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首很好的诗
读到一首诗,名字叫《对白云的赞美》
原文摘抄于此:
天上的白云真白啊
真的,很白很白
非常白
非常非常十分白
特别白特白
极其白
贼白
简直白死了
啊——
作者乌青
我喜欢这首诗。
很多人不喜欢。之前读到一段关于有文化和没文化人区别,原文不记得,大概意思是有文化的人看到夕阳美景会说,孤鹭与落霞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而没文化的只会说,卧槽,真他妈的美。
我当然属于才疏学浅的那一类。我也经常说,真好。真他妈好。
就在前不久还有朋友笑我,说我们一起度假的时候我怂恿大家去森林漫步。给出的理由竟然是,在林子里走路特别好。大家问哪里好。我支支吾吾半天,说,在林子里走路好,能把人好死!
不知道是被我的一片赤诚所感动,还是同情我没文化,读了那么多年书依然不会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后大家都同意去林子里散步。
森林很大很大,里面有无穷多的树,树老高老高,林子里的小路曲曲折折,看不到尽头,有时候好像要通向天空,有时候好像要掉落半空。那里的空气也特别清新,清新到让人感觉到自己在呼吸!!在林子里散步真的很好。
那天大家也一直在感叹,在林子里散步真的很好,能把人好死!!
语言是一种能力。而情绪感情是超越语言的。
上学的时候我就曾为自己的语言贫乏而苦恼。比如早上迟到了,老师问我为什么迟到。我除了说我睡过头了也找不出别的理由来。老师说:睡晚了?这不是理由!要我一边思考去,说出一个让她觉得可以接受的理由来!
我想我应该设计一个精美的故事,用优美精致的语言表达,比如我在过马路的时候遇到了一群小蚂蚁,这时候我想到了一首诗:扫地怕伤蝼蚁命,爱惜飞蛾纱罩灯。晴天霹雳我就发了大善心,为了帮助它们安全到达目的地,我才迟到的,不对,我才姗姗来迟的!
可是我嘴太笨,说不出来什么冠冕堂皇的理由。只好乖乖站在阳台上看风景顺便也让自己丢人现眼一下。
喜剧片食神里面吴孟达吃了一道菜,觉得味道很好。就变身披着薄纱的美少女,光脚在海边迎风狂奔,并且吟诵诗歌一首: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好诗!好诗!
很好笑的一幕。
当时我不懂。多年后我才明白,我低估了这个搞笑片段。这是一种很现代的抽象表达方式。它超出了人类语言逻辑和文学美范畴。用一系列看似不着边际的荒诞画面烘托出一种强烈的情绪:这道菜真好吃啊。
乌青这首诗多好啊。他写得真是好。我好像看到了一个可爱的大白痴看着天空白云,喜悦,激动,兴奋得语无伦次。只会说:真白啊。贼白!
读完后我很想告诉诗人:我知道了!!!!白云很白的事!我tmd 知道了!谢谢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