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协作(3):人杀人的丛林世界
社会协作(3):人杀人的丛林世界
蒋闻铭
个体极端利己的行为法则,是动物群聚协作的巨大障碍。大家一起做事,如果人人自私自利,都指望别人辛苦劳作,自己偷懒得便宜,事情肯定就做不好做不成。但是自私为我,是自然法则,是动物世界能够井然有序的根本。所以群聚协作的这个障碍,除不掉也除不得。
不过除不掉,不等于越不过。要越过这道障碍,一种办法是个体自我约束妥协。护卫亲子的责任,赋予了个体超越自身的共同利益。 这样的两个异性,要达成类似抬水的合作不难。不单是人类,动物世界,老虎狮子,都有这样的合作。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小型群体合作,难度大一些。但是血缘关系是亲子关系的自然延伸,大家做些不大不小的妥协,合作共存也不是不可以。 这样的小型群体,是人类社会形成的第一步。
通过这样的群聚协作,人类有了整合语音和思维的机会。语音和思维整合生出来的力量,神都怕。 结果,就有了农业畜牧业,人类完成了从被动觅食,到主动向大自然索取生存物资的革命。
有了稳定的食物来源和安全的居所,就有了人口的快速增长。人口增长,反过来挤压了人类的生存空间。以前人不多,找个避风遮雨的地方安身,相对容易。种吃的,也有不少旱涝保收的地界。人多了,好地方相对少了,大家就来争来抢。小群体内部,以前吃的不够填饱肚子,血缘近亲合作,大家同意分一分,都别把谁饿死,没问题。现在吃的东西,不单是数量,花样也多了,于是就有了谁多谁少的问题。不由自主,大家都本能地被卷进了个人利益的争斗之中。 自己的命当然要紧,但是别人的命,一旦利益相关,就没什么要紧。看到别人手里的东西想要,简单直接的办法,是杀人越货。这个是本能,是根植在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行为法则之中的人性的邪恶。于是个人与个人之间,小群体与小群体之间,力大为王,我抢你你杀我,弱肉强食,血腥残酷。
希腊神话,奥利匹克山上的神,只讲力大为王。众神之王的位置,只有力气大,才能坐得住。一旦坐上去了,想睡谁睡谁,想怎么折腾怎么折腾。宙斯坐在众神之王的宝座上,手拿着闪电,想打谁就打谁,根本没有什么道理好讲。智慧女神被他睡了怀了孩子,却被他活吞了,原因是这孩子以后长大了,有可能会比他能耐。他爸当年,活吞自己的孩子,有一个算一个,也是因为怕这些孩子长大了比自己力气大。宙斯下面的神,个个恨得他牙痒,有了可能,他老婆第一个联合大家,合谋推翻他。不过活吞情人孩子,也是不得已。希腊人说神能杀人,人也行,但是神杀不死神。
中国人的故事,也是只讲力大为王。炎黄子孙,山海经里,一大堆的故事神话,阪泉之野,炎帝大战黄帝;然后是黄帝战蚩尤,共工战颛顼怒触不周山,也是打来杀去,力大为王。 春秋无义战。东周列国,利益勾兑,阴谋诡计,人杀人人害人力大为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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