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到美国餐馆打工
我们这一代留学生,有人用“洋插队”一词概括了留学的艰辛。在我上中学的时候,国家已经取消了上山下乡的政策,我很幸运地躲过了“土插队”。可大家虽然对于“土插队”避之不及, 对“洋插队” 却是趋之若鹜。我也是披荆斩棘、排除万难才争取来的出国机会。当时出国政策层层设卡,需要一个个红章才能通关,对我来说,每一个红章都来之不易。其实我第一次申请出国在经历了种种磨难之后,最后一个红章无论如何都拿不下来,最终以失败告罄。我不得不在国内工作了两年、报效了单位才最终成行。
那时美国的生活水平领先中国三十年。干净整洁的街道,琳琅满目的超市,家家户户有空调,随时随地有热水,出门通行皆轿车,这一切使得美国生活看上去光鲜惬意,但其实初到美国的日子十分清贫 。
我到美国的第一站是佛罗里达的热带城市。飞机降落后,见到了来接我的先生。他开着一辆二手车,浅蓝色的雅阁手动二门车。走出机场大门,一股热浪扑面而来,这个城市只有两季,hot and hotter(热和更热)。已是夜晚,依然可见热带风情,满目高大棕榈。
先生带着我来到一个二层楼的小楼,这就是我们居住的公寓。走进大门,楼梯上红色地毯,豪华柔软,瞬间有种这就是美国的幸福感。推开公寓的门,却是略有失望。虽然家具一应俱全,却都是捡来的,一张桔黄碎花的长沙发,边上是灰蓝色的短沙发,参差不齐的颜色使得房间显得有点凌乱。
我们跟一个留学生合租一套两卧一卫的公寓,我们住了一间大的卧室。卧室里两张捡来的单人床合在一起成了大床,床边是黑色的床头柜,边上是一张棕色的写字台。没有衣柜,先生给我看大壁橱,说衣服可以挂起来。
床非常软,尤其是对于在国内睡惯了棕绷床的人来说。不过那时年纪轻,很快就适应了,还以为席梦思就是这么软的,后来才知道美国人也喜欢床硬枕软。
我们对面住了一户美国人,三口之家,望进去可见整齐漂亮的家具。我以为他们是富人。先生说:富人是不会住公寓的。后来我就懂了,我们买房时,都是要远远避开公寓区。
第一个月,先生带我到处走走看看,逛商店,看风景。先生在学校做RA(Research assistant),虽然是暑假,也要每天上班。过了一个多月,新鲜感过去了,我一个人在家,开始觉得无聊,便想着要出去打工。
那天我就拿了一本黄页电话簿,对着上面的中国餐馆打电话。那个城市中餐馆不多,听到一个餐馆要招人,晚上兴冲冲拉着先生去应征。
餐馆老板是个四十多岁的男人,看上去很斯文,他说他需要一个二锅,问我会做吗?
我完全不懂得二锅是做什么的。老板解释说:就是炸油锅。
我想了想,就满口应承。当时就是想出去做事,至少想试试,而且自以为炸点东西应该不难。
老板和我们闲聊了一会,他是台湾人,姓朱。看我们是留学生,便说他也是台湾一所挺不错的大学毕业的,言下倒是对读书人有几份尊重。当下大家谈妥了,第二天我就去上班。
回到家里,先生跟我讨论说:这种炸油锅的事你可能做不了。正说着,电话铃响了起来,朱老板打来的。他说:看你这么秀气的样子,怎么会炸油锅,还是做带位吧。
我又问带位是干什么的,会不会要说很多英语?我当时很怵英语,虽然考G考T成绩不错,到了美国经常面红耳赤发觉别人说话我听不懂,我说话别人不明白。
朱老板说:你只要会说三句英语就可以了。见到客人How many,然后说This way please,最后说Have a seat please。
我一听大喜过望,简直为我量身定做的工作。
先生曾经在中餐馆做过,便跟我说中餐馆服务员上穿白下穿黑。第二天我就真丝白衬衫,黑色及膝短裙上班去了。
朱老板很客气,在门口专门给我放了一张椅子。每次见到有人进来,我就起立问道:How many?然后领路道:This way please。把他们领到座位时说:Have a seat please。
便是这么简单的工作,而且我只做了一个星期,却也发生了两件小事,让我认识到再简单的事,也有不简单的地方。
餐馆不大,只有两个女服务员,都是来自东南亚的女子,各自有管辖的餐桌。我按着老板的吩咐,一拨领给这个服务员,下一拨就带给另一个。不久,我发觉一个服务员对我特别友善,看见我笑容灿烂,另一个却是对我冷眼相待,而我完全不知所以。
那个友善的服务员跟我道出原委。原来我只是轮流分给她们客人,并没有去注意人数,恰好就把几拨人数多的客人都分给了她,另一位服务员因此心中不满。服务员收入主要靠小费,小费跟人数密切相关。
我恍然大悟,原来带位还有这个讲究,从此开始留意每拨客人的人数。
还有一件小事。因为我的工作十分清闲,我泡了一杯茶在店堂里悠闲地啜饮。那个跟我关系不错的女服务员过来提醒我说,打工的人是不能在店堂喝茶的,如果口渴只能去厨房喝。我这才知道餐馆打工还是规矩较多,可能服务型行业会如此,我做过的其它工作都是在任何时候喝茶都不打紧。
朱老板自己做收银,收银柜就在门口,闲的时候,他便和我聊天。他问我做带位觉得如何?我说挺好的。他又问在餐馆还想做什么?我说觉著收银还蛮有意思的。当时我看著餐馆里就收银的工作有点象白领。朱老板想了想就说,现在收银的只是他和老板娘在做,等我熟悉情况后慢慢教我。我听了心中甚为喜悦,又谢过朱老板。
回到家里,兴高采烈地给父母写信。我做工是四美元一小时,每天做八、九个小时,打两天的工就超过我在国内做大学教师一个月的工资了。我当时年轻,喜欢尝试不同的事。一直都是从学校到学校,现在打点工,也不幸苦,倒是觉著好玩得很。
就这么快快乐乐地打了一星期的工,到了第八天,我突然就觉得身体不适,疲乏头晕,一点气力也没有。先生便说他帮我去打工。
在家歇了几天也不见好,身子依旧发沉,先生就说:我给你买了医疗保险了,我们去看病。
注:最近因为给公众号写了几篇稿,顺便就做了这个在美国生活的系列。有很多事情以前都断断续续地写过,这次做了些整理、修改和补充。读过的请略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