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琉球”,日本的“琉球”
中国的“琉球”(台湾),日本的“琉球”(沖縄)
“流求”、“琉球”是台湾岛的旧名。台湾是中国的第一大岛,位于东南沿海的大陆架上,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17世纪初,荷兰殖民者侵入台湾。不久,西班牙人侵占了台湾北部和东部的一些地区,后被荷兰人赶走,台湾沦为荷兰的殖民地。1662年2月,郑成功从荷兰殖民者手中收复了中国领土台湾。1840年鸦片战争后,西方列强逼迫中国开放通商口岸,19世纪60年代,台湾的部分地区相继开港。1874年4月,日军入侵台湾。1884—1885年中法战争期间,法军进攻台湾,战后法军被迫撤出。1894年(清光绪20年),日本发动了侵略中国的“甲午战争”。翌年,清政府战败,在日本胁迫下签订丧权辱国的《马关条约》,割让台湾。此后,两岸中国人民为反对日本侵占台湾,进行了英勇不屈的斗争。
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1943年12月1日,中、美、英三国签署的《开罗宣言》指出,“要使日本所窃取于中国之土地,例如满州、台湾、澎湖列岛等归还中国。”1945年7月26日,中、美、英三国(后苏联参加)签署的《波茨坦公告》又重申:“开罗宣言之条件必将实施”。同年8月15日,日本宣布投降。10月25日,同盟国中国战区台湾省受降仪式在台北举行,受降主官代表中国政府宣告:自即日起,台湾及澎湖列岛已正式重入中国版图,置于中国主权之下。至此,台湾、澎湖列岛重归于中国主权管辖之下。
春秋时期,称台湾为“岛夷”。战国初期的重要史籍《尚书.禹贡》称,中国当时分为九州,台湾归属扬州范围。
先秦时,称台湾为“瀛洲”。秦灭汉兴,称台湾为“东鯷“。三国时,又称台湾为“夷洲”。
隋唐至宋朝时,称台湾为“流求”,元朝时,又称台湾为“琉球”。
明朝初叶,称台湾为“东番”,商船横渡海峡时,习惯上以台湾北部高山为辨别方向的标记,因山势如罩鸡之笼,故又称为“鸡笼”。渔民们常在台湾西部港口修船补网,称港口为“魍湾”,后来泛指台湾。
明朝中叶,台湾又有了“大湾”、“大员”、“台员”之称。福建沿海人民又称之为“埋怨”。因为在开发台湾过程中,不少大陆人民或遇风浪葬身鱼腹,或水土不服客死他乡,“其状其惨,故以埋怨名之”(见清施鸿保《闽杂记》)。以上四个名称读音与闽南土语“台湾”的读音相同,故称之。
明朝万历年间,因台湾“地形如弯弓,浮海如平台”,遂称之为“台湾”。
1662年2月1日,民族英雄郑成功打败了盘踞台湾38年的荷兰殖民者,次年改台湾为“东都”。后来,其子郑经又改东都为“东宁”。
1663年,康熙帝派施琅进击台湾,恢复台湾名称。1684年清政府设立台湾府,“台湾”名称沿用至今。
日本称呼中的“琉球”指“琉球王国”(琉球语:琉球国)是曾存在于琉球群岛的封建政权名,最初是指在琉球群岛建立的山南、中山、山北三个国家。1429年,三国统一为琉球王国。
琉球王国位于中国台湾岛和日本九州岛之间,蜿蜒1000公里,总面积3600平方公里。因其特殊的地理位置,以东北亚和东南亚贸易的中转站著称,贸易发达,号称“万国津梁”。
1372年,琉球诸国成为中国明王朝的藩属国。1429年,统一后的琉球王国仍一直与中国保持着宗藩关系。明亡后,琉球继续向清政府朝贡。1663年,琉球正式被清王朝册封,从此琉球使用清朝年号,向清朝纳贡,历代琉球王都向中国皇帝请求册封,从未间断。
1609年,日本萨摩藩率兵侵占琉球,逼迫琉球向日本进贡。琉球王国形成“两属”状态,后逐渐被萨摩藩实际控制,成为萨摩藩的附庸。1872年,日本政府借明治天皇亲政之机,削琉球国号设为“琉球藩”。1875年7月,日本强令琉球王国停止对清政府的朝贡,并改用日本年号。1879年日本宣布琉球废藩置县,完成所谓的“琉球处分”,将琉球强行并入日本,设“冲绳”县,琉球王国覆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