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症是否应该告诉本人?(1)
癌症是否应该告诉本人?(1)
这个问题,中国和美国处理不同。
美国是首先告诉本人,至于是不是告诉其他人,病人自己决定,医生没有权力直接告诉病人的家人,甚至配偶。如果医生告诉了其他人,是违法,病人可以告医生,医生会有麻烦。甚至,病人家属要到医院取有关病人的资料,要有病人本人书面委托。
在中国,我不知道现在的制度如何,好像没有多大变化。当我多年前在国内当医生时,是不容许直接告诉病人本人的。这个在我们当医生的第一天就被告知,叫“保护性医疗 制度”:当一个人被诊断为癌症,不能告诉本人。通常我们是召集病人的家属,或最直接的能为病人做决定的人,比如配偶,未成年人的父母,老年人的子女,如果 没有亲人或家属,就找单位领导,告诉他们真实的诊断,通常还嘱咐他们,不要告诉病人本人。当然,告诉家属还有一个目的,万一病人最后死了,我们可以说,已 经通知了家属,这样也避免了很多病人亡故后的麻烦。
这2种制度截然不同。哪种更合理,大家可以讨论。并且,我不知道现在国内是否还是一样的做法,或者已经跟国外接轨,告诉本人为先了。
为什么会有不同的做法。我猜测,在美国,当然是病人的隐私最重要,每个人自己控制,把握自己的命运,作自己的决定。另外,我估计由于宗教信仰的缘 故,美国人对癌症,对死亡的恐惧没有国人这样严重。或许他们认为,死亡是进入上帝的怀抱,没有什么可怕可悲的。另外,当然还有这个人的遗产的问题,国内当 年没有很多遗产方面的考虑。
在国内,告诉本人关于癌症的诊断,是一件非常严重的事情。也许,国人经过这么多年的破除迷信,宣传人死如灯灭,人死了一切都没了,死亡,对一个人来 说,基本就等同于世界的末日,世间一切事情,对国人来说,没有比死亡更大的。告诉他患了癌症,几乎等于告诉他,死亡离他不远了,所以是令人恐怖的。
这个恐怖的结果是如此的严重,下面这一系列故事,让大家看看,对国人来说,诊断了癌症,告诉还是不告诉本人,到底是好还是不好。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