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文的性与格和人的品与名
拿到一篇稿子,里面有一句:“The member is calling about their benefits”,我毫不手软就改成了“his/her benefits”。 再看吓一跳,260个文档的系统里几乎每篇都有许多处这样的错。这不光是单数、复数乱套,这简直是乱性。怎么十几个成员的小组,单我这个唯一的“外国人”火眼金睛?据说Designer 和Developer的最大区别,是一个用左边大脑,另一个用右边大脑。Developer的我是不是用错脑子了?
组里有一位同事曾经在出版社做过事,她说她以前也和“their”过不去,扭打许久,终于放弃。我在认输之前,不死心,写邮件问讯总部的交流编辑部比芙,她每周发布商务写作的常见错误。不记得她回邮的具体措辞,大抵是胳膊拧不过大腿的话。英语没有一个单数代词能涵盖阴性和阳性,只好用复数代词了之。英文如此乱性成定局,也省却我一桩事:那260个文档不用我费心了。
这时候来了一位Mary Norris,《纽约客》(The New Yorker)资深编辑。《纽约客》在美国名深望重,谁上了这个杂志,就稳居“名作家”的高椅子跌不下来。这家杂志的编辑出了名地不好对付,坚决捍卫美式英语的纯洁。玛丽自己也承认别人对文字编辑的偏见也非空穴来风:一伙心理有阴影的“我逮到你了”的人,撒逗号跟撒胡椒面一样,刀砍斧劈,红蝇遍地。(“She acknowledges the image of copy editors as grubby gotcha gangs, spraying commas, hammering errors and raining red ink on narratives.”) 这样一位坚定的编辑,在提到究竟“his/her”还是“their”对时,也无可奈何大江东去。错到所有人都在说,真是没有力气一个个去更正。
但是玛丽坚决捍卫格。总统奥巴马的一次演讲中说“between Michele and I”被当反例无情痛鞭,估计有完美癖的人会捂起耳朵尖叫。要是我收到礼物,卡片上说“A gift from my husband and I”,我需要克制才不会看低这件礼物。身为资深编辑的玛丽,平生第一本出版的书就叫Between You and Me。真是印证了一首歌,唱一位女友,她是校对编辑,会在稿件右侧密密麻麻用红笔修正,会说正确的between you and me。这神奇的四个字,不仅标志了正确的格,还明证了秉真的名。回忆我学德语的几年,名词、代词、冠词需要背性和格。比如“der”(相当于英语的“the”), 4个格,4个性,看和哪个名词一起用,放在句子的哪里,一共可能16变,我真的晕脱了。英语太小儿科了,这还搞不清楚,说不过去。
玛丽还诙谐地叙述了逗号、冒号、分号、破折号、横杠等等的故事和用法,还有常见的悬挂结构、虚拟语气的错误等等。依我当英文老师多年的观察和在美国用英语的体会,中国人的语法学得过分好,看到句子就习惯性分析句子结构,反忽略用词的精确和句子隐含的内容。标点符号是我们的盲点,冠词简直是污点。能极大扩大词汇量的词源学几乎不讲,冷僻到躲进英语专业课的角落里。
回到正题,玛丽提到一位编辑该修改到多大程度是适度,我想凡做过专业或者业余文字编辑的人多少都有过困惑。错别字必须严厉,标点符号也需严格但可适当通融,事实一定确保正确,用词和句法可以建议修改,但要征求作者同意,或者让作者自己改。如果改到文风打上了你的记号,那就是过了(“If you change the work so much that it shows you’ve been in there,” she said in an interview, “that’s exactly what we don’t want to do.”)。一条原则:作者是司机,编辑是教练。玛丽甚至自我调侃说文字编辑是失败的作家,他们嫉妒地挑着别人的错,曲线地实现自己当作家的梦想。玛丽果真没把自己当根葱。她还说,一个真正好的文字编辑,就得甘当幕后英雄或者狗熊。
这,便是品。
这书不仅在同行里受欢迎,在教师队伍和普通读写群体里也有广泛读者。老师如何给学生改作业,自己写的文章包括邮件要多严谨,一篇好的稿子如何需要千锤百炼,文字的演变和纯洁的矛盾,不一而足,处处可借鉴。如果你发短信或者邮件,一遍不查就发送,你该读,直到你的文字里有正确的性和格。
“代词是润滑油,动词是汽油,名词是空气,”所以,提笔写英语的时候,要好好煮这锅饭,别糊了。
最后多嘴一句:在纽约街头巷尾,不要小看任何一族。一位肉肉的土土的大妈,有可能是名门望族的斧正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