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北美蒹葭爱情
一提起台湾流行歌坛的“中国风”,人们马上想到的是方文山与周杰伦的完美组合。
其实琼瑶在1975年就把《诗经》中的《蒹葭》改成白话歌词放进小说《在水一方》,借女主人公杜小双之手,创作了最早的“中国风”。我读这本小说时正值情窦初开的年纪,受了爱情小说的激发,一口气背了不少《诗经》里的名句,《蒹葭》是我的最爱。
十八岁那年,我在厦大后山的情人谷第一次见到了婷婷袅袅茂盛生长的“芦苇” 。
我们几个刚刚从莆田军训归来的国贸系女生与科仪系的一帮小帅哥结为友好宿舍,第一次的集体活动安排在凌云后山的情人谷野炊。
那是一个秋高气爽的日子,我们一行十几个人提着锅碗瓢盆,兴致勃勃地朝情人谷进发。山道边的 “芦苇”有一人多高,茂密地站立成一排,毛绒绒的穗子迎风摇曳,充满了诗情画意。酷爱古典诗词的我仿佛看到了秋水淼淼、陌路征尘、老树寒鸦、雁阵惊寒、驿路断桥、竹篱茅舍、红叶黄花……正是凄凉时候,离人又在天涯。
我对着那片“芦苇”丛高声吟诵:“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溯洄从之,道阻且长。溯游从之,宛在水中央......" ,同行的河北小伙子老邢跟着附和。
几年后我发现,比起闽江口沼泽湿地里的芦苇荡,厦大后山的“芦苇”丛有点不值得一提了。因为每个月往日本出口石材,我时不时要去马尾集装箱码头盯着叉车司机装货柜。有一回我和客户租了一艘小木船,驶进了码头附近广袤的芦苇荡。绿色的芦苇太茂盛了,几乎不放过任何一处可以生长的地方,颇具王者风范。我没有见到其他的植物,即使有,也是微不足道的。这一带尚未开发成旅游景点,很荒凉,不见飞禽走兽。我赤着脚缓缓穿行于神秘莫测的芦苇丛,忽然间脊背发凉,产生了一股莫名的恐惧感:万一不小心陷进沼泽里,没了顶也没有人发现啊!
我赶紧深一脚浅一脚地往回跑,慌慌张张地爬上小渔船。船儿返航时,我轻轻一回头,那一片浩瀚的芦苇荡正随着风跳起诡异的舞蹈,张扬着原始的狂野。我开始对水边的爱情有了更深一层的理解:一见如故和一见倾心并不难,若是要走近对方的世界并且共赴天长地久,则要胸怀壮烈,撑篙穿越激流险滩。热恋中的人们啊,你下定决心了吗?
怀揣各种美好幻想的我,却从未料到:自己的缘份会来得那么迟,而且嫁给了小学同桌。因为相识太早,我也绝不是他眼中的遥不可及的水中伊人。
恋爱时一个在加拿大,一个在广东,靠email 和国际长途维系的感情也谈不上辛苦迂回。
婚后,我们把家安在了温哥华。几年前,我俩一同欣赏了侯孝贤的电影作品《聂隐娘》。结尾处,聂隐娘牵着马和少年走向远方,开始另一种生活,夕阳下的“芦苇”散发着古意。这部片子对话不多,很沉闷,是一部视觉电影,里面的远山、秋水、山峰、薄雾、白露、“蒹葭”等元素气韵生动,美不胜收,每一幅画面都让我们想起古诗词中的美景,心中风起云涌,在时光隧道里不知穿越了几个来回。
家附近的鹿湖公园正好有一片湖泊湿地,我特地到那里观察植物,找到了本土的芦苇。它们与其它植物混生在一起,只有一人多高,也不茂密,还不如湿地旁的猖獗一片的野生荨麻丛壮观。因为气势不够,芦花与色彩斑斓的秋形成不了强烈的色差,我平时极少留心过它们。往往到了枯黄的草甸凝着一层洁白的秋霜时,我才想起本地芦苇曾经的空灵淡远。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加拿大的原住民很难用芦苇(Phragmites)来形容烂漫唯美的爱情。
为什么加拿大的芦苇不够壮观呢?我上网查了一下,发现本地的芦苇与中国的芦苇虽然外表酷似,有时要通过DNA来验明真身,但两者的习性有很大区别。中国芦苇(common reed)高达5米多,芦花雪白招摇,性情“凶猛”。它们被引进北美后,快速的繁殖影响了城市的沟渠和水道,并因阻碍了驾驶视线而引起安全隐患。中国芦苇还抑制了原生植被,减少了湿地野生动物的栖息地,如果扩散到农田,会导致蓝莓和蔓越莓等农作物减产。在加拿大的农业区一旦发现了外来芦苇,有关部门马上清除。位于列治文市的菲沙河谷下游是BC省首例发现中国芦苇的,市政府特地在网站上发了警示。这也是我在温哥华的森林湖泊公园里很少见到外来芦的原因。
中国芦与本地芦在外表上有如下区别:
1: 颜色:中国芦的叶色偏蓝,本地芦叶色更黄;中国芦的茎是暗绿色的,本地芦的茎常常是红色或紫色的。
2: 中国芦枯死后,叶鞘一直留在茎上,难以去除;本地芦的叶鞘容易脱落。
3:中国芦常常高密度生长,组成一道密不透风的“屏风”,难以轻易穿过;本地芦通常与多种植物组合成一个多样化的植物群落,而不是密集地排他性生长。
4:本地芦的茎杆上有深色的斑点,那是一种本地菌类寄生后产生的,外来芦没有这个现象。
5:本地芦花比较稀疏,冬天时枯花不会留在茎杆上方。
本地的芦苇与我的蒹葭故事一样,平淡了些。但中国人永远无法否认,只要有蒹葭出现的地方,不管是本地种还是外来种,总会掀起你心中的浪漫情感,一种从久远的年代飘来的从未改变过的心动。
最近,我又发现自己闹了个大乌龙。当年厦大后山上的,以及影片《聂隐娘》里的所谓“芦苇”(蒹葭),其实是芒草(Miscanthus)。芦苇择水而生,一般长在水边,茎中空,花儿蓬松如絮。而芒草随处可见,茎是实心的,花儿线条分明。芒草的叶非常锋利,轻轻一割就伤人。原产于中国和东亚地区的除也除不尽的各种芒草,到了北美,竟然被当成珍宝呵护,被刻意栽植在花园里,美其名曰“中国银草”(Chinese silver grass)或“淑女草”(maiden grass)。花序有粉色、粉紫色、淡黄色的,后期转为银白色,有的品种的叶子上有黄色斑纹或叶片镶着白边,甚至还出现了适合小型花园的矮化芒草。
本地花园里常见的一种从南美大草原引进的银芦(pampass grass),虽然中文译名里有个“芦”字,却是蒲苇属植物,学名Cortaderia selloana。它的叶片较为瘦长,株高可达三米多,大型银白色花穗可达40公分,散发着迷人的韵味。银芦的繁殖能力很强,具有侵略性,算是杀手级的野草,因此它在园林里是小片种植的,作为一种点缀。
(左:银芦, 右:冬日的芒草)
(横斑芒,摄于8月份)
故地的文化在一个人的成长过程中是如此的根深蒂固挥之不去,每当我在别人家的花园里看到芒草和银芦,只因它们的外表与芦苇有几分相类,就会情不自禁想起水边的蒹葭,想起一种叫“水边的爱情”的爱情模式。因为有水的阻隔,思念才如此柔肠百转,上游下游寻寻觅觅,梦幻般迷离。唯有芦叶上的冻成霜的露珠,才让我明白,时光已如流水般飞逝……
(左图:上面的为中国芦,下面的是本地芦, 右图:本地芦的茎杆,图片来自其他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