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前生---欺骗的爱情
欺骗的爱情
在厨房工作两个多月后,整整半年,我身上的被成都联防队员殴打的伤痕才完全痊愈,心神才逐渐安定。更重要的是,老板娘决定给我涨工资:工资增幅是我在中国的一个月的净工资。此时,我才仔细观察与我天天在一起工作的老板娘:面容一般,五官搭配合理;但她姣好的身材,是我一生中唯一见到的如此完美的中国女人!她是一个耐看型的女人,不是那种首次见面,就让人立即想入非非、惊世骇俗的女人。
我爱上了老板娘,这种“爱”与我初恋相比,同样刻骨铭心,但不纯真,因为掺杂了世俗的需求:在我的潜意识底里,应该包含通过老板娘搞到绿卡……虽然我从未直接想到从老板娘身上着手。但是我爱她的的确确是炙热而真诚……当我爱上一个女人时,我愿意为她做任何事!我使出各种坑蒙拐骗的阴谋诡计,终于把老板娘弄到手。
1998年六月,我们的女儿出世。这却给我带来惶恐不安,因为我从开始起就在欺骗,被我称作“老婆”的女人。“老婆”对我自称为“中国留学生”的身份,始终没有怀疑,但是我为了掩饰自己的真实身份,就得不停地以更多的谎言,来掩饰自己先前的谎言……我知道纸包不住火的,决定自己捅破。但我不敢亲自与“老婆”摊牌,请求与我们都认识的留学生谢女士帮忙。
谢女士说:她流了很多眼泪。
“老婆”找到我,她没有指责我一句话,但她的眼泪却深深地刺激我的良心和灵魂:如果她劈头盖脸地臭骂我一顿,恐怕我还好受些……后来,即使当她生气时,仅仅把我称作“小骗子”。
“老婆”的眼泪,让我下定决心:从今以后,不再对妻子撒谎。
“老婆”决定与我正式结婚。当我办好国内的一切手续后,已经和律师谈好。可是问题出现在中国驻比利时的大使馆里,使馆官员因为我的过期的公务护照,拒绝给我换私人护照,并且把我过期的公务护照非法扣留……这是不符合中国法律和国际法的行为,但是这是中国外交官员享有的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特权!
“老婆”陷入赌博的泥沼,她以前去赌场仅仅是散心。最宠爱她的父亲(我们女儿乳名的最后一个发音,就是与他父亲的名字发音相近,以示纪念她的父亲),在她出国前叮嘱过她:千万不能吸毒和赌博。我相信她陷入赌博,其根本原因在于我。
当“老婆”到赌场里搏杀时,我带着女儿到公园、树林里玩耍。突然发现女儿跟我完全一样地长吁短叹:其神情举止完全就是我在叹息时的复制品!自从第三次上小学时,我就形成长吁短叹的坏习惯:当我生活不如意时,总是独自一人发出让他人难以忍受的叹息……这种坏习惯如同附骨之蛆,跟随我十多年,没想到居然“遗传”给女儿。
我决定,在任何时候,都不再叹息,戒掉这种不良习惯。几个月后,我再也未看到过女儿叹息。
1999年,我遇到一个没有居留身份证的浙江青田人,当然没有社会医疗保险。他得了重病,如果他自己花钱治疗,这是一笔很大的开销,依靠他的黑工收入,是不可能的,因为他是赌徒,把赚来的血汗钱,绝大部分送给赌场。他的朋友只好在半夜时,把不能动弹的青田人送到布鲁塞尔的一个警察局的门口。
当值班的比利时警察发现这个没有任何证件的东方病人,立即叫救护车,把他送到医院里,进行全身检查,组织专家医疗队,对青田人集体会诊……当青田人的病治愈后,立即从医院里逃出来,回到中餐馆里继续打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