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击落气球需要中国同意吗?领海领空
最近中国间谍气球事件引发很多争论。比如说,美国认为中国侵犯了美国领空,动用军事手段将气球打了下来;中国认为美国反应过度,坚持气球是民用,进入美国是失误。有些中国网民更是宣称,中国可以同样击落进入南海的美军侦察机。这些争论涉及到一个问题,就是如何确定一个国家领空范围和主权权力。
领海领空,都是领土的延申,所以领海领空原则上都属于一个国家的主权管辖范围。
目前,世界各国对于领海的界定,是从海岸线向外延申12海里。所以,这就是南海海域主权争端的由来,因为该地区很多岛屿由不同国家控制,距离很近。领海之外还有一个专属经济区概念(exclusive economic zone)。专属经济区范围是从海岸线外延200海里。专属经济区不是领海。各国对自己经济专属区的渔业和海底矿产具有开发权力,但是并不限制其他国家船只和飞机通行以及铺设海底电缆等行动。所以,有人说,中国可以宣布台湾海峡为中国内海,禁止外国船只通行,这是缺乏基本常识。如果这样,美国岂不是可以宣布从旧金山到夏威夷之间都是美国内海?
领空则是一个国家对该国领土和领海上空空气和空间的主权。领空的概念,最早诞生于13世纪罗马帝国,拥有土地的人,拥有从天堂到地狱。但是,各国开始重视领空权力,是在飞机出现之后。1919年“巴黎公约”首先确立了领空的基本权利,1944年“芝加哥协议”对于领空的使用权力做了比较详细的说明。原则上,主权国家对于自己的领空具有完全并且排他使用权力,未经许可进入别国领空被视为对于主权的侵犯,主权国家可以拒绝,驱逐,和击落。但是,公约也鼓励缔约国,最大限度为民用航空开放领空并且提供方便,特别是客运和货运服务。
所以,领空的使用权力原则上由主权国家确定。各国在和平时期一般会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开放领空给经过批准的其他国家飞机进入。但是,主权国家有拒绝批准任何其他国家飞机进入的权利。比如说,前两年,中国以防疫需要为理由,拒绝大多数国际航班进入中国,其他国家只能接受。之前,中美处于敌对状态时,中国也直接击落美国进入中国领空的侦察机。所以,美国有没有必要击落中国间谍气球可以争论,但是如何反应决定权在美国,并不需要经过中国同意。
领空是领土和领海的垂直延申。那么,领空有没有高度限制?遗憾的是,当初国际公约对此并没有明确规定,现在世界各国对于领空的高度定义属于约定成俗,基本以100公里垂直高度为线。以美国为例,美国空军设定的领空高度限制是80公里,但是航空航天局采用的是100公里。也就是说,如果飞行器距离地面高度超过100公里,就没有主权限制,属于外空间,可以自由使用;如果在100公里以内,就必须获得许可,否则会被视为对主权国家的侵犯。为什么要有高度限制?很简单,地球是圆的,如果领空高度无限延伸,整个宇宙都是你家的了。
由于领空属于主权,各国可以根据需要,部分或者完全关闭自己的领空。比如说,当初乌克兰东部分裂主义爆发内战,乌克兰东部地区规定11000米以下为禁飞区。但是后来马航航班在11000米高度被击落,各国认定俄罗斯支持的分裂主义要对空难负责。去年俄罗斯入侵乌克兰,战争开始后,乌克兰关闭了全部领空。这就意味着,任何进入乌克兰领空的飞机都可能被击落。随后,各国制裁俄罗斯,宣布向俄罗斯关闭自己的领空,俄罗斯民用飞机只能绕道或者干脆停飞。同时,一些国家也禁止在自己国家注册的飞机飞往俄罗斯。所以,乌克兰战争影响范围比你想象的要大得多。
由于台海局势紧张,你经常可以听到防空识别区这个概念。那么,防空识别区和领空有何区别?进入防空识别区属于侵犯领空吗?防空识别区(Air defense identification zone)并没有一个明确概念,也没有国际公约对此进行界定。基本上,防空识别区由每个国家根据需要自行确定,目的是提供防空早期预警。各国对于进入自己防空识别区的飞机,可以进行监控,起飞侦察,但是不能进行攻击。防空识别区不属于领空范围,其他国家飞机有进入防空识别区通行的权力,并不需要经过任何人许可。
有人会问,如果有人或者国家,不遵守领海领空条约会如何?或者说,可以每个国家自己设立领海领空范围以及权力吗?你不能说不可以,但是会有两个问题:第一,你要有能力;第二,其他国家要认可。比如说,如果你规定自己国家领空高度是200公里,你有能力把经过你领空的低轨道卫星都打下来吗?如果没有,你的规定有何意义?如果你说台湾海峡是内海,可以,你能阻止其他国家飞机和军舰通过吗?所以,文明世界需要尊重国际公约,维持基于国际条约的世界秩序需要有世界警察。如果美国不是有强大的海军和空军,会有流氓国家想要侵犯别国领土领海领空,或者根据自己的意愿自行圈定自己的领海领空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