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为道: (9) 道与天道
本篇借用麦小舟先生的文章"道与天道", 为本"何为道"系列的结束篇。 略有节选,全文请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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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可道,非常道。”这是《道德经》的第一句话。2007年,在上海举办的世界特奥运动会上,国际特奥主席施莱佛致词时,一开头便引用老子的话:“天道道,利而不害。”人们自然会问,又是道,又是天之道,这“道”字,究竟是什么意思呢?
一、道是物质,是宇宙的本原
宇宙起源于物质还是精神,或者说宇宙的本体或本原是物质的,还是精神的?这是哲学的基本问题。
老子在《道德经》的第二十五章指出:
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吾不知其名,强之曰道。
老子认为,有一个浑然一体的东西,早在天地形成之前已经存在了。……我不知道它叫什么名字,只好勉强地叫它作“道”。
这个浑然一体的道是怎样的呢?老子在《道德经》的第十四章指出:
视之不见,名曰夷;听之不闻,名曰希;搏之不得,名曰微。此三者不可致诘,故混而为一。
要弄懂这段话的意思,首先得把“夷”、“希”、“微”的含义搞清楚。“夷”指的是形象,“希”指的是声音,“微”指的是形体。老子是要告诉我们,对于道,人类没法看到它的形象,也听不到它的声音,更触摸不到它的形体。而夷、希、微这三者是不能再作区分和深究的,因为它们是混合而成一体的。
老子在《道德经》的第二十一章对道文作了进一步的描写。他说:
道之为物,唯恍唯惚。惚兮恍兮,其中有象;恍兮惚兮,其中有物;窈兮冥兮,其中有精;其精甚真,其中有信。
老子这段话的意思是,道是一种基本物质,它隐隐约约,似有似无。然而,专心研究道的人在进入恍恍惚惚的境界时,可以感知到其中有象,有物,有精,有信。这个象,是未形成具体的自然物时之象;这个物,是生成万物的基质;这个精,是生育万物的纯真精气,是万物内在的生命力;这个信,是一种生命信息。
老子在《道德经》的第四十二章,对道生万物的过程进行了描写,他说:
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
老子认为,道化生了阴阳未分的太极,太极化生了阴阳两仪,阴阳二气处于高度的和谐状态,从而使宇宙万物得以化生。
这就是老子关于和生万物的思想。值得注意的是,对老子话中的“一、二、三”,我们不要把它看作是表示数量的数字,因为它表示的是道化生万物的顺序和过程。
这样,老子就清晰地告诉了我们:其一,道是一种物质,是与具体事物有所区别的物质体。这种物质,虽然看之不见,听之不到,摸之不着,却是一种真实存在。其二,道是宇宙的本体和起源,是化生万物的父母。
二、道是科学精神
道是科学精神,是老子向迷信宣战的武器。
老子所处的时代,人们的思想一直笼罩在天命鬼审的迷雾之中,上帝与鬼神的意识非常浓厚。从远古到春秋时代,人们普遍认为,天是有意志、有人格的神灵,世间一切都是天所生所赐。因此,国家、社会和个人都要受天命的主宰和支配。
面对人们浓厚而强烈的迷信意识,面对人们思想意识上的落后和愚昧,面对天命鬼神说在朝廷和学界的流行所形成的强大社会势力,老子能有什么作为呢?
老子以一种科学的精神,以一种无与伦比的勇气,向天帝挑战,向鬼神挑战,向天命挑战。
老子在《道德经》的第四章指出:
(道)吾不知谁之子,象帝之先。
老子向世人宣告,我虽然不晓得道是谁生育出来的,但可以肯定,像天帝这样的神灵被人们所接受和顶礼膜拜之前,它已经存在在这天地之间。
老子在《道德经》的第六章指出:
谷神不死,是谓玄牝。玄牝之门,是谓天地根。
老子告诉世人,道这个宇宙的生养之神,是功力无边,永恒不灭的。它神秘得就像女性的生殖器,天地万物皆由此而出。
老子在《道德经》的第六十章又进一步指出:
以道莅天下,其鬼不神。非其鬼不神,其神不伤人。
老子这段话的意思是,如果能以道来治理天下,必能使天下太平,物阜民丰,祸患也无从降临人间。如此一来,纵使世界有鬼神存在,它们想为害民间也无法施展其技。
老子正是这样庄严宣告:
(一)天地间的造物主是道,而不是上帝。
(二)决定国家、社会、个人祸福的是道,而不是天帝和鬼神。
在那从国君到黎民百姓都非常狂热地迷信鬼神和天命的年代,老子这一声音可谓振聋发聩,惊天动地。
那么,老子倡导的科学精神,在中国的历史上曾起到过怎样的作用呢?
第一,它是我国的政治家、科学家与天命鬼神思想及其行为进行战斗的武器。
第二,它使鬼神文化在老子之后的2000多年间一直无法在中国的政治文化中坐在。
第三,它保护了古代中国的科学家,保障了古代中国科学技术活动的正常开展。
那么,古代中国是否发生过神权、鬼神文化迫害科学家的事件呢?没有。相反,古代中国是当时世界科学最昌盛的时期。
三、道是道德境界
西方人恪守的道德,来自上帝的旨意,都记载在《圣经》中。中国人的道德精神来自对大自然景物的感悟,来自对天、地、日月的感悟。《周易》中有这样的话:“天无私覆,地无所载,日月无私照。”也就是说,我们的先人领悟到,无私,是天之道、地之道、日月之道。
天之道、地之道、日月之道在老子那里变成了天道。老子还赋予天道更加丰富的内涵。
老子在《道德经》的第八章指出:
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处众人之所恶,故几于道。
老子认为,上善的人具有如水一样的品格。水虽润育了万物却不要求得到任何好处。只把自己栖息在人类所厌恶、所不愿居住的地方。水的这种品德最接近天道的境界。
这样,老子便把无私奉献的精神、礼让不争的品德引入到天道的概念之中。
老子在《道德经》的第六十七章指出:
我(天道)恒有三宝,持而宝之:一曰慈;二曰俭;三曰不敢为天下先。
老子这段话的意思是,天道永久地拥有三件法宝,并无限地珍爱它。第一件法宝叫慈爱;第二件法宝叫俭约;第三件法宝是在名利权位面前不与人相争。
这样,老子便把慈爱、俭约、不争的伦理精神引入到天道的概念之中。
老子在《道德经》的第七十九章指出:
天道无亲,常与善人。
老子这句话的意思是,天道是最公正、公平的,对人类对万物没有亲疏厚薄之分,只会对他(它)们给予同等的施益和救助。
这样,老子便把公平公正的伦理精神引入到他的天道概念之中。
通过以上三例,我们可以知道,老子是把无私奉献、礼让不争、慈爱、俭约、公平公正的道德精神引入到他的天道的概念之中,事实上,老子所主张的伦理意念全都是天道的内涵。
四、道是客观规律
老子哲学中的道,还表现为一种客观规律。它不仅为宇宙万物的运动所遵循,而且也为人类的行为所效法。
老子在《道德经》的第二十五章指出: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这个“自然”,指的是什么呢?指的是整个宇宙,包括自然界和人类社会。各种各样的自然现象中,有的蕴含着一定的道德精神,有的蕴含着一定的客观规律。荷花,象征高洁,体现的是一种高尚纯洁的道德精神。春去夏来、夏尽秋至,冬天到了,春天还会远吗?从这一自然现象,我们可以贪图到四季轮转的规律。“四海困穷,天禄永终。”这是《尚书》中的话。意思是,君王如果使天下百姓陷入穷困之中,无法生存下去,百姓就会揭竿而起,把他推翻。从这一社会现象,我们可以发现官暴民必反的规律。所以说,人、地、天效法道的一个重要内涵就是效法自然规律、效法社会规律,即遵循客观规律。
老子在《道德经》的第十六章指出:
知常曰明。不知常,妄作凶。
这个“常”字是什么意思呢?它指的是天道,是客观规律。老子认为,主动去认识和掌握客观规律,并自觉予以遵循,那是高明的表现。反之,不顾客观规律而胡作非为,这种违背天道的行为就一定会受到它的惩罚。
五、道是天人合一观
为了使世人,特别是治国者能自觉遵道、守道,老子还提出了“天人合一”的思想。
什么是天人合一呢?
老子在《道德经》的第二十五章指出: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
这就是老子的天人合一主张。所谓天人合一,指的是,人道要效法天道,人道要符合天道,或者说,推天道而明人事。
老子十分强调人道符合天道,即天人合一的重要。
他在《道德经》的第三十二章指出:
天地相合,以降甘露,民莫之令而自均。
这句话的意思是,如果天地行事都符合道的精神,则风调雨顺,万物得以滋育。同样,如果治国者能依天道行事,人民就是在没有法令制约的情况下,也能相安无事,均平富足。
老子在《道德经》的第七十七章又指出:
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人之道,则不然,损不足以奉有余。
老子这话是采取社会批判的方法,从反面指出人道应取法天道,在社会分配方面实现均平调和。
从前面所论,我们可以清晰地了解到,老子所缔造的天道精神内含两种属性。一是自然属性,这就是客观规律,它包括自然规律和社会规律。二是人文属性,这就是以无私和慈爱为核心的道德精神。如果世人,尤其是治国者能按自然规律和社会规律办事,能奉行无私与慈爱的道德精神,这叫做合天道,这种人道与天道的和谐统一,就是天人合一。相反,如果有违于自然规律和社会规律,有违于无私与慈爱的道德精神,就是有违于天道,有违于天人合一。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知道,所谓道,指的就是宇宙本原、科学精神、道德境界、客观规律和天人合一观。通俗地说,凡是科学的、合理的、进步的、公平公正的,凡是真善美的,都可以理解为道、天道。
老子的天道精神,天人合一思想,就是他的天道观。天道观对天命观是一种彻底的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