狐朋狗友(一)
狐朋狗友
一
要不是托姆给我打电话,我几乎把他忘了。一年多没有他的消息了。他打电话约我见面,只为了一个理由——他说话有气无力,语无伦次。在我的记忆中,他并不这样。他说他有了中文名字,是专门到设在弗吉尼亚的一所大学里的孔子学院让中文老师给起的,中文老师说给他起中文名字很容易,因为他的姓亨德利(Huntley)就是 “混得力”或“恒得利”的中文译音。中文老师向他解释了这两个词的意思,让他在二者中挑选一个。尽管托姆四肢发达,常以力取胜,但他还是觉得“恒得利”更符合他的志向。他让我今后叫他“老恒”,或者“得利”,他说他学会了中文,每天都在用,说话间就蹦出了“你好,你好吗,谢谢,再见”几个中文单词。为了显示他对中国文化很了解,他说中国现今在世界各地办孔子学院,就像一百多年前欧美等国在中国和亚洲传教办教会一样,是文化侵略。他干笑几声,说他喜欢这种侵略。在我的印象中,一向简单直率的老恒,要么沉默是金,要么直截了当,说话从不绕圈子,而且我也不相信他学会了中文。果然,他到底心里存不住话,最后自己被自己给绕烦了,等不及“见面详谈”,说出他约我见面的理由:他结婚了,需要我帮助他。我听了心里“咯噔”一下:坏了!不知哪个良家妇女堕落到火坑里去了。老恒还没等我发表感想,接着说:“我娶得可是个中国女人!”
老恒在黑人里面算是白的。这当然指的是他的肤色。好比一群黑驴中,夹杂着一匹灰色的骡子,显然不是白马,但有其特色。这说明他母亲曾受到过某位不同肤色男人的宠赏临幸,或者说某位不同肤色的男人曾受到过他母亲的狗踞蛇盘。总之,他这种情况在比例很高的只知其母,不知其父的美利坚现行的非母系制社会的家庭中,算不得兀突。几年前一位联邦最高法院的大法官,在他的朋友群中发了一个短信,说是有个小男孩儿问他母亲:妈妈,我的肤色为什么和你的不一样?他妈妈听了颇为不快,训导他说:我亲爱的孩子,你应当庆幸自己没有生活在丛林中并且会说人话,而不是只注意你的肤色。这位享有终身职务的联邦大法官据说讽刺了当时的总统,结果身未终就丢掉了职务。老恒的来历固然有些可疑,但是他那肥沃开阔的大嘴,内设白花花的牙块和赤腊腊的牙床,着实突显了他母系家族的非洲裔特点。尤其他那肥厚的嘴唇,如同坚固的保险柜上厚重的保险门,开启一次需要费些力,所以他平时就不轻易开启。好不容易打开一次,也是低沉得瓮声瓮气,并且总是带动得满脸苦大仇深。倒是他不说话的时候,颇显得满脸浩然正气,似乎全世界都亏欠了他一样。特别是他对一切都不屑一顾的神情,显得他对谁都毫不在乎,好像什么事都不值得他开口,于是他的面部也就一贯神圣的庄严着。
大约是五年前,我所在的部门需要招聘一位材料检验员。一天公司人事部经理特瑞莎打电话让我去面试一位应聘者,特瑞莎告诉我,她审阅了这位应聘者的应聘申请,并且和他进行了电话视频面试,或许符合我提出的招聘条件。于是,我见到了老恒,呃,是托姆·亨德利。托姆高中毕业后进了一家电子材料公司做清洁工,几年后做了理货员,后来又做过收货员、清仓员、检验员等。换过不少公司,但在同一行业滚打了二十年。我向他问了几个问题,发现他对很多电子材料的型号、规格、代码、电脑编序、基本用途和供货商情况等,了如指掌。于是我向他介绍了我所在的部门的有关情况,告诉他我所在的公司每位员工都需要经过联邦政府的背景调查,具备安全保密资格等级(Security Clearance)才能上岗。托姆表情肃穆地听着我的介绍,有几次似要苦大仇深地开启厚重的嘴唇,但始终又庄严地没打开。我告诉他先回去,公司人事部门会和他联系。
后来,我又按照公司人事部门的通知面试了几位应聘人员,但是都不太理想。两个月后的一天吃午饭时,人事部经理特瑞莎和我坐在一起,我催促她要抓紧招聘工作,她和我谈起我面试过的几位应聘人员,其中问及托姆,我说托姆的业务能力,比那些大学毕业后工作过几年的人都要好。特瑞莎说,托姆的背景调查有些麻烦,他进过……话说了一半,她发现自己说漏了嘴,赶紧纠正说:托姆工作换得太频繁,他待过的公司对他都有些头疼。又过了一段时间,我再次打电话催促公司人事部抓紧招聘工作,特瑞莎问我:“还记得那个托姆吗?如果你觉得他是最合适的人选,我就通知他尽快上岗吧。”
托姆通过公司培训上岗后,工作认真努力,做事严谨细致,我经常能在材料检验室和材料仓库的电视监视器画面中看到他孜孜不倦的身影。我所在部门的材料试验人员、辅料设计人员、物料计划人员以及电脑编程人员等对他都很满意。
一天下班后,我离开公司回家,看到前面路边托姆一个人慢腾腾地向前走,就把车停到他身边,问他去哪,托姆说他去火车站坐火车回家。我说刚好,我可以顺路捎你到火车站。从公司到火车站大约三英里,托姆每天上下班都步行来往于公司和火车站之间,仅单程就要一个小时。托姆说他没有钱,买不起车。我听说,他进公司半年多来,无论刮风下雨,从没有迟到早退过。
美国是个重案例的国家。无论什么事情只要有了先例,事后又没有提出异议,一旦形成惯例,就变得合法。后来我在下班的路上又遇到过几次步行的托姆,顺便让他搭了几次车,想不到这成了他对我的诉求。以后每次下了班,他都等在停车场我的车位旁,让我送他去火车站。他和我接触得多了,话就多起来,表情开始忆苦思甜了。
一天星期五下午下班,托姆坐进我的车,问我周末一般都怎么度过。我说:“星期五下班后通常回家洗个澡换换衣服,和家人一起外出吃饭。星期六早晨多睡一会儿,早餐后干院子里的杂活,例如季节不同,前后院要剪草、修树枝、搂树叶、清理雪等,还有给汽车换机油,修理一些物品,总之有干不完的活。下午或者晚上和家人去商场购物,买够一星期的生活用品。星期天上午干一些室内的家务活,下午睡一个大觉,补够一星期的睡眠不足。周末两天看起来时间很多,其实很快就过去了。”
托姆听了,又苦大仇深地瞥起肥厚的嘴唇,全方位地开启,露出白花花的牙块和赤腊腊的牙床,大大地“哇”了一声,说:“你这种生活真是骇人听闻!让我听得胆战心惊!难道每星期辛辛苦苦地工作了五天,就是为了回家再辛辛苦苦地干两天家务吗?每星期都干差不多一样的事,就不觉得苦不堪言吗?”
我说:“过日子不就是这样嘛。生活惯了,有什么苦不堪言的?那么,你周末都是怎么过的?”
托姆说:“我可不像你一样非要有个家不可,我也不想有家庭来束缚我自己。每个星期五晚上和星期六晚上,我都去酒吧或者俱乐部,一个接一个换着去不同的酒吧俱乐部,找合适的朋友,一直待到凌晨三四点钟,痛痛快快地彻底放松自己,花光一星期挣得所有的钱。星期六和星期天白天,我差不多就在床上度过——你去过酒吧或者俱乐部吗?”
我说:“去过,次数不多。我觉得那里没意思。我受不了那里的嘈杂和混乱。”
托姆反驳说:“看来你没真正去过酒吧,根本就不知道酒吧是做什么用的!”
我说:“去酒吧不就是为了喝酒嘛!要喝酒,为什么一定去酒吧?把酒买回家,不是更省钱吗?”
托姆说:“看来你就是不了解酒吧!你来美国多少年了?了解不了解美国的生活?
我说:“我来美国很多年了,去的地方可能比你多。每年假期我和家人都开车外出旅行,美国、加拿大,还有墨西哥的名胜古迹,我差不多都走遍了。”
托姆说:“那你还是不了解美国。外国人都知道美国是车轮上的国家,却根本就不知道美国是酒吧俱乐部里孕育出来的国家。你看美国的酒吧比餐馆还多,就说明人们去酒吧是必不可少的生活方式。酒吧是美国人的社交场所,美国人的社交生活,大部分都在酒吧俱乐部里。你以为去酒吧俱乐部是为了喝酒吗?其实人们去那些地方是为了——”托姆犹豫了一下,然后笑着说:“去酒吧是为了找Fresh Piss(不知如何翻译恰当,大意是找未干过的女人)。要知道,周末能有一个Freshen Sex,整个一星期都会精神振奋,回味无穷。”
见我目瞪口呆,托姆解释说:“你看,咖啡馆也算是社交场所,但是人们在那里只能是静静地喝咖啡、看报纸,窃窃私语。可酒吧就不同了,酒吧俱乐部是陌生男女之间相互搭讪和调情,通常不被认为是性骚扰的地方。无论男女,去那里的目的都很明确,就是根据自己的口味去打野味儿,如果双方相互看得上眼,就一起去旅馆或者回住处。如果没有合适的,凑合着带一个回去睡一晚,反正第二天起床分手后,相互不再联系就是了。”
我说:“你说的这些,都是年轻人做的事。年龄大了,人们总还是要找个伴侣成个家,总还是要养儿育女吧。不可能一辈子都混酒吧!要不等你老了怎么办?”
托姆说:“在美国,酒吧就是养儿育女的预备阶段。法律规定人们人们二十一岁才能进入酒吧,可是你看很多未成年人借用别人的身份证虚报年龄,混入酒吧,就是为了提前享受成年人的生活。现在还有多少人结婚成家?你看看公司这些下班回家的人里,我可以说有一多半都是离过婚的。就算那些结婚生孩子的,哪个没有经过酒吧?现在是数字时代,人们即便在网上约会,包括很多老年人,也还是要找个地方见面的,那么酒吧就是最方便的地方。说到老了怎么办,男人老了,女人也会老啊,很多人到了养老院才结伴在一起,不也是一辈子嘛!”
见我无言以对,托姆胜利地说:“怎么样?要不要跟我去酒吧见识见识,过一过真正的美国人的生活?不过说好了,我和你一起去你要替我付帐。”他话音刚落,立刻警觉起来,赶紧声明:“现在已经是下班时间,而且也不是在公司里,我刚才的话不能算骚扰。而且我也没有骚扰你的意图。”他知道,公司规定工作期间和在公司里任何地方,员工都不得谈论和性有关的话题,也不得以任何别人不愿接受的言辞和行为造成他人不愉快。否则一旦被投诉,就会以骚扰他人被解雇。
(未完待续。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