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说潘先生一点都不冤
在地下情报战中,双重间谍或多重间谍并不罕见,很多高级间谍都是双重的,即同时为敌对双方提情报,古今中外都是如此。电视剧“潜伏”对国共日伪四方的情报战有很精彩的描述,其中就有个“中统”双重间谍,圈里人称“情报贩子”,不管是哪一方,只要给钱就提供情报。
为什么多双重间谍比较常见?这与间谍的工作环境和性质有很大的关系。一个间谍要窃取有价值的情报,要发展情报网,常常需要打入敌方内部,层次越高越好。如果任何一方情报部门禁止自己的间谍同敌方高层接触,脑袋里一定进了水。另一方面,间谍的行动高度保密,往往天知地知你知我知。通常情况下,那些有价值的间谍也是双方拉拢和利用的对象。
如果一个间谍行走在双方高层之间,同时为敌对双方服务,不仅可以拿双份好处,还可以立下双份功劳。特别是无论哪方失败,自己只要往胜利的一方一跑,凭借自己为胜利一方立下的功劳,往往就能豪发无损立于不败之地。只有那些有坚定信仰和意志的人才不会做双面间谍,比如说历史上很多中共间谍,对中共忠心耿耿,把个人生死置之度外,大智大勇为中共四九年胜利做出了很大的贡献。
但是双重间谍也有致命的地方,这就是我们常说的“纸包不住火”。敌对双方任何一方,只要发现双重间谍的蛛丝马迹,都会严厉追查,一旦坐实都会严厉制裁。也可以说,双重间谍生存的条件就是信息不对称,就是双方情报部门都搞不清这位间谍的活动,搞不清这位间谍说了什么做了什么。一旦敌对双方任何一方知道了一点蛛丝马迹,就可能面临灭顶之灾。而所以双重间谍往往是在刀刃上过日子,多数都被迅速淘汰,这样的例子太多。只有那些少数具有很高智慧很强心理素质的间谍,还要加上运气,才能长期生存。
因此,判断一个间谍是不是双重间谍,判断他是不是忠诚,其实也不是一件困难的事,只要看他是不是对己方组织隐瞒自己的活动,特别是那些针对敌方高层的活动,是不是对组织隐瞒或撒谎。一个间谍去敌方最高层活动,无论是有备而去还是临时应急,无论是己方高层委派、还是自己权衡定夺,都不是问题。关键问题是他是否对己方组织刻意隐瞒。如果这个间谍把如此重大的行动刻意向组织隐瞒,那么是个双重间谍应该没有悬念。
从现有披露出的情况看,潘汉年先生正是在这一点上栽了跟头。秘密同日伪最高头子汪会面,居然对中共组织隐瞒了多年。前面说过间谍同敌方高层接触是好事,没有什么理由对组织隐瞒的。多年后潘先生在知情人被捕和上层讲话的威慑下,感到事情可能暴露,才主动向组织汇报。如果潘先生对中共忠心耿耿,是绝对不会这样做的。当年最高法院的判决书,称潘先生是国民党特务、日伪特务,再加上潘先生重要的中共特工身份,也就是说潘先生是位典型的多重间谍。从前面的讨论可知,如果没有新的重大线索出现,仅从已经披露出的情况看,当年最高法院对潘先生多重间谍的判决应该是相当准确的,潘先生似乎一点都不冤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