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文】国内卖淫小姐的经营状况
本月新闻,某大城市一个百万人口的大区区长在K房嫖娼被捉。
看来一波波扫黄的行动还是扫不掉嫖娼的现象。
中原某城市,为城市的性病患者数量不断上升,卫生部门发布通告,所有可能存在性活动的场所都要免费提供避孕套,所有的K房、浴室、旅馆等等都包括在内了。看来问题是严重的。
这问题的关键是社会上存在卖淫的小姐。
经过三十多年的摸索,卖淫小姐也走出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经营发展之路。
在这个行业中,卖淫的小姐是核心,经营方式的划分自然也应该从小姐的角度出发。大致说来,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是个体户单干式。小姐自己拉客,在自己租住的场所或者客人提供的场所进行交易。好处是小姐人身自由度大,不需依靠任何人,收入完全归自己支配。这种方式的不足之处是危险性大,小姐势单力孤,如遇无良客人,收不到钱事小,还可能反遭抢劫,有的甚至有生命危险。
二是合作式。这种方式下,老板、荐工、与小姐相互依存,分工合作,这是目前最主要、最正常的经营方式。老板一般是酒吧、歌舞厅、美容厅、发廊的经营者,负责提供场所和饮食等服务,除收取场地费外,还从客人的酒水、饮食消费中获取利益;荐工专门负责招揽客人,向小姐收取介绍费;客人所支付的报酬,小姐并不能独得。老板向有关部门打通关系,使小姐的业务得以顺利进行,都需要花费。荐工还为小姐提供必要的保护。所以,小姐拿出自己的一部分收入给他们,是有实际需要的。合作方式下,小姐的收入、人身安全都是较有保障的。老板对小姐较少强迫,小姐多数是出于自愿。
第三种是包身方式。这是最不人道,老板以没收身份证、雇佣打手等方式严格控制小姐的人身自由,客人支付的报酬,全部被老板拿走,小姐完全被当作赚钱的机器。这种方式下,小姐是被迫的,很多是被诱骗落入虎口。这种方式常常伴随着非法拘禁、强迫卖淫、非法伤害等罪行。不少小姐不堪非人的虐待,有的会采用跳楼等自杀方式来反抗。一旦事发,老板、打手会受到严厉的处罚。
小姐们自身情况不同,如单干、合作、包身。身份不同,服务的对象也不同。大体可分为七个层次。
第一层是“二奶”阶层。她们虽然表面上常常以小老婆的身份而存在,但是与纳妾、“傍大款”或者事实婚姻的本质区别在于:1.“二奶”是计时收费的;2.她们所提供的,主要是性服务而不是情感生活、生儿育女、居家过日子等等。只不过她们计算时间所用的单位比一般的暗娼更长,往往是按月收钱。
第二层是“包婆”,公安部门叫做“包娼”或者“包嫖”。她们虽然也像“二奶”那样,按照服务时间的长短来收取固定的“包身费”,但是她们往往并不长时间地跟嫖客一起同居生活,只是在一次出差期间或者一段业务活动时间内被“包下来”。
第三层是那些活跃于“三厅”(歌厅、舞厅、餐厅)里的“陪女”。她们处于“三陪”与卖淫之间,收费也处于计时与计次之间。她们所提供的服务是以“坐台”(仅仅当场陪伴)为基础,以此“保底”,然后再力争“出台”(跟嫖客出去)。出台后,她们提供的往往是“包夜”(陪睡)多于“打炮”(性交合一次就完事)。
第四层是当地一些人所说的“叮咚小姐”(在其他地方没有统一的称呼,偶尔叫做“住店的”)。她们自己租房间,相对固定地住在一个宾馆里,通过电话拉客。如果男人有意向,她们就会“叮咚”地按一下门铃,进来当场成交。她们的服务,往往是“打炮”多于“包夜”。
第五层是“发廊妹”或者“按摩女”。她们以洗头、按摩或者“洗脚”为名,在各种发廊、桑那浴或者“洗脚屋”之类的地方营业,而且往往是“当场解决”;“出台”(跟嫖客走)和“包夜”的机会往往更少一些。
第六层是“街女”或者“街妹”。她们往往在宾馆门前、电影院或者其他娱乐场所的大门外拉客,然后在别的地方“打炮”。有些则是从陪人看电影开始,其实是出售抚摸,常常有“上半场”与“下半场”之分。
第七层是“下工棚”或者“住工棚”的女人。她们主要与外来民工交易。有些是偶尔为之或者“兼营副业”,有些则是跟一伙民工住在一起,类似于收费的公妻。她们是卖淫仅仅是为了找一口饭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