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一剑飘尘
10多年前在教堂认识一户老墨,后来他们大儿子得了脑癌过世。当时我们很同情他们,经常去探望,看到他们夫妻带三个孩子住在一室一厅的condo里,非常艰难。我就把自己一栋三室一厅的house,以同样价格,一个月$1200租给他们(当时市场价,应该是一个月$1700左右)。一转眼11年,从来没有涨过租金。去年因为我女朋友身体出现问题,我自己水厂也关闭,而他们家孩子也长大,大儿子已经工作。我就提前两个月通知,今年一月开始,涨他租金到$2200(市场价现在大约是$2800以上)。这个月他送租金过来,竟然说:一下子涨这么多,而且是疫情期间,让他觉得比较紧张。当然,因为感谢我们十多年一直没有涨价,所以他不会根据政府法律,抵赖租金的。
按照他这说法,他不仅不需要感谢着十多年我们的帮助,反而是我们要感谢他没有利用政府的政策漏洞,按时缴租金。嗯,我感谢他祖宗十八代!明年就不再租给他们家了,免得他这份感恩,我承担不起。
我这还仅仅是金钱的损失。十多年,我损失了几万的租金,买了一个教训。好在我承受得起。而就在前两天,纽约地铁一个黑人流浪汉故意杀人,把华裔金融界精英Michelle Go推下地铁致死。这就是生命的代价了。
据说Go女士生前热心公益,一直积极帮助流浪汉等弱势群体。最终却死于流浪汉之手。这起事件可以说是美国现实最魔幻的说明:乐于助人的,反死于被助者之手。我知道圣母们一定会指责我这样的批评者冷血,他们会说:这样的流浪汉是少数,比例不大。
但是Go的生命只有一次啊,比例岂不是更低?我真是佩服左派圣母们的无耻:明明数学不好,却每次都要用比例来代替具体案例。穆斯林杀人,他们会说:是极少数。黑命贵打砸抢,他们还是说:极少数。这种“极少数”的说法,和人类70亿人口相比,和美国近4亿人口相比,永远成立。但是,为什么只有穆斯林中才更容易出现这种“极少数”?为什么只有黑人群体,才容易产生“极少数”?为什么每次受害的却又都亚裔,虽然也是极少数。
其实,这种极少数已经成为普遍现象。之所以没有成为“大多数”的恐怖仇杀,只是人性中更多一些追求平和生活的动力而已。这是绝大多人人的共性。所以,即使再黑暗的时期,脱离政府性的组织,也很少自发性的人类互相的屠杀或者暴力犯罪。这与我们人类天生的怜悯之心,也是相同的。就是说,人类的大多数都是平和的,善良的。如果没有这样的特性,人类早在远古时期,就可能互相残杀到种族灭绝了。
但不能因为多数人的平和善良,就忽视特定人群的暴力倾向,而特别是一些特定族群的基因,就带有一定的暴力因子,这类人是给他人造成伤害、给社会造成危害的主要因素。一个正常社会,正是应该制约这类暴力因子发作的机制。所谓法律,其实最主要的就是惩罚机制,让任何人在暴力发作前,都要思考将招致的惩罚而惧怕,让任何暴力行为都得到惩治。
但是欧美社会在左派激进主义观念误导之下,竟然把“人人平等”无限扩大,认为“人人都一样”,所以,他们心中的善念也必定能够感化他人。纽约地铁死亡者Go女士,正是这种理念的牺牲品。平时的她,充满爱心,看不得他人受苦。却忘了一句话: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我的租户家庭,很可怜。但他们对于帮助的我们的这种无耻,难道不可恨?纽约那个流浪汉看起来可怜,但他这种致他人于死地的恶意,难道不可恨? “天赋人权”,不是“天赋”伤害他人而不受惩罚的权利。
在美国生活这么多年,眼睁睁看着这个国家走向万劫不复的深渊:工作的中产阶级被沉重的税负压榨,政府却肆意把我们的税金用于资助所谓“弱势群体”。而事实上美国的弱势群体,即使不能说是100%,但80%以上都是罪有应得。不要说政府一直由资助社会底层人群的福利,就是美国的劳动力市场,也是非常开放的,公平的。任何人都可以在这个市场中找到适合自己的工作,只要他们愿意。所以,、在美国的那些流浪汉、弱势群体中的大多数,根本原因不是美国社会性的不公正,而是他们自己追求“今朝有酒今朝醉”的生活方式造成了他们的悲催人生。可以说,除了残疾人,美国弱势群体根本就不值得同情。
美国社会已经尽其所能给与他们各种,但这类人群的所作所为,除了给我们正常生活的人填堵、甚至抢劫谋杀我们,还能带给我们什么呢?
不过Go女士的案件,我觉得可恨之处还不是那个流浪汉,因为他在未来并不会生活得更糟糕。主流媒体已经给他贴上了“精神疾病”的标签,在美国现在糟糕的法制情况下,他被严惩的可能性为零。所以,真正可怜的是死者Go女士,一个充满爱心的精英女士,最终被自己的爱心反噬。不过这里我也不想同情她,因为她生前所作所为,恰恰验证了这句话: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美国社会少一些Go女士这样的圣母;不再让社会充斥无原则的滥“爱”;让每个人都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对于暴力罪犯不是纵容和滥情;让法律真正起到惩治罪恶的作用,这个社会只会变得更好,普通民众被谋杀被抢劫的可能性会大大降低。从这个方面看,圣母们在这类案件中被谋杀,都是死得其所。