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里梦外(11)有缘相逢 1
张朋是去年九月份来的,是陈朔同事的老乡,陈朔一来了就被介绍认识了张朋,张朋已经拿到驾照,他和杨姐轮流着带陈朔两口子买菜。
张朋是个无忧无虑的人,他的老子是南方人,本来是学工的,偏却早早辞了职,跑到北方承包了好几个煤矿,煤矿工人没白没黑甚至冒着生命危险地干,他却坐着一年进账上百万,然后上千万,家里很快翻天覆地了,接连买进的好几幢楼房都富得流了油,在太阳下发着熠熠的光。爱丽丝是从兔子洞里掉进去看到了一个神奇的世界,张朋是一觉醒来突然掉在钱窝里,金窝银窝里,有些不知所措。他其实在国内已经上完了大专,按说靠他老子的钱托关系找个好工作实在是板子订钉的事儿,或者不找工作他老子养得起几个他也没问题,但是他决定出国转转,看看外面的世界。这其实也是他老子和他妈的主意。别人出国是为了深造一下,将来谋个好生路,他出国纯粹是为了往脸上贴金,所以张朋衣食无忧,过得潇洒自如。
馨美就不一样了,每次花钱脑子里都要自动把美金换算成人民币,比如一块儿豆腐吧,0.85美元,到了她那儿就成了6.8元人民币,6.8元吃一块儿豆腐?要不是陈朔生来是个爱吃豆腐的,她才不去花那冤枉钱呢!
陈朔问张朋要不要发展和他合租二居室的李然做女朋友,张朋说,“不行不行,她换男朋友跟换衣服一样,腻了就随手一扔,我可不想当她的替换衣裳或替补抹布片。”
“她也是80后,你不也就比她大两岁?好像没她开放?”
“想法不一样,同岁也白扯!李然爸爸是个高干,我妈也是,但是生出来的孩子价值观就是不一样。我不准备在异国发展恋情,我家里是有钱,可是我得在这儿混呀,我能混出个什么样儿?最多做个打工仔!毕业后我就回国,让我老子给投点儿资,我做老板也行,在国内找个知根知底漂亮的女孩做老婆就行了。”
张朋的志向是把计算机读完,拿个美国洋学位回去,课人家也不多休,一年也就休个三四门的,慢慢念,反正美国的大学又没有规定你必须几年毕业什么的,张朋也不需要拿高分,只需要拿个文凭,所以考试过了就行。
张朋特清楚自己要什么,不要什么;张朋也特有自知之明,他知道自己在中国混比在美国如鱼得水多了。
“那也行,你这回去也算海归了。”陈朔打趣道。
“什么海归呀?就我这小海龟?啥啥啥都没有。”
“你这小海龟,加上你老子的金山银山,在这拼爹拼妈的时代,你可太吃香了!说不定一大排姑娘已经排队巴巴地等你海龟的那一天了!我爸是个老工人,他要有门道儿,我也回国了,在这儿受洋罪!”陈朔又打趣自己道。
馨美有时也会故意翻着白眼,跟陈朔念叨,“你看人家张朋,活得多潇洒,咱怎么就没个这样的爹来拼呢?”
“你没事儿后悔那事儿干吗呀?你从娘胎里出来那么多年了,不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吗?你应该庆幸你来到这个世界上,你想想,你娘要是在另外一个时间怀了孕,或者和另一个人结了婚,就没有你了!你又怎么能带着新鲜的露珠来到我身边?你的后半生呀,就靠我啦!你就庆幸自己找了个好老公吧。”
陈朔就是那样,不管什么事儿,最终总能归结到馨美找了个好老公那儿,自信得冒油,让人跟着他分不清东西南北。
陈朔如此之说,馨美要么再翻他个白眼回去,要么就捶他一拳,然后笑上半天。没办法,陈朔他感觉就是那么好,陈朔他说话就是好玩儿。这人猛一看有点儿蔫,一开口还算惊人,要不把她骗得神魂颠倒的?她馨美这前半辈子也没算白忙活,捡了这么个有趣儿的人回来也算对得起娘的十月怀胎和辛苦地生她一场。人不都说找朋友要找有趣的,老公老婆更是吧。要是找个木头杵在那里,自己急了是不是要撞木头?
张朋手头钱不紧,还是以节约为目的,所以不想去理发店花那十五块钱的理发费和三五块钱的小费,所以他的头就交给馨美来打理了。馨美以前连理发的剪子都没碰过,现在突然被忽悠成了理发师,如在梦里一般。好在她先在陈朔的脑袋上练了几回,有了一些招式。
陈朔其实很臭美,很在意自己外表,可是一想到理发费加上小费将近二十刀,这二十刀足可以买二十块白花花的豆腐了,所以义无反顾地把头交给馨美了。不过,陈朔基本是告诉馨美怎么理的,他的头被专业理发师在国内理过几次,他又是个有心人,偷点儿技术回来也是可以理解的。
馨美也算心灵手巧,理的头发不至于让陈朔出不了门,不过,除了头两次给陈朔的后脑勺留下两个豁口被陈朔不得已原谅以外。
张朋和陈朔的头型可不一样,陈朔的脸比较方正,下巴尖一些,不是馨美夸自己有眼力找个英俊的老公,基本上陈朔就是长发飘逸,寸头有个性。张朋的脸儿不大,发型也不应该难选,可偏就是张朋的头发走向不一样,他的头上大概是从娘胎里出来不小心被三七分了,前面的头发向两侧三七分自成体系地倒下去,所以得顺着头发的走向来剪。这倒不算难,难就难在他头顶的头发到鬓角一直厚,而且长得很倔强坚硬,不服软。留厚了象头顶顶个帽盖儿,剪薄了又象电影里的汉奸,所以馨美没有更好的办法,只好下定决心给剪了个中间的,不薄也不厚,这样让他看上去不那么象汉奸,也不至于一年四季顶着一个帽盖在头顶。张朋倒也好打发,或是有那省那二十块钱的雄心壮志,或是不准备发展女朋友,不在意外表,只说谢谢从不挑肥拣瘦。
馨美发现张朋是个好热闹又好动的人,喜欢去公园动物园逛,喜欢去外面的餐馆里吃饭。馨美性格虽外向,喜欢逛街,一逛能逛好几个小时,最后也就过过眼瘾,不买什么东西,因为什么价格让她一乘以八都贵得要人命。其实馨美出国前国内一般衣服价格已经上了几百块了,虽然平时舍不得买那么贵的,她还是一咬牙从国内带了几件过来。在美国馨美就是舍不得去大商场买服装。没办法,刚来,两个人只有陈朔有工作,家里底子薄只能顾影自怜,所以常去的就是goodwill,旧货店,大都是人们用过又捐来的东西,间或有Target店转来的新的减价衣服什么的,一件毛衣也就五六块钱,这个,馨美从心理上和经济上还是可以承受的。
陈朔性格比内向稍外向一些,志向还比较远大,想在异国他乡混出个人样,大部分时间就是读论文,偶尔有时间在网上溜达溜达,也不过是读读政治类的新闻。男人嘛,都喜欢读时事政治,以天下忧为忧,以天下乐为乐。
他和馨美俩人有时经不住张朋的软硬兼磨,仨人也一起吃吃饭什么的。这儿subway不少,主要卖三明治,面包里夹肉夹青菜,加点儿半液体的糊糊作为调料,卷巴卷巴放在嘴里咬几口倒是也方便快捷,可就是只要你放同一种调料(sauce),几乎所有的三明治都一个味道,比泱泱的饮食大国中国可就差了口味去了,让人吃的无聊,吃不出新意,吃不出激情。
仨人常爱去的地方倒是有一个, KFC,就是离家最近的肯德基,仨人对炸鸡翅情有独钟,原因是鸡翅的调料很香,炸得也脆,而且这是个buffet(巴费)店,随便吃,撑死了自己负全责。馨美一气可以吃五个鸡翅,陈朔和张朋一气可以分别干掉四个半鸡的腿。国内那时肯德基不多还贵,馨美只吃过两次,还都是大学同学在她出国前请的,现在放开海了吃,馨美担心肯德基被他们吃得倒闭了。
张朋也不是次次都能来教陈朔学车,于是陈朔有了另外一个师傅。这个师傅是陈朔同事的朋友,大家一块儿买菜认识的。她叫邱婉怡。名如其人。她人长得俊俏,说话莺儿声燕儿语的,有江南女子的风韵。她的确是上海来的,她有巴掌大的小脸儿,尖下巴。这样的锥子脸在国内好多演员是让刀子左一刀右一刀不断划拉的结果,她这可是娘胎里带来的。
馨美头一次见到邱婉怡是在自家的公寓里,别看婉怡长得小小巧巧,却长了一双色胆包天的美目,她的眼睛里象装了扫描仪,把馨美从额头,到脸,到酒窝,到牙齿,到凸出的前胸,和接近水蛇的小腰,到直直的两条腿,总之身体的凹凸有致都镇静地囊括其中,末了笑嘻嘻有些色迷迷地说,“陈朔,真羡慕你呀!娶了这么个人见人爱的小媳妇儿!我要是男的,就跟你明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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