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谈天下(94)从政权合法性的由来看世界疫情的可能收尾
前一阵子,看到一篇施展老师的文章,非常赞同,尽管我也写过一个总结性的文章,分享了世界各国的抗疫方式,但是对比施老师的高屋建瓴,我写的那个就是小儿科了,但是我的也有一个好处,就是我可以畅所欲言,没有顾忌,但是施老师应该还做不到。
那好,我就想大篇幅的引用一下施老师的文章,让大家写深刻理解一下老师的讲解。
文中开始提到有关欧洲一些国家开始准备的群体免疫的措施,遭到中国广大吃瓜群众的嘲笑。
“实际上,无论是惊讶者还是嘲笑者,共享着一个误区,他们都没有意识到不同政体类型和瘟疫之间的关系。这种关系简单来说就是,面对高传播性的未知瘟疫(这次的新冠瘟疫就属此类),有限政府基本上会选择一种共存模式,努力坚持到疫苗出现;全能政府则会选择根除模式,它虽然没能力根除病毒,却有能力隔断病毒的传播过程。
当然,这里有个重要的病毒学前提,就是,致死率很高的病毒,往往来不及大范围传播,宿主就去世了,所以它通常是低传播性的;高传播性的病毒,通常都是致死率相对低一些的。只有在这种情况下,共存模式是一种能够容忍的状态。
之所以有限政府会这么选择,在于其“有限”性决定了,它不会对社会做无限承诺,它所承诺的主要是基本法律秩序,以及必要的公共服务,它的正当性基础就在于对公民社会法律秩序的正当保障。除此之外它不承诺对公众的无微不至的照料,公众和社会通过各种市场过程(比如保险机制)和社会自组织过程(比如各种NGO组织),自行解决各种日常生活中的问题。日常生活的问题解决得不好,公众也不会怪到政府头上,因为对政府本来就没有这种期待,也就不会伤及政治正当性。
全能政府的正当性基础则在于对社会秩序的兜底性承诺,要解决一切问题,从而在原则上来说它会承诺对于公众的无微不至的照料(实际上能做到什么程度是另一个问题)。由于这样一种正当性逻辑,全能政府实际上还有着未明言的隐性前提,就是从原则上来说,它也应当是“全知全善”的,如果不“全知全善”,则没有资格“全能”。因为“全知”,则其他人发声是没有正当性的,因为其他人不具备“知”;因为“全善”,则其他人的自主行善能力也是可疑的,因为其他人也不够“善”。
有了这些分析,我们再从疫情阶段的角度来看一看。不过要强调一下,下面所说的都是指未知病毒引发的瘟疫,对于已知病毒所致的瘟疫,通常都有相对成熟的办法来应对。
全能政府和疫情是你死我活的关系,所以它会坚定地采取根除模式。但是疫情并不关乎有限政府的正当性问题,所以到了大流行阶段,它会采取共存模式,而公众的心态在这个阶段很可能也会发生变化,从局部暴发阶段的恐慌,逐渐过渡到一种相对平稳的状态,开始接受与病毒的共存关系,容忍传播风险,容忍相对较低的致死率,等待着疫苗的出现。”
这里的关键词是中国的“全能政府”和多数西方国家的“有限政府”的区别,记得以前在另外一个文章中看到过,世界上的政府,其合法性基本上就来源于三个不同的模式。
合法性(英文:legitimacy)这个概念最早由马克斯·韦伯加以阐述。韦伯将权力表述为一种支配关系(行动者A迫使行动者B违背自己意愿行动的能力)。支配关系对不平等关系的存续,韦伯认为这使得支配者需要将自己的特权合理化,也使得被支配者在心理上服从乃至认可这种不对等关系。韦伯认为合法性主要有三种来源:基于理性的法理权威、基于神圣性的传统权威和基于超凡能力的魅力(charisma)权威。相关论述可以参阅韦伯《经济与社会》第一卷第三章、第二卷十至十五章,有中译本。
现代西方的民主制,合法性在于民主程序本身的赋权过程,就是有完整的推举,代表,轮换,弹劾等制度,比较接近“法理权威”。
君主制国家(包括三月半这种准君主制),他们的合法性来源于传统权威,这个也就是皇室血统(包括白头山血统哦)才能证明它的合法性。
中国,俄国等倾向于第三种,就是“魅力权威”,当然中国除了毛时代,是完全的个体魅力权威,后来基本上都是实行的组织性权威,即这种超凡的魅力从某个个人转移到整个中共体制。江时代提出的“三个代表”,可以视为一种尝试,通过表述中共具有不证自明的先进性,论证它应当来领导国家,具有天然的合法性。二是超凡魅力绩效化,即说中共在领导中国方面是卓有成效的,其成就不断地证明中共确实具有超越其他组织的领导能力,没有中共不行。
因为政权合法性的来源不同,也就决定了他们在面对疫情中可以采取的手段和未来可能的收尾方式会是不同的。
我们先来看对于疫情扩散后的反应。
民主制国家,因为它的代议制特性,每个公民都可以通过合法渠道发出声音,也有权制度性的更替政府的渠道,所以这些国家做的事情不是要解决疫情的所有问题,而是防止疫情的无限制扩散,所谓“FLATTEN CURVE”,直白的说就是别让医疗系统崩溃,目标不是和病毒死嗑,而是让人民能够尽量平稳的渡过病毒的痛苦期,这个也是为什么西方多数国家,对于疫情扩散后的第一反应是如何给国民提供救济,减少国民在禁足后造成的巨大损失。但是没有任何一个民主制的国家敢于提出病毒清零,更加不可能做到清零,实际上也不用做到清零。
君主制国家,疫情来后的第一个反应就是抵赖,否定,当然是在完全控制舆论的前提下,如果做不到,比如沙特,就必须要采用积极的抗疫模式了。北韩是极少数还没有公布任何疫情的国家,当然就是他们从头到尾就是零,不存在清零的问题。
魅力(charisma)权威式政府,包括中国和俄罗斯,都有全能型政府的要素,就是其政权的合法性需要通过超凡魅力绩效化来证明,不允许在疫情中有任何失误的可能,必须把病毒彻底掐死,或是让人民能够彻底摆脱对于病毒的恐惧,不然就不能证明自己的政权合法性。中国必须不惜一切代价,采用最积极的方式,把病毒彻底切断,清零这种口号也是只有在中国才有可能提出,并且也有可能做到。
然后我们来看看世界疫情的可能收尾吧。
民主制国家,因为清零的巨大经济成本(长时间全封闭),和对抗疫情采取极端手段(封闭)而引起的广泛社会影响(很多人的抗议)的社会成本,这些国家不可能采用完全的清零措施,而是会在提供巨额补助直接给民众的同时,会尽快开放经济生活。而对抗疫情反弹的功能措施就是,加快药物研发,抗体测试,并且大规模的准备疫苗,现在美国就有12中疫苗在研发,英国牛津研发的疫苗甚至在还没有完全三试的情况下,就已经准备大规模生产,可见,这些国家的主要目标会是在不崩溃医疗系统的前提下,尽量减少病毒对于经济的冲击。同时,更加依赖于药物和疫苗的研发。这样,可能的情况会是,大多数西方国家都会在五月到六月份恢复开放经济,同时,很有可能会有多个小的反复,如果疫苗不能在9月份推出,很有可能在秋季会有大的二次爆发的可能,但是应该会是较小的规模,不是因为病毒本身,而是因为群体免疫成为了很多的事实存在。最后,在2021年春节,疫苗会全面推广,从而彻底解决这次的COVID19危机。
君主制国家,三月半国,因为严格的舆论管制,在控制疫情的前期不透明,中期无数据,后期收尾当然也是无声无息了。但是像沙特这种较为开放的君主制国家,会更加倾向于向西方国家的模式,会通过大规模的疫苗来结束危机。
魅力权威式政府,中国和俄罗斯的做法也会不一样,中国因为必须突出三个自信,证明政权的合法性,必须全力投入抗疫,在后期必须依靠药物的准备和疫苗的开发,现在除了中国政府大力推广的中医药,尤其是以"莲花清瘟”为代表,但是最后的成败还是依赖于疫苗的开5发,中国应该有不少于10家疫苗正在全力开发,其中三种已经开始一试,一种已经二试,如果一切顺利,最快可能九月份就会推出疫苗。中国的疫情应该是一直在可控的环境下,尽量清零,然后最快在10月开始疫苗注射,并且向全球推广。中国的收尾应该在2020年年底。
俄罗斯就没有那么好的运气,前期犯下了和西方国家类似的问题,防堵中国的病毒输入,但是大量病毒从欧洲国家输入,现在已经突破十万,它的抗疫道路会更加像西方国家,而不是中国,当然因为和中国的关系良好,可望从中国输入疫苗,可能会在2021年春季介绍危机。
现在来看,中国第一个控制住疫情,但是中国模式却是不可复制,随后它通过大规模的全球援助(包括销售),扩大影响,同时却也是在提醒全球其它国家,把类似于公共卫生和其它重要的产业都放在中国的危险性,逆全球化也正在悄然兴起,从公共卫生为源头,让世界各国都重新重视自己的产业安全。
对于中国,第一个研发出来疫苗,并且低价(甚至是免费)发送给世界上的友中国家,会是非常重要的一个当然,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国家会不会完全的信任中国的疫苗,还有待观察,以现在来看,美英德法等国都在大力研发疫苗,也是积极自救的办法,同时不想给中国政府多一份依赖,疫苗最后推出的时间表很有可能会是前后相差不到三个月。但是西方国家的疫苗更多会是在西方国家大规模推广的,而中国的疫苗也会在一带一路国家大力推广。时间点会是最早2020年9月,最晚2021年5月。
我们有理由相信最晚到2021年9月,最早在2020年12月,全球危机会大规模解除,我们将会重新恢复以往的生活,但是那种完全彻底的全球化也将成为过去式,新的区域化和逆全球化将全面兴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