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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与你重逢 - 初恋篇

若与你重逢 - 初恋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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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小学四年级的班上,有个酷酷的男孩子,叫黎卫东,聪明机灵,君子风度 (小小年纪,就已有点儿骑士风度呢), 外加一点点的玩世不 恭。我们同是班主任老师的宠儿,所以常在一起分工合作,一边干活一边还能听到他讲笑话,觉得活儿也不累而且有趣多了。时间长了,同学们都默认我们是一对!现在回想起来,除了想笑,还是想笑!言归正传,这个应该不算是什么初恋啦。我认为,初恋的定义应该是,幻想过,相思过,梦见过,牵手过,写过书信,诗词什么的,有过和他相关的至少一首歌,留下过纪念物品,有过电话或留言,如果没有这些内容,谈何初恋。在这个意义上说,我曾暗恋过一个男孩。暂且把这段暗恋叫做我的初恋吧。

      星移斗转,高三了,十七岁的年龄,是个心雨绵绵心思重重的敏感区。班主任是个数学老师,从高中开始的第一天就立下了个规矩,男女生不能讲话,不能同桌,不能一起走路,总之用当时的话来说,就是他要我们用钢筋加水泥,筑起一道‘钢铁长城’,待到高考完了,才可以拆掉这座长城。

     我鬼使神差般地喜欢上了一个玉树临风的瘦高男生,他叫沈飞,坐在教室的最后一排。他不善言辞,却一言九鼎,像个孩子王,班上同学还都很听他的,用现在的话说,就是颇具号召力,满满的领袖才能。在苍白无助的高中岁月里,老师和同学们之间除了成绩和考题,似乎就没有了其它的生存意义;同学们之间呢,连话题都不需要存在似的,一个眼神,一声叹息,仿佛就足够了。我就在沈飞和同学们交流的眼神里,解读着他的个性,领悟着他的理想,默默地欣赏着他,静静地等待着他注意到我。

    是的,只有我一个人,悄悄地呵护着这个幼小得没有根的嫩苗 – 早恋。没有任何像现在这个年代的人们的考虑清单,抑或门当户对的相亲选择项,甚至都没有跟他正儿八经地讲过话,我只是傻傻地毫无目的地喜欢他。

    现在每每回想起来,不得不暗自庆幸呢。自己竟然曾经毫无条件,不分青红皂白地喜欢过一个人,除了心疼那颗纯真的少女心,别无深究。

    在一片懵懵懂懂浑浑噩噩的喧嚣忙乱中,我时常倍感孤独,有意无意地会寻找片刻的宁静,写上几笔日记,在日记本里用无数个暗语和自己对话着,一个是理性的我,一个是感性的我,却从没有战胜过自己,没有放弃过幻想。每天上晚自习我风雨无阻,我想唯一的动力, 就是能见到沈飞,然后看一眼黑板左上角的倒计时数字,度日如年地盼着高考快点结束,只有这样我才可以拆掉‘钢铁长城’去接近他,告诉他,我心里的小秘密。

    眼看就快熬到春夏之交了,五月中,黑白的毕业照都拍好了,就等再拍一张彩照。那时的我,每天都把自己扔在幻想里,常常觉得罗大佑的《童年》歌词写的就是我。直到突然有一天,大约五月底,同学们都在说沈飞要随父母搬迁到南方一个小城市,说走就走呢,高考也不在武汉考了。我的失落感是无法用确切的言语来表达的。

    班里的气氛一改往日的紧张和拘谨,同学们有说有笑地在送给沈飞告别的小礼物,我也即兴发挥送给了他一个记事本,精心包在彩纸里,小心翼翼地选择在放学的时候放在了他的桌上,生怕有同学看见会笑我,同时也不想给他平添什么八卦话柄。我紧张得都没看他接过记事本的脸,只觉得自己的双颊发烫,灵魂飞出了体外,在千分之一秒内完成了那个我假想了一整夜的告别。

    目送沈飞离开学校的那个中午,大风突起,梧桐树粉和着操场上的沙尘纷飞乱舞,仿佛也隆重告别着。他推着个单车,像个没事人一样,好像还穿着浅灰色镶白边的校服,依然玉树临风地“飘”过学校门口的小坡,头也不回地走了,只留下操场旁的梧桐树,顷刻间风停叶止,静静地肃穆地聆听着我的心跳,扑通扑通的,久久难平。近半个世纪过去了,那个挺拔的身影在我的记忆里依然挥之不去。

     我们从此一别,再没有见过。留在影集里的也只有黑白毕业照里的他,和一两封不知如何吐露心扉的两地书。记事本扉页的签名留言是那娟秀隽永的两行字,“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

    罗大佑的《童年》也随之淡出了我的歌名榜首,一时间邓丽君的《千言万语》成了我最真实的写照。

    高考落榜后,我改学了文科,在省重点实验中学复读了一年。在很短的时间里脱颖而出,证明了过去选择理科班是错误的。第二年我拿到英文系录取通知书的时候,有种蠢蠢的冲动,想到南方小城去找沈飞,总觉得应该给自己有个交待,心想会不会这么做了,比把他埋在心里一辈子要好一点,起码我不会在老的时候后悔。虽然蹉跎了一年,终究还是那个青春和纯真的我。主意就这么定了。

    就在这个时候,改变我一生命运的那个人出现了。

    因为入学手续,需要办理一些红印文件,我就回了一趟母校,在校办里拿到了我需要的证件和盖章。我闷着头走上那个熟悉的小坡,当时已是下午四点了,天一会儿晴一会儿阴,但是看云层就知道雷阵雨随时会下。

    我一抬头,看见一个推着单车的男孩,披着一件雨衣,遮住了大半个脸,但我觉得他的个头和身材很面熟。他手里拿着一把伞,正从外面走进来。他礼貌地问了一句,“请问初二教室在哪边?”  我说,我已经毕业一年多了,不太肯定,可能在那边。这才注意到他的身高和模样,天啊,这不是沈飞吗?一样的瘦高个,一样的脸庞,一样的单车,连走路的样子都是一样的。我恍惚了一下,闹不清我是不是在幻觉中。他说,”我是来给我妹妹送伞的,马上要下大雨了。” 

    结果他话音未落,大滴大滴的雨点就打在了我的身上,紧接着是瓢泼大雨,我们本能地缩进了拱门下的屋檐底躲雨。我们随便聊了一会,得知我们九月份要上同一所学校,只是我要去的是英文系,他要去的是艺术类的系,他似乎一见面就熟络上了,他热情开放的谈吐, 和那像极了沈飞的模样,立刻让我有种亲近感。“我叫关韬,关羽的关,韬略的韬。我们开学后在校园见啊,我会去英文系找你的“。

    雨暂停了,分手时他说了一句,然后消失在我的视线里。

    说来简单,开学后不久,他果真来系里找我了,因为我们住的很近,很快就一起上学放学,平时没课就在图书馆里背靠背自习或发呆,星期五会经常不约而同地坐公交回家。

    大一的一年里,我似乎疲累于应付那些或明里追求,或暗里射箭的男孩们,这些人当中记得名字的大约有二十五个,还有些名字都不记得了。可是,他们一个也没有沈飞那样高而挺拔,略带王子般的忧郁,唯独眼前这个男模般潇洒飘逸的男孩,才可以稍微抵挡我的“失恋”感。我告诉他,我还在等待我的暗恋男孩沈飞,现在不会拍拖别人等等等等。关韬微笑地示意我,他会等我,等我准备好,忘掉过去,开始恋爱。这一等,就是三年。

    我们宿舍里的女孩常常笑我,说没见过谁那么执着地送生日礼物,圣诞礼物,情人节礼物,房间里公仔都堆不下了,到头来连个名分也没有,还是一个锲而不舍的追求者,什么时候能把他叫做你的男朋友啊?那时费翔因为春晚在国内爆红,在武汉还开了演唱会。记得室友小敏半开玩笑地说,“谁要是请我看费翔的演唱会,我就做他的女朋友“。一时传为我们寝室的名言。关韬为了买演唱会的票,熬夜一个星期给人设计了一栋高层写字楼,拿到当年算是”巨额“的报酬后,立马请我看了费翔的演唱会。

    八九年“六四“前后的那些天,学校上课已经很不正常,我们常常迷茫着不知未来去向何方,在堵塞的游行人群中互相寻找心灵的寄托。有一次,我们在给静坐的游行队伍发送午餐的时候,几个船厂工人模样的人笑问我们是不是男女朋友,我正不置可否的时候,关韬调侃了一句,“我不是她的男朋友,我只是长得像她心目中的男朋友,哈哈”。

    我们都笑了,那天,在闷热的黄昏里,在长江边的草坪上,我第一次接受了关韬的吻。那一年我二十二岁。暗恋了沈飞四年多后,我终于成了别人的女朋友。

    我时常问关韬,我心有所属,你那么坚持,到底喜欢我什么。他每次都回答的很简单,“我也不知道,就是喜欢你那个傻劲儿,明明人家都不在乎你,可你还是愚忠地等,等,所以,我觉得你一定会是个好女友。”多年后他还不忘戏言我的傻,一个劲儿地炫耀他如何经过“八年抗战”,把我娶到手里。放在手里怕丢了,含在嘴里怕化了,整个儿一个五体投地!

    是啊,从邂逅到结婚,整整八年,从两个无知少年,经历滚滚红尘,冲破重重阻挠,终于走上婚姻的殿堂,拿到当今的娱乐界,不拍个42集狗血剧才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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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文学城-Mont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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