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阿里正版女友的三段故事
1
她的目光总是闪着好奇,闪着一种平和的性的吸引力,闪着一种超越男性的智慧。她的身上始终散发着一种年轻圣母的光芒。
她有着超级模特儿的身材,极高的IQ和EQ。她对人,尤其是对清洁工,割草工等都非常礼貌和尊敬。
几年前,她陪着朋友和几个温州大款晚餐。温州人说:
“你这样的人在国外是我们中国人的光荣。”
几杯酒下肚,温州人说:“像你这样优秀的人能不嫌弃我们,陪我们一起喝酒。生意肯定和你的朋友做了。生意给谁都是做。”
而她对钱毫不在意,从来没有要从她帮过的朋友那里分钱。
她读书的速度是他的20倍。她读书的量是他的200倍。他喜欢光着两只眼睛看着天花板,而她每时每刻都要看或听或讲。 没有她的场合,他常是主讲人。而只要有她,她就是主讲人了。
人们更多地记住他的名字,而更多地记住她的形象。 10岁时,人们建议她去当芭蕾舞演员;20岁时,人们建议她去当模特儿; 30岁时,人们建议她去当电视主持人。她婷婷玉立,口若悬河。她对金融经济,文学艺术,政治历史的综合知识是他见过的上千男女中的第一名。
他不大愿意和人来往,也不大愿意读书。主要原因是,他很少从人那里,从书中看到新的东西。 她是他的书。他总是从她那里知道很多新的东西。
她和他走在一起,总是引来人们带着笑意,羡慕和幸福的目光,仿佛他们站在一起,走在一起,就拼写出幸福。 他们常常两个人站着或坐着面对面傻笑。周围的人也会看着他们微笑。 和她在一起,他永远像个幸福的孩子,傻傻地,傻傻地笑。。。。。。
2
每年为他在田纳西的中国美女(以下简称“田女”)订三份杂志:
TIME, BUSINESS WEEK 和 THE ECONOMIST
和两份报纸: WALLSTREET JOURNAL 和 田纳西日报。
不读书,不看报,不看TV NEWS。但每年去田纳西几次。田女的阅读速度是他阅读的
十倍左右。
被所有朋友都一致认为智商和情商都奇高的田女在早晨上好两人咖啡后开始向他摘
要地总结自上次见面以后美国,欧洲,日本和中国等地的经济要闻和WALL STREET的
主流看法。他极为关心WALL STREET对中国关键政策的看法。
每次他都要问起田纳西日报最新报的房价,失业率,和新房销售情况。
田女喜欢看画和看小说。 他每次去田纳西都要背些当当网的书。这样一来,他对小
说市场也很了解。
除了读报刊,看书,田女喜欢上中国的开心网种菜。她的种菜分数奇高。目前正在
开心网上买了很多别墅,然后送给她网上的朋友。
一天早晨,他在北京接到田女的电话,比较紧张,因为田女不大突然打电话。结果
是那天美国上不了中国的开心网。菜不及时收会被人偷走。
立刻通知因紧急情况,重要会议必须推迟。然后躲进办公室为田女在开心网上收花
收菜。收完后受到田女的表扬,极有成就感。。。
3
大学四年级时他还是纯真男一个,虽然校园里不少人传言他好过的女孩子至少十几个。因为他喜欢带一大堆漂亮的女孩子到他宿舍去,还因为有人经常看见他和不同的女生单独在一起。
其 实,就是谈热爱,谈理想,谈改变,谈革命。而且一旦谈起来如若无人之境,仿佛世界就是他开的。 精力极为旺盛,几乎走遍了学校所有的宿舍。每到一处,无论别人是否认识他,就开讲。 N年以后,很多校友都记得他讲过的话,但他自己全忘了。 学校里有史以来,也到目前为止,他是唯一向生人打招呼的人。他自己选择一些人打招呼,忽略别人和他并不认识的事实。他到美国后才发现,向生人打招呼并不是 他的发明。
她是他整个大学期间唯一一见钟情的女生,虽然他喜欢十几个女生。她也是几乎所有女生里唯一对他的看法完全不同的女生。
一次他们一群学生一起出去玩时,车上有其他学校的学生。 他看别人有面包吃,就对他们说:
“我饿了。可以问你们要点面包吃吗?” 一边说,一边竟然嘴巴空动了起来。同校的男女同学都为他感到羞愧,只有她觉得他这样做很自然,也很正常。
她觉得他是很少的把想法几乎完全表达出来的人。大学生们都懂,不是所有的想法都可以说出来的;不是所有可以说的都可以写下来的。但他是个例外。他把想法都说出来,把别人只有在关灯时才好意思说的话写下来,还到处贴。
他 体育不好。不会骑自行车,不会游泳,只会跑步。所有的球里只会打乒乓球。而她体育很好。他们一群同学出去玩时,她说可以让他坐在她自行车后面。虽然在精神 世界里他很狂妄大胆,但在物理世界里他似乎很胆小。自行车旁边的汽车喇叭一响,他就会情不自禁地哆嗦。不是因为什么目的,而真的是因为害怕,他不得不把双 手搂在她的腰间。她的腰很细。
为了证明虽然体育运动不如她,但身体也有过她之处,有一次,他带她到山顶上,以三种不同的方式将她摔倒在 地。至今他还清楚地记得第一招是“撕跤”:双手握住她的肩膀,将她向他的右方倾斜,然后在她想移动左脚保持平衡时忽然伸出右脚将她绊倒。。。。。。第三招 是“抱跤”:就是从正面直接完全抱住她,然后从上往下把她正面压倒。。。。。。 当时她只好认输。后来,她告诉他,她当时腿和浑身都莫名其妙地发软,有劲使不上。他听后皱着眉头,认真地不解地问:“为什么?”
他们和几个同学一起去海边,别人都尽兴地玩,只有他认真地捡贝壳。其他捡贝壳的孩子都捡光鲜漂亮的贝壳,他却捡了一堆看上去癞癞的,丑丑的贝壳。几小时之后他很认真地向她展现他的成果。她大笑起来,说:“这是什么呀?”
他无比认真地回答:“这是一种美,叫癞美。”
后来她告诉他,她就是在看他孩子般认真地长时间地捡他的癞美贝壳的时候爱上他的。。。
。。。。。。
虽然大学已经开始用电子邮件了,他和她却选择用纸和笔写信。有时每天一封。至少三天会有一封。有时见到时交给对方,有时贴上邮票通过邮筒非常曲折的方式将 一封信从学校送到市中心邮局分拣处,再送回学校。 原因之一是他俩的字都写得非常漂亮。他的字如天马行空,她的字可以作钢笔字贴。
他们与别人不同,他们不写“地址:市内内详”,而是大大方方地写上自己的名字。他们不在一个班。他们的同学们都很奇怪也羡慕他们的这种交流方式。
古云:“见信如见面。”只要有两天没收到,他们就好像自己的生活缺少了什么最重要的东西。
她生日的时候,他送给她的礼物是他自己写的童话。这之后的一天,他在信中告诉她他爱上了她。他已经忘记了自己的表白,但清晰地记得她的回信:
“你把爱给了我。这个世界充满了你的礼物。。。。。。”
他们之间总是小心翼翼地避免手和手的接触,直到有一天,他对她说:“我要大胆。”然后热烈地吻她的脸颊的嘴唇。严格地说,他不会接吻。 她的心怦怦地跳了很久很久,直到晚上回到自己的宿舍依然是两颊滚烫。。。。。。
她自己喜欢读书,也喜欢送他书。他一生中很少看书。她送给他的书占他所读的书中的重要比重。他喜欢买诗集。
他和其她的女孩子间喜欢互送诗集。 在他们后来经常在一起之后,爱慕她的男生当他面送给她“三叶集”,他喜欢的女生干脆把送给阿里的诗集或礼物交给她转交。 她们都真心地喜欢她。
在他们相好之前,整个大学里的大多数学生们对恋爱的印象是负面的:两个人躲在一起,不和别人来往。恋爱的一对坐下来,其他学生就不坐那里。 他们完全改变了低年级学生对恋爱的印象:他们坐在哪里,哪里就有最多的人。
同学回忆说,他俩的恋爱在学校里仿佛开始了一个新的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