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岁的青春是怎样的花季
十六岁的我一头短发,素面朝天,单纯无暇,如一朵无名的野花。没有菊的清高,茉莉的浓香和玫瑰的妖娆……
高一的青春有点单调,每日两点一线,走读于家和学校之间。我家离学校并不远,可是爸爸工作很忙,没时间给我们烧午饭,我和妹妹每天在学校食堂吃午膳。
我和十几个同年级的女孩围在一张破旧的大方桌一起用餐,聊着各种话题。隔壁班的一个男生成绩很好,文理兼修,外表清秀,还是体育健将。我们无意中提到他时,某个其貌不扬的女生忽然兴奋地两眼放光,一边舞着饭勺一边滔滔不绝地向我们介绍那个男孩,一讲就是半小时。这种情形发生了好几次后,迟钝的我也搞明白了:她在暗恋那个美少年啊!
每个周一清晨是我们的升旗仪式,仪式结束后,段长对着全年段三百名学生例行训话。某次他含蓄地批评了一对早恋的同学:“联欢会后,住在东门的男同学送住在西门的女同学回家,这是什么意思啊?”话音才落,群里就炸开了,大伙儿交头接耳,纷纷猜测那一对男女同学是谁。一场升旗仪式演变成了八卦大会。
对于我们这些在校吃午餐的同学来说,每天最快乐的时光是午膳后的两个小时午休。没有老师管,你可以在教室做作业,也可以去操场玩。有人从家里带来了一个自制的鸡毛毽,十几个寄午膳的女生分成两国,互相“喂”毽子。
我遗传了母亲的基因,是天生的踢毽高手,而且无师自通。踢键子的几项基本动作:盘、蹦、拐、磕、勾、踹等无一不精,对方将毽子踢到不远处的半空时,我的身子“嗖”的一下飞了出去,用脚轻轻一弹,正在下坠的毽子稳稳地送了出去。
有一回妈妈赶时髦,给我买了一双半高跟的厚底皮鞋。我生平头一次穿有跟的鞋子,不太适应,走起路来有些晃晃悠悠的。可是一到了踢键子的时刻,我竟然健步如飞,追着毽子跑,把它踢到了别人追不到的地方。激动之下,右脚的那只皮鞋飞到了半空中。
女孩们笑作一团,赶紧替我把鞋子拾起来。经此一役,我们终于明白了为什么古时的妇女穿着长窄裙也能把毽子踢的那么好了。眼明、善于运用身体的平衡性,脚上的毽子就能控制自如了。踢键子对于花季少女来说,是个快乐可爱的运动,尤其于我意义非凡。我这个跑步、跳远、投掷样样皆差,在及格线上苦苦挣扎的体育“学渣”,终于也有值得炫耀的一点“雕虫小技”了。
我的十六岁是如此匆匆,只记住了这些又琐碎又好玩的事。
上大学时席慕容的诗歌席卷校园,她写到了《十六岁的花季》:“我也知道/十六岁的花季只开一次/但我仍在意裙裾的洁白/在意那一切被赞美的/被宠爱与抚慰的情怀/在意那金色的梦幻的网/替我挡住异域的风霜……”
天啊,为什么有些女孩的十六岁是如此的丰富多彩,如一朵情窦初开的百合花,渴望阳光雨露,渴望爱人的欣赏。而我在相同的年纪只会傻傻地玩,不知道怎样规划自己的人生,对物理课极其厌恶,因此一心想读文科。我只是一朵平凡的小花,被一点点小事感动,就开心地舒展花瓣,大大咧咧地笑……
十六岁的我当然不会想到:十多年后我把他乡当作了故乡。在温哥华定居多年后,我竟然迷上了户外的野花。 当潇潇春雨染绿了草丛和森林时,各种野花就次第开放了。俏丽之中带着朴实,香味若有若无。有的长在溪边的灌木下,似仙女留下的花边;有的靠在粗糙的大树干上,好奇地打量着四周的一切……每一种野花都让我百看不厌如痴如醉,它们充满了灵性,是善解人意的朋友,读得懂我的心事。
有没有一种野花可以代表我的十六岁青春呢?
前年六月中带着孩子们去温哥华岛钓鱼,我在沙滩边的岩石缝里发现了一 丛茂密的黄色猴面花(yellow monkey flower,学名Erythranthe guttata, 斑花沟酸浆)。它是美加西海岸的一种原生草本野花,长在潮湿半阴处, 亮黄色的花朵酷似猴子面,下唇花瓣点缀着紫红色斑点。浅绿色的卵形叶 微苦,可食,被落基山脉的原住民作为莴苣的替代品。
猴面花看上去有点羞涩,又有点一点点俏皮,纤嫩的花朵从叶腋和茎顶 伸出来,为荒凉的岩壁添几分生机,阴森的世界顿时温柔起来。它的 毫无心机,它的天真无邪,不就像当年那个踢着毽子,跑着,叫着, 鞋子飞到半空还在傻笑的十六岁少女吗?有一首北京竹枝词唱道: “青泉万迭雉朝飞,闲蹴銮靴趁短衣。忘却玉弓相笑倦,攒花日夕未 曾归。”这首词描述的是清代女孩子踢毽子的画面,将踢毽子形容成 “攒花”,非常贴切生动。如今的女孩们热衷于玩手机和抖音,大 概不踢键子了吧。
当年暗恋着美少男的那位花季少女上大学后结交了心仪的男友,两人喜 结连理,一起开了电脑公司,生意做得红红火火的。家住东门的男生 锲而不舍追求多年,终于娶到了家住西门的女生,两人生了一对可爱 的儿女……
三十多年匆匆而过,我们在各自的人生道路上体验着酸甜苦辣,会不会有
重聚的一天,共话十六岁的花季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