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疫情防控规定,9人被行政拘留!5人被给予其它行政处罚!
10月6日,王某某,李某某被确定为密切接触者。在居家隔离期间,违反疫情防控规定擅自离家造成多人成为二人密接人员,被望奎县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 10月3日,刘某某、鲁某某二人返回望奎后,隐瞒途经外省行程轨迹和在哈尔滨市风险区停留行程,且返回望奎后没有向社区报备,被望奎县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
10月6日晚,赵某某、于某某和吕某某从哈尔滨南岗区返回望奎,由单某某、崔某某驾车接应,从尚未施工完毕的道路绕行,躲避卡口查验,且未向社区报备,私自进入小区。望奎县公安局依法对赵某某、于某某、吕某某和单某某、崔某某行政拘留;
胡某某、刘某某、李某某、孙某某、廉某某等5人不配合疫情防控隔离管控措施,在居家隔离期未满情况下,私自外出,5人被望奎县公安局给予行政处罚。
望奎县公安局还对其它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6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警方提示: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广大群众要严格遵守各项疫情防控法律法规和防疫政策要求,积极配合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履行疫情防控责任和义务。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规定,不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查处。
来源:望奎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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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辑:张 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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