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敬、感恩和爱
俗话说:”百善孝为先”,“孝”在中国文化中占据着重要位置,也是中华民族千年延续的传统美德,子女等对父母及长辈的孝敬是一个家庭“家和万事兴”的基石。
譬如,养老送终就是典型的孝文化的体现,是根深蒂固,天经地义的事,而且这个看起来归属道德范畴的基本要求却被名正言顺地写入了法律。
我国《婚姻法》第21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第11条规定:“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子女,是指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继子女。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是指老年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
养老送终对每个人来讲都是不可回避的现实问题,就像每个人不可能跨越生死一样。很难相信一个对父母不孝不敬的人能和周围的人真诚友好相处,对于这样的人,人们通常会敬而远之。林则徐说:“父母不敬,奉神无益。”“儿不嫌母丑,狗不嫌家穷”也说明孝敬父母的自然属性。当然,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有了和睦幸福的家庭,社会才会更加和谐美好。
社会发展了,时代进步了,人们对孝敬也赋予了新的积极的意义,过去的“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被“好儿女志在四方”所涵盖,守在父母身边尽孝固然好,而子女们立志成才,建功立业,何尝不是父母“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美好愿望呢?这不也是对父母的孝敬吗?
个人的成长都离不开父母的抚养,“养儿才知父母恩”,无论身在何处,身居何职,都应该时刻不忘对父母的尽孝,多多享受亲情的温馨,尽量避免“子欲善而亲不待”的终身遗憾。
一位朋友计划从美国专程回国和姐姐、妹妹为母亲操办祝贺她80岁大寿,他妈在电话里风趣地说:“不要破费搞这种‘形式主义’了,你们姊妹仨平时对妈妈尽心地关照已经够好了,我每天都像过生日一样。”
且不说法律层面上的孝,从另一个角度看,孝其实是一种知恩图报的感恩,是对父母养育之恩的无私回报,是人性中那一缕必不可少的温暖的光辉,“乌鸦反哺”,“羊羔跪乳”等都很好地诠释了孝文化的丰富内涵。
无论是孝敬还是感恩,其归根结蒂都是一种不求回报的爱的力量。爱是人类永恒的话题,有了爱,便有了真正意义上的孝敬和感恩。
让我们一起拥有爱,拥有孝敬感恩的心,拥有快乐,幸福的家!
(6/5/2023 Oakvill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