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懂了为什么在新加坡不敢酒驾(视频血腥,慎入!)
若干年前,公司出差去过几次新加坡,总的感觉不错。弹丸小城,干净整齐,花木繁茂,人们友善,秩序井然,也早有耳闻,确实不虚。但略感惊奇的,一是天气炎热。除了清早,任何时间钻进汽车都是受罪。所以尽量招Taxi。可是搭同事的车就麻烦了,等冷气开足,已是满身大汗。同事开车,十分谨慎小心,什么路何时能走,有什么规定,一清二楚,坚决遵守,没有含糊。二是“口香糖”忌。飞机上似乎无人关照。到了公司,从大主管到小同事,稍微熟悉之后,无不善意询问是否带了“口香糖”。好像只要是“States”来的,必是“口香糖”一刻离不得口一般。后来知道,人家都是好心,不是提醒我们口中有味,该嚼“口香糖”了,而是怕我们习惯了乱嚼乱吐,吃上官司!夸张的说,想在新加坡的公共场所地上,找个吃剩的“口香糖”,比找个钱包要难。
想起之前美国小混混在新加坡公路上破坏交通指示牌,喷漆涂鸦多辆轿车,而被法官判处鞭刑,鞭打6下,在西方世界引起轩然大波。就连当时的美国总统克林顿也为这位少年混混求情。当时的新加坡总理吴作栋说:“看在美国总统的面子上,减去2鞭,但必须执行4鞭。”可见新加坡法治社会之一斑。
提起“鞭刑”,转发如下视频可知西方世界的“反感”何来。
笔者亦发奇想,中国如用“鞭刑”反贪,会是何景象?一百万“一鞭”,是否比忽悠个“死缓”,“无期”,“二十年”。。。 更令能贪者“不敢贪”?是否会催生“臀部整形科”,从而大发利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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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文学城-宁要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