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房产继承的程序
父亲房改时按工龄分了一套公寓,继母比父亲年轻。最不放心的就是老爷子先走一步,她被父亲的子女扫地出门,这样的事在父亲所在的机关大院发生了好几起。父亲来美时曾和我谈起他的心事,我说这还不简单,写份遗嘱公证一下交给继母。父亲回家就写了遗嘱到公证处盖了章。父亲去世后,继母有生之年可继续居住,继母去世后房子由双方的子女共同继承。
父亲和继母共有6个子女,继母2015年过世后子女中无人愿意在老房子居住,经协商一致同意卖房分钱。
有遗嘱,子女对遗产的分配无争议,没想到执行起来却出人意料的困难。
父母都已去世自然无法以他们的名义卖房,只能把房产权转到继承人名下。弟弟到房产局申请房产过户,被推到公证处去办理。到了公证处出示了遗嘱仍不给办理,办事人员明确说,再婚夫妻的遗传继承非常麻烦,你们还是请律师吧。
既然执行遗嘱那么麻烦,请律师。在律师的指点下,我们按无遗嘱类处理财产继承,程序如下:
1 出示老爷子父母的死亡证明书,继母去世那年父亲如在世应该90了,他的父母该100以上?现代人长寿,说不定还活着呢,赶紧托父老乡亲开出了所需证明。
2 出示继母父母的死亡证明书,由继母的子女回老家办理。
上述两项证明是排除其他继承人的可能性。
3 房产证转到1个子女名下,为此其他子女必须签署放弃遗产继承的声明书。我身在海外不能亲临现场,就在美国办理了一份公证书,证明我是我爸的女儿,一份委托书全权委托律师办理继承遗产的相关事宜。委托书的作用就是授权律师代我签署放弃继承遗产声明书。
当律师凑齐了所有的材料,递交法庭立案。等了近两个月开庭受理,房产证换户主,然后上市卖房,分摊遗产。继母过世后开始着手办理遗产继承,到卖掉房子分钱历时近10个月。
请律师办理继承房产的(人民币)花销:
法院费:5790
翻译费:600
律师费:3000
购物卡:1000
过户费:135
测绘费:150
明明是按遗嘱分配财产,却要假装没遗嘱,花钱请律师,办假证明,违心签约,法官判决。身在海外的我觉得这一切即荒唐又可笑,而国内的兄弟姐妹则见怪不怪,只要把事办成了就行,找律师不就花点钱吗。其实签署放弃遗产继承声明书承担很高的风险,如果执行人将计就计弄假成真,有了法律纠纷,经手的律师绝不会出庭作证,证明你的《放弃继承遗产声明书》是在他授意下签署的假证明。签字的人只能哑巴吃黄连,自己去消化苦果
其实即便遗嘱有效执行起来仍然很麻烦。
1 房子由六个子女共同继承,房产证就要六人共同拥有,必须所有子女同时到相关机构签子,才能转户头。
2 如第一项顺利办成,接下来卖房六个子女也要同时到现场签字才能转卖。
老爷子算是明白人,去世前把能想到的事都安排妥当,不多的家当子女不稀罕的送朋友,朋友不需要的卖破烂。遗嘱交给续弦让她安心,银行户头全部转到继母一人名下,(因为朋友的丈夫突然去世,销了户口后所有死者名下的钱都取不出来)。不仅如此还带她到银行手把手的叫她操作取钱。可老人家没想到传给子女的遗产会如此麻烦。
幸好我有兄弟在国内可以应付所有的麻烦。我的一位朋友,姐妹两人都在美国,父母去世后的房子,无人打理,已被陌生人占领。
瞎猫的兄长4年前去世,遗嘱明确说明房产留给独子。除了上述所要求的所有证明,还要求继承人出示其父离婚后没有再婚的证明。其父退休多年,原单位自然不会承担责任,而其父退休后并没有在原地居住而是受聘于另一座城市的民营机构,居委会多年没见过这位户主,民营机构没有他的人事档案,实在是找不到任何机构能开这张证明,继承房产一事始终无法完成。
小说里曾看到某人得到律师的电话,你的某某亲戚无子嗣,从而你就成了法定的财产继承人,过来签字吧。是真的吗?我们这有遗嘱的法定财产继承人,怎么继承遗产还会这么麻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