安、涉黑团伙、保护伞,全都被网友扒了出来。
“唐山的安全感在哪里?”这么一闹腾,唐山领导就很尴尬了。
查、办,严查,严办,抓捕行动立即开始。
然后,案子一审,发现案子背后还真有猫腻:
检察机关审查查明,自2012年以来,陈继志等人长期纠集在一起,在唐山市等地涉嫌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实施非法拘禁、聚众斗殴、故意伤害、开设赌场、抢劫、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寻衅滋事等刑事犯罪11起,逐渐形成了以陈继志为纠集者的恶势力组织。
该恶势力组织为非作恶,欺压百姓,破坏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好家伙,非法拘禁、聚众斗殴、故意伤害、开赌场、抢劫,陈继志在唐山豪横了整整十年,居然每次都能“平安落地”。
这是有保护伞啊。
经查,“唐山烧烤店打人案”保护伞,系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原局长马爱军。
最终,以徇私枉法罪、受贿罪决定执行马爱军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70万元。
除了路北分局局长以外,共有8名公职人员被留置:
路北分局长马爱军、
路北分局机场路派出所所长胡斌、
长虹道警务站副站长韩志勇、
机场路派出所民警陈志伟、
光明里派出所原所长范立峰、
光明里派出所副所长王洪伟、
乔屯派出所副所长王志鹏、
唐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四级警长安迪。
注意,当晚出警的民警,正是路北分局机场路派出所民警陈志伟。
这个名字圈起来,后面要考。
2
黑恶势力陈继志进去了,保护伞马局长胡所长也都进去了,相关失职渎职人员,也都受到了处罚。
云散天青,唐山还是幸福美好文明城市。
这事,也该翻篇了。
偏偏是两年后,当时处置警情的民警陈志伟,来了一个后续实名举报:
2024年8月4日,唐山烧烤店打人事件,原涉案民警陈志伟异地实名举报唐山市曹妃甸区办案人员,采用违规审讯手段,获取非法笔录……
称自己在该案件中作为基层民警被“背黑锅”,被强行定罪。
陈志伟这么一举报,唐山官方迅速成立调查组,核查之后,又迅速发了一份舆情通告:
陈志伟反映问题均不属实。
办案民警陈志伟,当时被定罪,其罪名是“滥用职权罪,被判刑一年一个月”。
在侦办案件的过程中,陈志伟出警后,在医院发现主犯陈继志后,故意不履行应当履行的职责,放任陈继志离开。
单就这一点而言,拿下陈志伟,程序上也没有毛病。
这里有个关键信息点:
陈志伟为什么要放走陈继志?
保护伞是局长、所长,陈继志的主要行贿对象,应该也是马爱军局长和派出所所长胡斌。
陈继志也给陈志伟行贿了?他们二人认识?抓到陈继志时,“陈警官,放我走吧,给你50万?”
如果这些都不存在,那么就是陈志伟接到了“上级命令”,放陈继志走。
(参照《人民的名义》里,谁下令放走丁义珍。)
故而,陈志伟觉得自己背了黑锅,“人不是我放走的,是上级领导指令要求我放人走的”。
这样以来,整个事情逻辑就能说得通了。
陈志伟“滥用职权”、马爱军受贿渎职充当保护伞,罪名也就都成立了。
只是到了这里,陈志伟觉得自己很冤,背黑锅了。
3
陈志伟这边一举报,唐山市委那边一辟谣,网络舆情立马就分成了两派:
到底应该相信谁?
其实案子都过去两年了,陈继志进去了、马爱军也进去了,你说这个时候,还有谁替谁隐瞒遮掩求什么利益勾连,都不现实了。
陈志伟本人,应该是冤大头被坑了。
当时处置警情的时候,陈志伟不会想到,马爱军也不会想到,后面事情会闹这么大。
一个民警办案,程序正义固然是第一位的,可还有上级领导权力压迫。
假如真是派出所所长、公安局局长,“指导”民警办案,陈志伟就会进退两难。
违规办案吧,后面可能会被纪委查,不听从领导指示吧,后面可能还要穿小鞋坐冷板凳。
马局长再以利相诱,“放他走,出警时间你口述改为5分钟,笔录上注意点分寸,这次事情办好了,明年给你提副所长。”
权衡利弊,陈志伟“背了黑锅”。
只是没想到,这口锅太黑太大了,连马局长本人都进去了...
哪怕今天陈志伟所有的指控都是“实情”,这也挽救不了他被扒掉的制服。
因为是他放走了陈继志。
这里,也就告诉了所有职场打工人一个残酷的真相:
要守法律红线,别听领导画大饼瞎忽悠。
假如你是一个公司会计,老板要求你做假账偷税漏税,你干不干?
我劝你别做。
撕破脸皮辞职不干换工作,也好过埋下炸药最后把自己给送进去。
基层打工人,总是面临这种两难选择:
老板让我跟着他干坏事,我不干,怕他以后不带我玩,我干了,又怕触了红线进去蹲班房。
所以,今天陈志伟的实名举报,根本翻不了盘。
单就“放走陈继志”这一条,“我不是自愿的”、“我是背黑锅的”,根本不可能洗刷罪名。
更高级别的领导,一句话就给你噎死了:
“你为什么不拒绝,为什么当时不举报你的上级领导,为什么不遵从办案程序法律规定来办事,为什么要听从你的上级领导的权力指示?”
“权大还是法大?”无数案例事件里,这个问题始终都没有答案。
最后只告诉了所有人一个真理:
凡事皆有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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