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美国看电影
一
一个星期五晚上,系里几个中国同学一起去学校礼堂看了场电影。电影的名字很长也很拗口,叫The Cook, the Thief, His Wife & Her Lover。我英语不灵光,一大半对白听不懂,细节糊里糊涂,主要情节却是看明白了:Thief的Wife与Lover偷情,被Thief发觉,Thief杀死了Lover;为了报仇,Wife让Cook把Lover的尸体做成一道大菜,摆在桌上逼Thief吃,然后杀死了Thief。
我当时刚来美国不过几周,就看了这样一部惊心动魄的电影,实在是大开眼界。回家的路上,尸体大餐的画面一直在眼前晃动,在黑暗的包围中,越走越别扭、心虚、胆怯。回到家中,厨房的灯还亮着,室友们还在洗碗聊天。我如释重负,感激涕零,一反平时的孤僻,变成了一只社交花蝴蝶。我在他们中间穿梭游走,东拉西扯,让家居生活的平凡像温热的肥皂水一样,慢慢地,慢慢地,冲刷电影在脑子里留下的暗影。虽然跟室友还不熟,但因为刚才那部电影的缘故,这些既不杀人、也不吃人的普通人,个个变得像亲人一般让人依恋。
幸运的是,这部误打误撞碰上的重口味电影,没有败坏我对美国电影的胃口。年轻人元气恢复快,那个星期五过后没多久,我就好了伤疤忘了痛,又接二连三看起电影来。这些电影有的好懂一些,像Pretty Woman,有的则看得一头雾水,如Russian House。但不管懂多懂少,初到美国,一切都新鲜有趣,这些电影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后来我转到另一间学校念书,过了几年寂寞又辛苦的留学生活。在一些最沉闷的日子里,我发现一间图书馆有海量电影录像带出借,而且图书馆就有很多用三合板和布帘子隔开的小放映间。我成了这间图书馆的常客。但凡两节课之间有个两三小时的间隔,我就来到图书馆,借一部电影,找一个放映间,把录像带塞进VCR,戴上耳机,把这段时间消磨掉。图书馆的电影汗牛充栋,乍一看不知从何下手;而且我也已经知道,抓阄般随便挑一部电影来看不是一个好主意。但我是工程学院的博士候选人,优化和博弈是我的专长,岂能被这种小事难倒。我找到历年奥斯卡入围电影的清单,那些得最佳电影奖的,最佳导演奖的,最佳编剧奖的,最佳主角奖的,都借来看,平时也留意哪部电影人气高、口碑好。这么看了几年,等于上了一门美国电影101的课程,对比较有影响的电影和电影人物,基本知道了个大概。虽然长江后浪推前浪,江山带有才人出,以后又涌现出很多电影新人,但有了这个基础,跟美国同学谈电影都驾轻就熟,遇到新人和新电影,也像武林高手见招拆招一样易如反掌。所以那几年学问做得如何不好说,对美国电影的研究绝对很有长进。
当然那几年也不全是一个人孤零零地躲在黑屋子里看电影,在光天化日之下,大庭广众之中,跟朋友一起去电影院看电影的时候也是有的。记得我和同一间办公室的美国同学Lisa一起看过A Few Good Men;我的一个大学同学住在附近,已经结了婚,上了班。他们夫妇都爱看电影,有时会叫上我一起去看。记得我们一起看过Barbra Streisand和Nick Nolte主演的The Prince of Tides和Michael Keaton和 Glenn Close主演的The Paper;我还和学校的中国同学一起去看过在美国影院上演的中国电影《大红灯笼高高挂》。
在学校的最后一年,从Wellesley College毕业来我校念研究生的Kim成了我的室友。Kim是个很可爱的女孩,聪明和气,善解人意,我们经常一起出去爬山、看电影。有一次要去看电影,Kim提议Four Weddings and a Funeral——Kim的一个铁哥们想带一个漂亮女孩去看Four Weddings,又怕女孩不喜欢,已经在约会前自己偷偷看了一遍——我则提议正在附近影院上演的陈凯歌的《霸王别姬》,Kim欣然同意。看完电影,Kim问了我几个问题,我都一一解答。但好几年后,想起我们的对话,我突然意识到Kim根本没看懂这部电影。那时年轻不懂事,以为美国人都对中国文化感兴趣,尤其如果人家客气地问了几个关于中国的问题。其实是我想看中国电影聊解乡愁,把这个意愿强加于人,而Kim心地好,修养高,才痛痛快快跟我去。我确实一点都没意识到,这么浓郁的中国味道的电影,美国女孩不一定感兴趣。
顺便说一句,那间演《霸王别姬》的影院后来关门了。这种主要演外国电影和其他非主流电影的电影院估计还是入不敷出。电影院关门后,这里变成了一间Borders书店。现在Borders也关门了,这栋建筑又变成了一间咖啡馆。每次我走过这家咖啡馆,都会想到这里曾经是一家电影院,和我在这里看《霸王别姬》的岁月。
二
开始上班又有了自己的家后,有过一段看电影的好时光。我们家附近有一家电影院,专放刚从一线电影院下档的电影。因为电影已经不是新鲜出炉,价钱特别便宜,只要一块七毛五就可以看一场。我们觉得很合算,成了这家电影院的常客。记得我们在这里看过Forest Gump,还有Sleepless in Seattle。后来有了孩子,好几年不出门看电影。等到再想起这家电影院时,才发现早没了,原来是电影院的地方竖起了一排连栋公寓。
女儿刚出生那几年是我们看电影的低谷。孩子是电影的天敌。有了孩子,不但电影院去不成,就连在电视机前安安静静坐一会儿都成了奢侈。那几年我们看电影多半是星期六晚上女儿睡着后,看的电影有的是电视上演的,更多则是从Blockbuster租来的录像带。那是Blockbuster的黄金时代,每个小城,每隔几条街,就有一间宽敞明亮的Blockbuster。星期六晚上,Blockbuster里灯火通明,人来人往。我们经常也加入了那些徜徉于一排又一排录像带间,选择自己喜欢的电影带回家看的人流之列。
我和先生选择电影的方法很不相同。他爱看拳打脚踢、血雨腥风的动作片、科幻片,我爱看柔情蜜意的剧情片、喜剧片,首先口味就不一样;其次我迷信名片、大片、得奖片,至少也要看Siskel和Ebert有没有竖大拇指,他则爱随心所欲地在录像店的走道里穿来穿去,一看到中意的封面和片名,就恨不能马上取下来拿回家去。因为这些差别,我们没少在Blockbuster吵架,有时候还会把争论的焦点,从选择电影的方法的优劣,上升到人生哲学的高下和生活态度的对错上,似乎我们尽管是自由恋爱,又在一起磨合这么多年,却直到这个星期六的晚上,在Blockbuster惨白的灯光下,才认清对方的本来面目。
但不管怎么吵,到头来总要有一个解决问题的办法。有时候某一个人让了步,有时候将两部片子都借了回去。在家看电影不如在电影院投入,看的电影虽然不少,却经常看得三心二意,除了对选择电影的过程记忆犹新外,少有几部留下了特别深的印象。
三
女儿三、四岁以后也开始看电影。最初她的电影都是用录像带看的。我们给她买的第一部录像带是Alice in Wonderland,其中花朵蝴蝶们合唱Golden Afternoon的场景她最喜欢,看了一遍又一遍。Lion King是那些年的热门电影。一个星期天下午,先生出去打球了,我和女儿坐在沙发上看Lion King,看到Simba和老狮子王一起玩耍的场景,女儿突然哭起来。我吃了一惊,问她哭什么,她说“我想爸爸了”。我虽然不是爸爸,听了心里也暖融融的。我们也喜欢Aristocats。几只小猫上蹿下跳地弹着钢琴,唱着Scales and Arpeggios,几只大白鹅戴着帽子,踱着方步,配着抑扬顿挫的音乐,在田野乡间昂首挺胸、神气活现地走过,都是我们最喜欢的电影片断。
女儿第一次去电影院是看Tarzan。电影一开演,女儿被环绕立体声系统的巨大声响吓了一跳。但习惯了电影院如雷贯耳的音响效果后,我们一发不可收拾地成了卡通剧场的常客。卡通片在美国社会很受欢迎,观众喜欢,影评家也偏爱,几乎每一部都得到众口一词的高度评价。比较起来,那些由真人诠释的电影运气就差多了。虽然导演、编剧、演员一众人马都兢兢业业,诚惶诚恐,使尽浑身解数,常常还是换来影评家一通讥讽和嘲笑。
我对此有点不以为然,每次看到影评家对卡通片极尽溢美之词,对非卡通片冷嘲热讽,总觉得不公平。我认为卡通片虽然可爱,毕竟是小孩子的东西,不管是在思想深度上还是在艺术性和娱乐性上,都比不上“真正”的电影中的精品。但跟很多人一样,我们也是那种有了孩子就心甘情愿地迷失自我的父母。孩子的需要就是我们的需要,只要孩子喜欢,牺牲一下个人的兴趣和品味是无所谓的,所以那些年我们也把大多数看电影的机会留给了卡通片。
女儿稍大一点后,星期六晚上也和我们一起看电影,到Blockbuster选电影成了三方角力,要找到一部全家都喜欢的电影成了更大挑战。但也不尽然。女儿虽然人小,她的一票有分量。如果她挑中哪部电影,我们大人都不会唱反调,所以她的加盟,也可能反而让这个过程得到了简化。
有一次,应该是为了讨女儿欢心,我们看了March of the Penguins。这是一部关于企鹅在南极大陆以及附近的大洋之间来回迁徙孵育小企鹅的纪录片。片中一望无际的茫茫雪原,如诗如画的美丽风景,身材圆滚、步履蹒跚的可爱企鹅,尤其是它们在冰天雪地中展现出来的顽强生命力,和相互之间的关爱和亲情,都既温馨又让人感动。看完这部电影之后很长一段时间里,女儿都经常说“我真喜欢March of the Penguins”,脸上是心醉神迷的表情,清澈的眼睛里全是柔情和向往。
四
这样其乐融融的和谐日子过了几年,但慢慢地,不知不觉地,星期六的“家庭电影之夜”在我们家土崩瓦解了,因为我们迎来了互联网的新时代。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平板电脑和手机的流行,每个人都有了自己看电影的设备。既然我们不再拴在同一台电视机上,每个人都可以看自己爱看的电影,就不用再在Blockbuster争得面红耳赤,各看各的电影就是了。况且Blockbuster也早就倒闭了。
这个变化不是一夜之间发生的。有时候我选好了电影,招呼一家人来看,大家却拖拖拉拉,反应很不热烈,或口里应着,腿却不动。即使来了,只要电影没在几秒钟之内抓住他们的注意力,他们也可能借口肚子饿或上厕所,一转眼就不见了踪影。又即使他们给我面子,坐在电视机前没走,也是瞟一眼前方的电视,又瞟一眼手里的电脑或手机,明显地心猿意马,就像被老师盯着,不得不坐在教室,心却早已飞到窗外的小学生。这样的事情发生几次后,我终于意识到,家庭电影之夜的时代已经结束。
我自己很少在iPad或电脑上看电影。先生和女儿看得多一些,尤其是女儿,因为她这时候也长大了,变成了一个桀骜不驯的青少年。这时我才意识到,星期六晚上的电影之夜,本来也不全是为了看电影。吃过晚饭,去Blockbuster走一趟,租部电影,回到家里爆点玉米花,一家人挤在沙发上,一边看电影一边闲聊,如果电影好看就认真欣赏,如果电影不好看,尤其是如果特别愚蠢,就一起冷嘲热讽,比一比谁更加尖牙利齿,是一家人一起度过的快乐时光。电影是个抛砖引玉的引子,在电视上露了脸,像一块磁铁一样把一家人吸到一起,就完成任务了。至于电影本身是好是坏,是美是丑,并不是关键。
说起来也好笑,十五年前,看电视多少被认为是一件不健康的事情,远不如到公园野餐、放风筝、踢球那么青春阳光,生机勃勃。到了今天,当每个人都埋头在自己的手机中读新闻、看视频、玩微信时,一家人在一起看电视在我眼里倒成了一项有利于家庭成员社交和沟通的温馨活动,而且也健康,至少对眼睛、颈椎伤害不大。科学技术的发展改变了我们的生活,而且还将继续改变。看电影这件小事情,也在时代的潮流中上下颠簸、左右摇晃,一会儿就不知道漂到了何处。
五
但我到底还是跟电影有缘。家庭电影之夜没有了,又不爱一个人埋头在电脑中看电影,我又回到了电影院。当然这也是因为女儿长大了,我们有了更多闲暇。女儿有时候会跟我们一起去电影院,但不去的时候更多。不管她是什么选择,我们自己是照去不误的,看电影成了周末的主要娱乐。
美国电影发行有一定的季节性。网上有诗云,春天不是观影天,夏有大片好赚钱,秋风虽起热不减,贺岁电影好过年,说得有点道理,是对美国电影市场节奏的比较准确的概括。年尾假期多,看电影的人也多,加上金球奖、奥斯卡提名即将出炉,很多大片都在这个档期推出,掀起一股看电影的热潮,我们看的电影也多一些。但即使是淡季,如果周末有空,我们也会根据正在上演的电影的口碑和人气,决定是否去看场电影。除非特别忙或外出度假,比较主要的片子一般都有所耳闻,感兴趣的还会去看,算是跟上了美国电影市场的脚步。
因为我们看电影前都会略做研究,遇到惨不忍睹的片子的时候不多;而且电影院一片漆黑,视觉和音响效果都很好,尤其是现在有些电影院把座位升级成沙发躺椅——看电影时可以舒舒服服地躺着,万一遇到不好看的电影想打个瞌睡也更容易入睡——看电影越来越成为一种享受。但我们也遇到过一些像漫漫长夜般望穿秋水地等它结束的电影。这些电影以艺术性特别强的居多,因为不是真正的烂片,通常都得到很高评价,怪不得我们会受到蒙蔽。
一部这样的片子是Juliette Binoche主演的法国电影Certified Copy。在这部电影中,英国作家在Tuscany讲演时遇到一个忠实读者(Binoche)。他们相约一起到乡村走走,一边走,一边谈论艺术和人生。因为被有些路人和店主错认成夫妇,他们索性假扮成夫妇,即使在没有外人的场合也以夫妇的口吻说话,还假模假式地回忆自己共同度过的岁月——我觉得他们真像神经病;还有获得2013年奥斯卡最佳外语片奖的意大利电影The Great Beauty,年老的作家回忆自己一生的种种碎片,也很令人费解。这类电影中偶尔也有美国电影的身影,比如Richard Linklater导演和Ethan Hawk主演的Before Midnight。在这部电影中,男女主角一直在对话,全部都是废话,整整讲了两小时,像极了某些欧洲电影尤其是法国电影的风格,实在看不下去。
因为对Before Midnight心有余悸,当女儿在去看Boyhood的路上告诉我这也是 Linklater导演的电影时,想到这部电影的主演也是Hawk,我的心一沉,立刻坚忍地做好了浪费生命中宝贵的两小时的思想准备。幸运的是,两部电影虽然有类似的风格,比如Boyhood拍了12年,Before Midnight和之前的两部电影一起组成的三部曲也拍了十几年,导演的艺术手法和艺术追求也似曾相识,Boyhood却拍得很好看,行云流水地把一个孩子的成长故事娓娓道来,感人的细节俯拾皆是。
比如Mason第一次搬家时,匆忙中没有和比他高一头的好朋友说再见。Mason家的车开走时,镜头中闪过高个朋友在街边树丛后骑车的身影,和坐在车里的Mason的身影交叠在一起。我猜想朋友正在去Mason家的路上。坐在车上的Mason,心里是惦记着没来得及说再见的朋友的;而骑在车上的朋友,过几分钟后也会意识到Mason已经搬走。生活还会继续,几天后这些都会变成无足挂齿的小事,被新的快乐或烦恼取代。但在这一天,在两个孩子的世界中,这件事却很重要,那种懊恼和失望也真切而苦涩。我隐约地记起自己小时候某些类似的经历,我的心为电影中那两颗稚嫩的心刺痛了一下。
这还只是Boyhood中一个不太引人注意的细节,其他精彩之处还很多。看完后,我已经确信这是当年最好的电影,问鼎奥斯卡金像奖一定有望。同年获得最佳影片提名的电影,我恰好很多都看过。虽然American Sniper, The Grand Budapest Hotel, The Imitation Game和The Theory of Everything都不错,但都不是很出彩,比起来Boyhood还是更胜一筹。当然这些电影最后都没得奖,得奖的是Birdman。Birdman我没看过,因为有朋友说不好看;听说了大概内容后,我也没有产生去看的欲望。奥斯卡评奖揭晓后,我倒是看了得最佳女主角奖的Still Alice,我发现我喜欢这部片子超过大多数被提名最佳电影的片子,可能是女性视角跟我有关,更容易打动我的缘故。
六
但现在要被一部电影感动是很难了。一般人看电影有三个目的,消磨时间,寻找娱乐,和精神宣泄。消磨时间我认为是不可取的。生活中可做的事情很多,时间却有限,没必要用电影来消磨,因此对我来说,娱乐是看电影的主要目的。我看的电影,因为事先经过筛选,大多还是有一定娱乐性的,可以算是达到了预期,值回了票价。精神宣泄是更高的要求,可遇而不可求。除了电影本身之外,观众的阅历、性情和心境也很重要。对我这个观众来说,在与Boyhood同年的电影中,只有Boyhood和Still Alice算是到了位。
但不管怎么样,看电影还是我最喜欢的活动之一。不久前一位有创意的企业家推出了MoviePass,每个月10块钱,可以随便看电影。对我们这种经常看电影的人,MoviePass是锦上添花——也有可能是雪中送炭,取决于你从哪个角度来看。去年年底我和先生各买了一张MoviePass,之后半年已经看了15场电影,性价比之高,令人惊叹。但我们看得还不算多,据说有些人每个月要看六到八部电影,还有人一个月看了26部。因为有些人看的电影实在太多,MoviePass要破产的传言已经甚嚣尘上。
但从哪里去找这么多好看的电影呢?这半年之所以看了不少电影,是因为奥斯卡、金球奖的提名之前没看过的大都想看一看。这些确实大都是好片子,我最喜欢Three Billboards Outside Ebbing, Missouri,也喜欢Call Me by Your Name的唯美,其他如The Phantom Thread也不错。就连The Shape of the Water,之前听说有超自然的情节,得了奥斯卡又有很多人为Three Billboards鸣冤叫屈,我直到实在没有其他电影可看时才屈尊赏光,也比春天出来的一些新片子高出好几个档次。
在这个“春天不是观影天”的季节,好看的电影难找一些。但夏天就要到来,希望就在眼前,周末看电影还会是生活的重头戏。星期六的下午,寻一家熙来攘往的电影院,看一部赏心悦目的电影,然后找一间咖啡馆坐下,一边喝咖啡,一边谈论刚刚看过的电影,让周末的时光一点一点地流走——生活能过成这个样子也很不错了,或许这就是人生的黄金时代吧。在以后的岁月里,随着家里人口的变化,技术的日新月异,电影院商业模式的变迁,我们看电影的方式会有什么变化,是一个人,两个人看,还是全家看,是在电视上看,大银幕上看,还是个人设备上看,是看喜剧、卡通、还是寻找精神宣泄,是购买电影票,还是使用MoviePass,我猜不出来。但至少在现在这一刻,我找到了完美的看电影的方式。
维立,毕业于清华大学,斯坦福大学博士。现居硅谷从事高科技工作。业余时间翻译写作,是六本书的作者/译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