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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日的人和事(3)亲历一个假“高级人才”的诞生(下)

往日的人和事(3)亲历一个假“高级人才”的诞生(下)

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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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吴获得编辑职称以后,就开始正式编稿子。我这样做,一是对办好学报已经失去信心;二是对现存高校领导体制也不报任何希望;三是对自己存在的价值已经有了较清醒的认识。也就是说,我已经知道,自己这个编辑部主任和常务副主编连学院的派出所长及车队队长的地位都不如。这从中层干部的电话补贴发放中,已经可以看得一清二楚。

有人替我鸣不平,说派出所长和车队队长满街都是,不费吹灰之力就可以招聘到几十上百;但一个合格的学术期刊的副主编,却不是那么容易招聘的。我想,在领导者看来,只要不是文盲,只要听党的话,具备这两条的人都可以当副主编(一般主编都是由院长或书记来挂名兼任)。我何必自作多情,拿自己当宝贝?

不过,有许多事情心里清楚就行了,在行动上还是不能走极端。具体来说,既然我还在常务副主编的位子上,对刊物办得好坏,就不能采取撒手不管的态度。但我又不能像某高校主编那样,每篇稿子都要自己亲自过目把关。我也不愿意当这种傻瓜。根据编辑部的实际情况,既然我们编辑部里的四位编辑都具有中级以上职称,那么干脆实行承包责任制。

具体做法是,我草拟了一个关于编辑工作制度建议的草案,上报主管编辑部工作的院领导姜院长和孙书记。经姜院长和孙书记审批后,交编辑部全体同志讨论执行。内容概要是:

一、         责任编辑在编发的稿子后面一律属名;

二、         四个编辑分为两组,每组各负责两期刊物。每期刊物印出来之后,不仅每篇文章后面有责任编辑的属名,而且在目录页上还有值班副主编及值班编辑的属名。

三、         具体分工为:小吴与另一位兼职副主编阮教授一组,让阮教授去给小吴把关。我与另一位编辑为一组,由我负责。

    显然,我这样的用意,就是在大锅饭的体制中,搞点承包责任制,让每个人负起自己的职责。当然,这里也有我的两点私心:一、既然学院领导把我的地位摆在车队队长之下,那我何必为他们卖命?待遇低,我就少操心些,少干点。聪明如邓小平,经常打桥牌,不是也能把国家治理得井井有条吗?二、另一位兼职副主编姓阮,是写作学教授,他每期有兼职费,又是老党员;小吴是新党员,在四个编辑中,两位党员都是私而忘公的人物。换句话说,他们两人都是对个人的事认真,对办刊物则采取应付的态度。将两个这样的人物组合在一起,岂不是最佳组合吗?果然,不到半年,问题就出来了。

最初,有个别关心刊物的教师碰到我,说小吴编的稿子问题不少。我说,现在已经实行承包制了,各负其责。然而,到九八年底,事情发展到比较严重的地步,使我不能再漠然处之了。

那是在一天晚饭后,一位中文系的副教授告诉我,说你回去翻翻今年第四期学报,看看上面那篇谈《红楼梦》的文章,可以说是错误百出,把学校和编辑部的脸都丢尽了!这位副教授是川大研究生毕业,专攻魏晋南北朝文学史。他一贯做事认真,在教学与科研上都很拔尖,他的学术论文拿到编辑部,几乎一字不改,就可以原文照发。所以,在中文系的教师里,我对他是很尊敬和很佩服的。正因为他是一个做学问的人,因此,他面对学术期刊中的问题,才比较关注,看了我们刊物中出现的问题,话才说得不太客气,批评得也非常直言不讳。

听了这位副教授的批评,我一方面觉得心里不是滋味;另一方面也早就预料到这种情况早晚必然会发生。考虑再三,我觉得是时候了,自己作为常务副主编,再沉默,就严重失职了。我想,第一步,我应该先了解一下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回家后,马上找出刚出版的第四期学报,把那位副教授提到的文章从头到尾读了一遍。真是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这篇题为《谈<红楼梦>中运用音乐塑造人物》的论文读起来的确让人无法平静。

为什么呢?

首先,让人无法容忍的是错别字。在一篇八千多字的论文中,竟有三十多处错字和别字。如“涉及”写成“设及”,“喜怒哀乐”写成“喜怒衰乐”、“出身”写成“出生”、“直露”写成“真露”、“朴实”写成“补实”、“男女受授不亲”写成“男女受受不亲”、“偏爱”写成“僻爱”、“神经活动”写成“神情活动”等等。这些错别字倘在编稿中没看出来,校对时也应该发现,但小吴在编校中却让这些错别字溜过自己的视线,在印好的刊物中暴露出来!

其次是有问题的句子。如“《红楼梦》中音乐的处理,有的零散,有的集中”,应改为“《红楼梦》中的音乐描写……”。又如“妙玉只不过是‘早年踏错了一步脚’的关于个人生事的怨情”,此句含义不明。又如“林黛玉又在戏曲中寄托了她难以用言表的不可告人的情绪”,“曹雪芹独辟蹊径,以听音乐的感受形式描绘了林黛玉怀春形象”,这类用词不当,或文理不通的句子,每页都有,叫人不堪卒读。

再其次,是知识常识方面的错误。文章开头的第一句说:“洋洋洒洒近百万言的《红楼梦》”实际上,《红楼梦》不是“近百万言”,而是一百余万言,因为在《红楼梦》书中的版权页上,已经标明字数为110多万字。另外,文中还有这样一段文字:“记载断弦一事,最早出自《汉书》:‘蔡琰字文姬,蔡邕之女也。博学有才辨,又妙通音律。’……”这里提的蔡文姬,是与曹操同时代人,而曹操应为东汉人。《汉书》为东汉班固所著,书中所记,均为西汉时期史事,因此,关于蔡文姬的记载应出自南北朝时期产生的《后汉书》。这种常识性的硬伤,应该说是编辑的大忌。

最后,文章的标题也存在问题。表面来看,题目《谈<红楼梦>中运用音乐塑造人物》,意思似乎可以让人读懂。但仔细推敲起来,《红楼梦》是一部用文字写成的文学作品,里面只有音乐描写,而不存在音乐。所以,说“《红楼梦》中运用音乐塑造人物”是讲不通的;只能说“《红楼梦》中运用音乐描写来塑造人物”。另外,读了论文之后,我们进一步了解到,文章作者主要讲的是,曹雪芹在《红楼梦》中是如何运用音乐描写来塑造贾母、林黛玉、妙玉等人物。因此,标题应改为《谈<红楼梦>中如何运用音乐描写来塑造人物》才妥当。

在这里应该指出的是,小吴此时已经获得了高级职称,成为副编审。我想,面对刊物出现如此严重的事故,再不采取一些措施,恐怕我也要陷入被动之中。

我按组织程序,先向主编院党委孙书记简要说明召开一次业务学习会的必要性,(此时姜副院长已经调走),征得主管领导孙书记的同意,便把全体编辑部同志,包括兼职副主编阮教授都一一请到编辑部。

会议开始,我先说明一下为什么要开这样一个会。我说,根据读者最近对我们的刊物提出的意见,我们今天进行一次业务学习。具体内容是,以一篇读者指出的文章为例,检查一下我们在编辑、校对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以便总结经验,改进我们的工作。

按常规,似乎应该让主编孙书记先讲两句,至少礼貌地让一让,但我却先讲了以上几句开场白以后,才想到请孙主编讲话。孙主编很精明,笑着摆了摆手,没开口;然后请阮教授发言,他也没讲什么。

我接着说,读者指出《谈<红楼梦>中运用音乐塑造人物》一文存在一些问题。会前,我已经向编辑部的同志提前打了招呼,希望大家在下边翻一翻,看究竟是哪些问题。这篇稿子是小吴同志编的,但今天不是追究哪个同志的责任,目的是通过检查,发现问题,分析问题,以便改进我们今后的编辑和校对工作。

接着,我请小吴先把自己检查情况讲一讲。小吴只查出了几个错别字,其它问题没有发现。另一位从中学调来的吕老师比较细心,几乎把所存在的标点符号、错别字、语法修辞,以及常识性的错误等,都一一指出。我则针对文章中的一些病句以及标题存在的问题谈了自己的看法。因为这期刊物的值班副主编是阮教授,所以刊物中的问题,阮教授难辞其咎。阮教授是个非常聪明和敏感的人,估计他对这次业务学习,从心里感到很不愉快,所以,一直板着面孔,一言未发。

我心想,阮教授对自己的书稿编辑和校对是何等认真、仔细;为什么对刊物把关却如此粗心和不负责?莫非你不知道小吴的水平和能力?另外,作为副主编,除了为亲朋好友的稿子开后门,除了到时领兼职编辑费、审稿费等等,你真正关心过刊物吗?若干年前,阮教授曾经在电话中提醒我,说他的副主编名子是排在我前面,言下之意是:他介绍那些关系稿我不必按程序找人审阅和写审稿意见,应一律开绿灯;还有就是要对他言听计从,多请示、多汇报等等。这种愿望我自然不能满足他。

孙主编认真听了大家的发言,似乎也感到问题的确严重。但他一贯是胆小怕事,怕得罪人,所以只是淡淡地说,别人给我们指出问题,经过我们自查,也确实发现不少问题。通过今天的业务学习,今后大家工作要更细心些,更认真些,坚持把刊物办好……话说得不痛不痒。

我看问题已经摆到明处,众目睽睽,还有什么好说?所以,我只能按官场惯例,强调一下按孙主编的指示办,而且今后还要继续开展这种自查自纠的业务学习。

仔细想来,这种编辑事故绝非偶然。从小吴来说,文革十年受教育机会的丧失,社会弄虚作假风气的盛行,教育水平的每况愈下,他自己生活之路选择的失误,职称评定中的弄虚作假和不负责任,以及小吴性格上的粗枝大叶,一贯缺乏严肃认真的工作态度,再加上阮教授看破体制的弊端懒得把关,懒得负责……在这种背景下,产生这样荒唐而严重的编辑事故,自然一点也不奇怪。

好在小吴虚荣心有余而自尊自重之心不足,他对这种丢脸的事故,既没有进行自我批评,也没有丝毫不安,可以说,脸不红,心不跳,处之泰然。在会上,他几乎没讲一句自责的话,由此可以看出他是何等有城府而又能够处变不惊。不过,这件事至少明白无误地说明他的副编审高级职称的虚假和伪劣。

从孙书记的角度来说,作为学院的一把手,不知他是否意识到,在高校中,每年制造出多少像小吴这样冒牌的“高级人才”?他是否能看出问题产生的根源,以及危害性?也就是说,像小吴这样的人当了医生,那不就要经常害死人吗?当法官,岂不是经常制造冤假错案?搞自然科学,其危害性更不能低估。问题在于,像小吴这样的“高级人才”,在各行各业中已经不是少数。认真细想,这真是中国社会又一可悲之处。

自然,对阮教授的工作态度,我也不能表示责备。因为他是个聪明人,早看透这个社会的本质。因此,凡与自己的名利无关的事,凡国家的事情,无非是应付和搪塞而已。谁认真,谁傻干,谁就是傻瓜,谁就是没脑筋。因此,在他来看,我的认真,无非说明还没看清形势,还没醒悟,也可以说是一种执迷不悟的愚蠢。

反省自我,在这种社会当中,对造就小吴这种假“高级人才”,我也起了相当重要的作用。试想,倘若我在小吴申报中级和高级职称的材料上,能够实事求是,严格把关,不写那些假话,第一关他肯定就过不去。学院的职改办也好,院党委也好,包括评委会成员也好,大家都不认真,也都不负责,所以,才造就出许许多多的伪教授、伪学者,以及类似小吴这样的所谓“高级人才”。

当然,从根本上来讲,这是体制和制度的产物,任何个人都无法改变这种现实的。我不知道,在西方发达国家,是否也有这种荒唐现象?

 

   注:据2001年11月22日《南方周末》报道,在陕西省富平县,一个只有小学文化程度的舞女,名叫王爱茹,本是一个农民,长期与黑社会老大同居,后开办舞厅,容留妇女卖淫,就这样一个女人,于1997年竟当上了该县美原法庭的法官。一位律师称:“王爱茹办案,连一个懂事理的农村老汉都不如,完全是凭感觉。她写的判决书错别字多、语句不顺。她不知道适用的具体法律条文,常常空下来让别人补上。”另外,该篇报道中还提到“1995年《法官法》颁布后,还有十多名与王爱茹一样的社会闲杂人员违规进了法院。极具讽刺意味的是,富平法院近三年来未进一名正规政法院校的毕业生。”这些社会令闲杂人员中,有“一身流氓气”的法院院长的司机,而且该人有案在身;还有某副院长的妻弟,该人是劳改释放人员等等。据一位成姓律师讲:“富平具法院经济庭8名法官,真正够法官水平的没有一个,都很糟糕”。正由于该县法院法官的业务素质极端低下,所以他们循私枉法,私设监牢,欧打律师,制造冤案假案,把富平县弄成了一个无法无天和黑暗无比的世界。在这个世界里,像王亚光那样秉公断案的法官遭打击报复,被逼上访告状,七年没结果;像焦健本那样的包工头,光天化日之下被法院劫款96万;像朱继耕那样讨说法的农民企业家则被抓进私牢,打得大小便失禁;而像成雄飞那样依法办案的律师,则被铐在司法办门外的树上,让他在大雪中站了一上午。而且这位律师亲眼目睹了县法官是如何随意抓人、打人、铐人、拘禁人,在他们私设的监牢墙上,溅着斑斑血迹……从这篇题为《“舞女”法官和她的同事们》的报道来看,揭露出来的仅仅是县法院的问题,但根子则在县委和县政府的掌权者那里。因为这些法官的任用,都是县领导说了才算数。富平县老百姓的顺口溜称:“舞女当法官,流氓任院长”。这都是县委领导一手造成的。该文只是富平舞台大幕拉开的一角,倘若把富平县的盖子全部揭开,把那些县太爷的丑恶嘴脸暴露于光天化日之下,人们会更加认清楚当前的现实社会到底是个什么样的社会。

                                                                 2001810日撰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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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文学城-潘文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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